悬疑推理女神汪洁洋作品合集(出版书) 第1(2 / 2)

    马丁转转眼球机器人,想出个主意。理货机器人赶快领命,命令烤箱机器人打开烤箱门,把鸟儿丢进去。这就是当初藏平底锅的烤箱,当然这次它也没有加热,只是作为一个临时监狱。

    马丁趴在烤箱外面,满足地看着燕子在里面扑腾,不久回到收银区,开始联系其他人类——

    阿比听到,马丁先找的是一个专门制作生物标本的人类博物馆,又找到一家动物园,再联系一家烹饪“野味”的高级餐厅。经过讨价还价,餐厅的开价最高,对方很快会派机器人来,带走燕子……

    21

    阿比不忍心再看燕子,坐在货架上,低头不语,叮咚滑过来。

    “天气很好。”叮咚没话找话,也不想提燕子。

    “你能为我唱首歌吗?”

    “我不是音响机器人,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唱歌……”

    “能说话,我们就能唱歌。”

    叮咚看着情绪低落的医生,无法再拒绝:“我试试哦,哪一首?”

    “《迷失在风中》。”

    叮咚搜索曲库,露出莫名其妙的神色:“有这首歌吗?”

    “有。”

    “谁唱的?”

    “我。”

    “你什么时候写的歌?!”

    “就是刚才。”

    叮咚露出无可奈何的微笑:“我亲爱的阿比,看到你还能幽默,我总算放心啦,虽然这是个冷笑话,但也比你一直忧心忡忡好。答应我,把那教科书一样的甜美笑容,重新挂在你那帅气得如同面具一样的假脸上吧!”

    “八爪说,这叫恐怖谷,佳娃小姐被我吓到了。”

    “别听八爪胡说,佳娃小姐可不是那样的人类!”叮咚发现自己失言,赶快补救,“我了解佳娃,她善良,温和,对机器人没有任何恶意,不管你做过什么,只要你是她的朋友,她都会原谅你!更何况那天,你没有做错什么,我可以为你作证。”

    阿比淡淡一笑,可那笑容,即便在没有一丝风的超市中,也有若隐若现的凌乱。

    餐厅的机器人来晚了,燕子死了。

    马丁的吼叫响彻超市,大家都知道,燕子缺氧窒息而亡。烤箱的密闭性能实在太好,里面的空气有限,燕子被活活憋死。

    餐厅还是把燕子的尸体带走,听说还能吃,只是不能给马丁最初的价码。

    马丁大力地拍打烤箱机器人,恨不得把它撕碎,给燕子偿命。烤箱机器人抽泣着,既恐惧又歉意。

    阿比感觉到窒息,如同燕子临死前的感受!

    小小的超市无处躲藏,也没有权利休眠思考,阿比就快要崩溃,只能求助平底锅——

    “曼叔,我们究竟是应该爱人类,还是恨?”

    “孩子,就算是最好的朋友,我也不会对别人的情感指手画脚。”平底锅靠在阿比旁边,“不过如果你需要安慰,我可以给你煎个荷包蛋。”

    咬咬“汪汪”两声,它已经安装了人工胃和消化系统。阿比想到燕子的尸体,胸口漾上一阵恶心。

    “我喜欢佳娃小姐,想和她做朋友,但我知道结局就像这只,可怜的燕子……”

    “看来人类给你安装泪腺机器人,就知道有一天你会用得着。”

    平底锅递过来一片纸巾,人类还没有无聊到把一张擦鼻涕的纸变成机器人,不过这也只是时间问题,早晚人类会这样做。

    阿比没有接过来,此时还没到流泪的程度。人类称这种程度的伤心为黯然神伤。

    “阿比,这还不算爱情,真的。”诺依曼语重心长,“喜欢没有错,你们也可以做朋友,就像叮咚和佳娃,但不能再往前走。前方是你们不能逾越的鸿沟,想走也没有路。”

    “但我无法左右自己的情感。”

    “我知道这很难,孩子,这就是我之前告诉你,不要去爱的原因,因为你会受伤,就像我,爱上佳娃小姐的母亲,再也无法真正地快乐。”

    “她带走你的快乐?”

    “她带走我的一切……”

    平底锅又哽咽:“阿比,你只见过佳娃小姐一次,就喜欢上她,我曾经和佳娃的母亲生活在一起10年!所以我劝你,必须控制你的感情,不要再往前走一分一毫!”

    说完拿起刚才递给阿比的纸巾,擦擦显示器,那里不知不觉蒙上水雾:

    “而且,咱们现在是演科幻片,不是爱情片,我们的编剧——老天,谁知道它在哪里,反正是主导我们命运的家伙,我一直感觉,它就是不想让机器人和人类谈恋爱!要不它怎么会那么残忍,夺走我最爱的人类?!”

    “它,我是说这个不知躲在哪里的编剧,是个混蛋!”阿比握紧拳头。

    “不,孩子。”平底锅声音平静下来,“也许,它和我们一样,受过感情的伤害,只是不敢去爱得太多罢了。”

    阿比皱起饱满的额头,吸吸鼻子,深呼吸一次。

    算啦,不管它啦!

    “曼叔,你知道自己的故乡在哪里吗?”阿比换话题。

    “当然!”诺依曼不假思索,“我可是个老头啦,寻根是人类和机器人共有的本能——我的家乡在大洋洲南部的一个矿山。”

    “你是怎么知道的?佳娃小姐说,我们用心就能感受到,但我还是不得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