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搁以前,她哪里和我这般要好了?”
“爹妈还在的时候,我回去的时候,她迎了迎我,看着我手上带没带礼,东西给爸妈,结果都是到了弟弟弟媳那儿,我走的时候,她也会送我,那眼睛就跟巡逻队的大队长一样,在我的手上包里瞧个不停,就怕我带了他们老周家的东西走!”
周爱红摇头,感慨这女人难,嫁人了,回娘家真成了亲戚。
潘金:“咱们是享闺女福了。”
对于周爱红口中王梅香和以前不一样的态度,潘垚只道人之常情。
俗话都说了嘛,先敬罗裳后敬人,自家穿得体面了,自己舒心,旁人也高看一眼。
王梅香倒不一定要从周爱红那儿获得什么,只是瞧着大姑姐富了宽裕了,事先将笑脸摆上,以后有什么事了,不定也能帮忙。
所以说,这日子就一定得过好,过好了,遇到的糟心事就少!亲朋好友也友善。
潘金想起一件事,紧着又闲聊道。
“爱红啊,我怎么瞧着,弟媳今天好像和新娘子有些不痛快?才进门就吵嘴了?”
“没什么大事。”周爱红将自己的手往潘金大衣的口袋里头塞,“就今日翁家送嫁的里头,有一个人运道不好,名字还取得怪好听的,叫什么翁志仙。”
周爱红记性好,虽然只过耳听了听名字,不过,她想了一下,还是将翁志仙的名字记了起来。
“这不是刚好姓翁嘛,他运道不好,大家便叫他瘟志仙,年轻时候还得了个诨名叫做瘟生,今天,他蹬着轮车帮忙送嫁妆,梅香他们觉得不吉利!心里就有些不痛快。”
潘垚坐在自行车的前杠上,听周爱红讲她听来的翁志仙倒霉事。
一些事,旁人听起来还能乐呵一笑,多听几下,带入翁志仙这当事人的处境,潘垚都心生怜惜了。
这老倒霉蛋的,是有些瘟。
听听都是什么事,小到吃鱼卡骨头,走路被树枝绊到,一个扑地,脸挨着地,要是再往前十厘米,就得被一截树枝戳到眼睛……大到走国道被大车碰,结果也没事,人从车子底座的缝隙擦过,只落了些擦伤,倒是那凤凰牌的自行车被大车碰瘪成了废铁。
磕磕绊绊,当真是小灾不停,大灾偶尔来。
潘垚:……
这运道,说坏嘛,他倒是还捡着一条命。
说好嘛,他又连连遭罪。
真是难以评论!
周爱红自己说着,都觉得这叫做翁志仙的人运道差了一些,是有些瘟,不怪一弟媳妇生气。
毕竟是娘家大侄子,周爱红也怕有什么不妥,连忙问道。
“盘盘,今儿婚礼有没什么不妥?”
潘垚仔细回忆了下,宴席摆得好,上头的菜色也丰富,喜娘的那盏喜茶更是好喝……新郎俊,新娘俏,没什么不妥呢。
办喜事时候,就迎亲的路上得注意些,忌讳“凶冲喜”。
所谓凶冲喜,那就是迎亲的队伍碰到送葬的队伍,丧事对喜事有冲,遇到这样的事,一般来说,喜事得退让,谓之不抢孝,手中扬一把五谷,也就没事了。
当然,大凶的丧事又例外。
没有听到迎亲路上有什么波折,潘垚便摇了摇头,道。 “挺好的。”
“那就好,”周爱红放下心来。
出了周家村的村子,少了家家户户拉的灯,外头有些黑,冬风呼呼地吹来,似鬼哭又似野猫乱叫,这一片种了不少的树,树干被摇晃,枝叶哗哗作响,为这夜色添一份幽谧。
虽然有手电筒,不过,这点光对于黑夜来说,也犹如萤火之光。
周爱红和潘金心里都有些发毛,自打知道这世界真有鬼后,他们的胆子都小了几分。
“盘盘——”正待和潘垚说,可以把那甲马符拿出来了。
这时,远处传来细弱的声音,声音夹杂在风声中,断断续续,幽幽回肠,像个可怜鬼在哭。
只一下,周爱红的胳膊上便爬了一层鸡皮疙瘩。
潘垚侧耳听了听,紧着,她戴着半截毛线手套的手便拍了拍老爹那结实的胳膊,道。
“爸,爸,那儿有人在喊救命。”
哦,是人啊——
周爱红悄悄搁了那提起的心。
“哪呢?”潘金一惊,四处张望了下。
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别不是天太黑,人给跌坑里去了!
“那,在那!”潘垚手电筒的光指了过去。
“走,过去瞧瞧。”潘金连忙停了自行车。
潘垚和周爱红也跳下了自行车,人打着手电筒,脚步急急地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
随着走动,手电筒射出的光圈摇摇晃晃。
“啊,真有人掉在下头了!”瞧见下头的人,潘金嗓门都大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