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老十三眯起眼笑,“师尊别忘了,当初我虽然没和师尊去瑶川城、去鬼界干大事,后来我还是和师尊出去出差过几次的。师尊的口味我还记着呢。今晚二十五值班,不过我托人去叫他了。做什么事也没有咱师尊来了重要啊?他一会儿就过来。”
两百年过去,老十三脸上胖了一点,性格也变了一点。宁明昧看着他的侧脸,这样想着。
两百多年前的老十三是缥缈峰卷王派的。他出自凡间,贫穷,努力,也愤世嫉俗,在组会上对林鹤亭等家境优渥的天才派总带着几根小刺,出于自卑也出于嫉妒。但他心地不坏,做事认真,宁明昧给的所有任务他都尽力完成。即使在宁明昧来之前,他也在后山一剑一剑地、练着他没有长进的剑。
宁明昧觉得这样性子的人适合做学术,适合留在清极宗里。学校总是个干净的象牙塔,他性格里的那些偏激和自卑会被单纯的环境很好地包容,并成为他努力学术的燃料。但老十三想要进步,想要变强,想要像林鹤亭一样,拥有吃穿不愁的家世。
所以后来他也没留在缥缈宗,也没做学术,而是去做秘境猎人,满世界地跑。再后来,他又去几个仙城干过。
如今,他却在人界的皇宫里干活,而且看起来,还干了很久。他变阔气了,也变得有资本对人居高临下,除了发胖的面容,他说话做事也更加像一个社会人。
其实每个毕业后的弟子都何尝不是变了呢?譬如在看见沉稳的温思衡时,宁明昧总有点不习惯。成为金融男的林鹤亭暂且不说,就连留在清极宗做学术的那几个,也分别都有了变化。
“我还没问过你现在在干什么。”宁明昧道。
“师尊说我现在的职位吗?哈哈,等到了馆子再说吧。”老十三笑道。
马车路过一片灯火通明地。城中不夜城,看起来这里是京城的繁华地带。高高的酒楼鳞次栉比。宁明昧原以为老十三就要在这里请客了。可他的马车驶过这里,到了另一个地方。
那是一条清净的老街,只有几家小馆子还没打烊。有的卖馄饨,有的卖面条。老街附近是一家书院,看起来这条老街是为那些熬夜温书的学子们开的。
老十三下马车,并自觉地给宁明昧当扶手。他一进那家小店,里面的老板便道:“诶,我知道你要来,专门等着没打烊的……时叔,怎么今天还带了个人过来?”
“今天过来的是贵客。你好好做糕点。”老十三道,“这是我最贵重的贵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