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1 / 2)

失声鸟 予殿 1909 字 3个月前

我权当自己听不见,找了另一把椅子就坐了下来。

按理说,轮完我的班次后,我就可以直接回家了,但是江肃洲今天特意拜托我等他下班了一起走——他今天的班次是下午六点到零点,但是明天是他女朋友生日,他给他女朋友订了蛋糕,准备今天请一个小时的假,十一点就去拿蛋糕,十二点送到她家里,要给她一个惊喜。

还生拉硬拽上我,说顺便给他女朋友看看自己在上班地方交到的第一个朋友。

我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就糊里糊涂地答应了。

我看了一眼时间,离江肃洲下班还有半个小时,我在更衣室里换好了自己的衣服,不知道洗过多少遍的t恤下摆被拉成了透明的白色,镜子里映出来的那张脸怎么看都不算出众,就算是化了妆也只显得僵硬。

莫名其妙的,我想起了那个几乎黏在男人身上的小男生,他的脸白白净净的,我看不太出来是不是化了妆,只记得他攀附住男人的手指白而细,像藕一样,脆生生的嫩。

他对那么好看的小男生都是这样轻慢的态度,更何况只是靠跳舞的身段去取悦于人的我。

我没再看镜子,将脸上的妆卸掉,走出更衣室后,发现林小陌还坐在椅子上敲键盘。

我有点惊讶。

前几天他都是一到下班的时间就走,不肯在柏林夜的休息室里呆太久。

我不想多管闲事,蹲下来把我的那双高跟鞋从长筒靴里抽出来的时候,手指被林小陌用鞋跟踩住了。

他用了力,我又猝不及防,一时间疼得抽了口气,扭过头看着他。

“真的是个哑巴?真的不会说话?”

我来这里应聘的时候给老板看过孤儿院的证明,林小陌当时也在场,我记得他哼了一声,声音不大不小地嘀咕了一句“连哑巴都要啊”,被江肃洲瞪了一眼才朝我翻了个白眼。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又来向我求证这件事。

我的一只手被他用力踩住,怎么也抽不出来,比划不了手势,只能点点头。

林小陌眼睛里流露出很深的恨意,他更加用力,我都要以为自己的手指会被他踩断。

“你知道自己是个哑巴,还想攀高枝是吧?谁给你脸了?”见我疼得皱起了眉,林小陌就像终于出了口气似的,把脚挪开,又往我肩膀上踢了一脚,长筒靴在我的白t恤上留了一个灰扑扑的印子,他冷笑道,“人贵在有自知之明,你命再贱,也别总惦记着注定得不到的东西。”

我知道他说的都是实话。

也正因为知道他说的是实话,所以这个时候,我生不出一丝一毫辩驳的勇气。

林小陌的脸色总算好看多了:“跟哑巴说话就是没意思,我告诉你,沈涣,你以后再靠近许少,我就叫人把你的手指一根一根地砍了。”

我低着头将我的高跟鞋收进了我的柜子里,被踩过的手指已经泛了红,我又想起小男生脖颈上的吻痕,不由地一阵心烦意乱。

林小陌这几句话的威胁大于真实性,他如果真的认识能砍掉我手指的人,也不至于还在柏林夜里讨生活。

江肃洲跟我聊天的时候说过,林小陌天天都在做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美梦,有点身段和姿色就想去勾引人。我坐在一旁嗑瓜子,江肃洲就冷笑着点评说“山鸡好歹还有几根羽毛能衬得上凤凰,一只麻雀还挺会给自己画大饼”。

我在心里默默赞同他的话时,怎么也没想到林小陌跟我看上的枝头会是同一根。

只不过我为情,他为利,就算仗着一副看得过去的皮囊,也都得不到男人的垂青。

第3章 “居然是你”

我收拾好东西后,站在柏林夜的后门等江肃洲出来。

被林小陌踩过的手指还在隐隐作痛,我微微蜷缩了一下,只觉得骨头缝像错位了一样疼。

柏林夜位于建海市市中心的街角处,路灯昏黄的灯光将我的影子拉得很长,我出不了声地在嘴里念叨着“许少”这两个字,准备等江肃洲出来后,问问他知不知道许少的全名。 我刻意让自己忽略掉记忆中他在小男生脖颈上留下的痕迹,还有他伸进衣摆下方往里探时勾起的嘴角。

只是给他点了几杯酒而已,他应该不至于发现……我隐晦至极的爱意。

毕竟他都不屑于一百一杯的蜜语林,更不会费心思去探寻它有什么含义了。

“沈涣。”

我听到江肃洲喊我,便回过头。

“是不是等我很久了?”

我摇摇头,比划道:没事。

江肃洲晃了两圈食指上的车钥匙:“蛋糕店有点远,骑我的小电驴去。”

我跟着他走到更偏一点的地方,被划分出来摆放着自行车和电动车的地方只剩下孤零零的一辆,是江肃洲刚买的,用他的话说就是“因为我有一颗热爱玛莎拉蒂的心,所以我买了爱玛电动车。”

他熟稔地开了锁,示意我坐在后面的座椅上:“上来,陪我去拿蛋糕。”

我坐了上去,江肃洲载着我按照手机导航的提示往城郊的方向行驶。夏天夜里的风还带着热意,马路和人行道上几乎看不到汽车和行人的身影,我听江肃洲跟我说了一路他女朋友会有多惊喜,有点庆幸他没有注意到我有些僵硬的手指和t恤上拍不干净的鞋印。

电动车在一家还亮着灯的蛋糕店前停下,江肃洲深吸口气:“你帮我看着车,我进去拿蛋糕。”

我点点头,看到他脸上不加掩饰的真挚笑容,想起那个被叫做“许少”的男人。他也给过我一个微笑,只不过笑容里嘲弄的意味大于真情实意,看着就格外虚假。

没过一会儿,江肃洲就捧着蛋糕出来了。

四寸左右的小蛋糕被他珍之若重地放在透明的蛋糕盒里,淡粉色的奶油上,两只做工精致的巧克力兔子抱在一起,旁边还插着一朵盐渍玫瑰。

“漂亮吧?”江肃洲得意洋洋地跟我炫耀,“妍妍肯定会喜欢。”

我就笑了笑,比划着问道:走不走?怕来不及了。

江肃洲盯了好一会儿才明白我在说什么,他把蛋糕挂在了电动车的车把上,隔一会儿就看一眼:“走走走,送蛋糕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