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 / 2)

    “是。”我越来越不安。

    “你本是狐怪,在长安市上惑乱视听,使妖人聚众。”

    “少府!”我猛然抬头,“我不是狐怪!我何曾做过这样的事!西市又何曾聚集过什么妖人!”

    “妇人忘形,何敢同大唐官员相尔汝!”县尉厉声直斥,因我说了个“我”字。

    [1]韩愈《上宰相书》:“九品之位其可望,一亩之宅其可怀。”可见九品官员大约可拥有一亩宅地。见贺从容《古都西安》第7章 。

    [2]《册府元龟》第930卷 :“其党卢宁、梁剑等三人劫近城村庐,射杀捕吏。”不过,捕吏并非专门的职位,应是一种通俗称呼。

    第5章 修到人间才子妇

    我按下恼怒,垂眸谢罪:“情急失仪,幸少府勿罪。妾乃生人,绝非精怪。”

    县尉冷冷道:“一年前你初到西市时不通人言,过了数月,方才逐渐习得,此事有许多人可以作证。”

    “妾身原籍汴州,不识秦音,并非不通人言。”

    “从前在西市与你同住的人说,你每两三日便要沐浴,为人写家书所得的钱,有半数用于买柴烧水,几有入不敷出之虞。你如此好洁,难道不是狐精化人,以此掩去身上狐臭?”

    烧水用的柴是我花钱买的,碍着谁的事了不成?你们唐人没那么爱干净,我自己爱干净也不行吗?为了保持我的卫生习惯,我就选择做月光族,怎么了?我按捺火气,好言好语地解释:“少府,流言起于驾部李主事所作、慈恩寺法师所讲的一篇变文。李主事作那篇变文,是为了劝谕世人,变文中写的女郎,不过是个凭空捏造的天竺女子罢了。且变文非妾所作,亦非妾所讲,一切与妾无涉,愿少府明察。”

    “还来攀诬李主事!可见李主事见事极明,果然兽类不知廉耻。”县尉斥责,“狐怪异类,自恃姿媚,迷惑人心,行悖乱之事!谁不知如今百姓多事狐神,你迷惑人心,是想要众人供奉你罢!”

    我没忍住,发出一声嗤笑:“倒要感谢少府赞我‘姿媚’。”

    这种莫名其妙的精怪之说实在太蠢了。这位县尉,难道就是想坐实了我是狐怪?这对他有什么好处?

    等等,他说李崜“见事极明”?那天崔颢迁我户籍时,曾说万年县尉是他们副台主李林甫的私人……是了,万年县尉是为了讨好李林甫,才要极力论证我是狐妖,他儿子李崜写的变文没有错,没有给人带来麻烦!

    县尉一愣,似是没想到我一个平民女子,竟敢公然藐视他作为官员的权威,当即大怒:“野狐无礼!”

    一个捕吏连忙趋前,对县尉轻声说了什么。县尉点了点头,捕吏们便上前来拽我,显见得是要对我动刑的意思。我大声道:“少府!我家阿兄也是官身,你无端拷掠,于律不合,不怕我阿兄弹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