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敏·格兰杰猛地吸入空气,发觉她正躺在自己六十英寸宽的床上,床头柜上的电子钟微微发亮,四时三十三分。车灯突然射进窗户,透过窗帘留下朦胧的幻影。
“‘是沙漠,因为他们只能被自己穿越,
“‘伟大,是因为你从那儿能看到一切,死去的一切。’”
她那向来在非必要时刻沉默寡言的同学前一晚——大约四五个小时前——凭借一杯啤酒和三口烈酒的作用开始背诗。 “听起来很有趣,”赫敏说,“你是不是有一点起疹子?”
“坎波斯,”这位同学说,“你不喜欢吗?哦……我有一点过敏,不会死。但是……‘所有这些,因为会死,才活在我的心中’……我不是说你会死,我是说……唉,我不知道。”
一杯啤酒,三口烈酒。折合不到一品脱。如果不是现在,赫敏一定会翻白眼,但你同学的性命还捏在你手里,所以她只是将对方扶正,考虑送她回酒店还是带回去,总不能指望酒后驾驶。
“我也不知道。”她说,决定约辆车回波士顿四季酒店,把人送回去比较安全,“如果你说过敏不严重……”
“‘而我的心略大于整个宇宙’……”醉鬼说,“你最近有没有频发梦魇,辗转失眠?”
她真的考虑了一秒钟,但她很快意识到无论回答什么给喝醉的人都没有用,于是没有应答,将同学费力地连抓带撑拽出了门。等车间隙的夜风让人清醒几分。
这位同学耗费十分钟将整首有关沙漠的诗背完了。赫敏怀着一丝不耐烦从她口袋里掏出房卡,推着她上车,还要负责她下车、上楼、开门等一系列事宜,这时候非常不适合欣赏诗文。而且她背起来断断续续的,始终很恼人。
“你最近多梦失眠吗?”同学又问了一遍。
赫敏·格兰杰第三次吸气。
“是,我失眠多梦。”她没好气地说,“很严重,自从来了拉德克利夫就一直睡不好。你呢,你睡眠质量很高?你不会把自己淹死吧,我要先回去了,车在下面等着。”
她无暇顾及其他,匆匆拢住滑落到臂弯的挎包一把提回肩上,没忘记伸手去拿茶几上的手机。
手机响了。
那双蓝眼睛扫过振动的小机器,轻飘飘地落在她脸上。
“韦斯莱给你打电话咯。”
赫敏抄起手机。她现在真的有点儿恼火了。
“司机在催。”她咬着牙说,“如果你不会淹死,我要走了。”
醉鬼没回话。
这真的不好玩。真的。完全没意思。赫敏想。她要走了。不仅是离开这个房间、这家酒店,访学也要结束了。
然后,她就可以回到英国,读完书,或许在伦敦工作,不用再应付德文郡或剑桥郡的任何人,有空就拜访住在伦敦的朋友哈利,除此以外,哪儿也不去——至少短期内哪儿也不去。
手机又振动起来。
她从学生宿舍的单人床上醒来。接了一杯水,空气冷冷地拂过皮肤,她摸了摸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