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沙发上的林修砚,放下了手中的霸总小说,死死盯着电视机里的画面。
随即他伸出手,将一旁正在吃西瓜的玄臻揽了过来,以不容拒绝的姿态将玄臻摁进怀里:“宝贝儿,你爱不爱我?”
“别说了,我爱你。”
玄臻翻了个白眼,然后从林修砚怀里挣扎出来,伸手拍在林修砚脑袋上,笑得特别慈祥,“当然,是父爱。”
林修砚脸色有些难看:“......”
父爱个鬼,去特么的父爱!
他健壮欣长的身躯一跃而上,将玄臻压到了沙发上,滚烫的心口贴着玄臻,把玄臻的双手禁锢在头顶。
玄臻睁着无辜的眼睛,看着林修砚道:“去房间里......”
林修砚俯下身,将沙发上的玄臻抱了起来,还没等玄臻将双臂环在林修砚脖子上时,他松开了双手。
“嘶——”
玄臻摔到了地上,他捂快被摔成四瓣儿的屁股,一阵吃痛。
而另一旁的林修砚,走到窗边负手而立,神色淡淡的开口道:“天凉了,让俞氏、温氏、叶氏、万氏、花氏、夏侯氏......通通破产吧!”
话落,林修砚的神色变得有些狰狞,眼神坚定霸道,仿佛志在必得。
坐在地上的玄臻,看着裤子都没穿的林修砚,一阵无力扶额。
这是从哪儿钻出来的精神病患者,现在,他还能退货么?
不行!
今天晚上,他要把林修砚买回来的那些霸总小说,统统给烧掉!
半年后,玄臻和林修砚借用雪妖之心仅存的一半冰属性本源之力,回到了修真界中,那个世界才是他们的家。
卷2:第四百五十一章 番外五 穿书后我成了最美的狗
白哈是十里八街有名的美狗,有着优美而矫健的身姿,一身雪白的皮毛,琉璃色的纯净眼睛,是狗中贵族。
关键是,白哈至今还是一个单身狗,于是,无数追求狗前仆后继。
白哈作为一名百年单身狗是有原因的,除却定时要支付的巨额拆家款让追求狗们望而却步,白哈的狗头还不太灵光,甚至硬如钢铁,磕得主动上门的追求狗头破血流,皆无功而返。
即便如此,白哈美到极致的外形,非常具有欺骗性,依旧让一众追求狗像飞蛾扑火一样,屡战屡败,又屡败屡战。
直到有一天,白哈出门时遇到了一个被遗弃的小狼崽子。
那时天降大雨,乌云密布阴风怒号,小狼崽子就在路边缩成一团,看上去好不可怜,漆黑的双眸都蒙上了一层水光。
白哈出现的时候,小狼崽抬起水雾朦胧的眼睛,并被白哈优美的外形晃了一下神。
就这晃神的一瞬间,小狼崽子就被同情心爆棚的白哈,叼住脖子给衔回了所住的狗窝,途中都没挣扎一下。
抵达狗窝的小狼崽子回过神来,深刻明白自己是狼,是凶猛肉食动物的他,生出了狼子野心,想把这只白哈当做食物吞之入腹。
然而他现在只是一个小狼崽子,根本打不过已经是成年狗的白哈。
于是小狼崽子只能先将这个想法放下,慢慢积蓄实力,慢慢锻炼成长,以便将来成为一头雄健的狼王。 在这之前,他得隐姓埋名,打入这群敌狗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