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结婚这件事本身来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虽然他确实没想到一向对爱情和婚姻没什么兴趣的自己居然在未来的某一天会跟某个人结婚。

不过按照何洛书告诉他的情况,他今年已经29岁了,满足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那么只要是在双方你情我愿的情况下结的婚那完全不成问题,即使他现在处于一种失忆状态,他也会在恢复病情的同时继续对自己的另一半付出应尽的责任。

但这必须建立在他的另一半是个正常人的基础上。

最起码在安叙的认知里这个人必须是个正常人。

而周亭翊,是个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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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攻《都不许觊觎我老婆!》

主受《炮灰假少爷,在线写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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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又名显眼包与万人迷的终极对决(bu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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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景聿穿书了,穿成了一个与他同名同姓的男角色。

就在他十八岁生日那天,和他的龙凤胎亲生妹妹一起。

甚至这本书还是妹妹亲手写的。

妹妹沉痛(邪恶)地告诉他,他是一个对主人公闻瑾爱而不得,但强取豪夺,最终火葬场了的炮灰。

火葬场具体表现为:被主人公搞的家破人亡,本人也缺胳膊少腿,流落街头比狗都不如。

时景聿怒火中烧:我只是一个男高中生,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而且我还是你亲哥!?

妹妹抱歉(兴奋)地继续告诉他,要想活命其实很简单,就是争取变成闻瑾唯一的甜心小宝贝,让闻瑾离不开他,疯狂爱上他,变成他的亲亲老婆,他们两兄妹才能在这本书里安然无恙地活下去。

时景聿无语,但他只能硬着头皮上,企图勾引那个掌握他生死的漂亮主人公。

时景聿觉得自己不太行,但也不是完全不太行。

毕竟他长得帅。

那就使用美人计!

他就不信拿不下区区一个——

但为什么围着闻瑾的男人有这么多啊!

什么斯文败类男医生,娇俏可人小学弟,霸气外露老男人…

岂可修,你们都离我老婆(未来的)远一点啊!!!老婆是我的!!!

等时景聿做好准备,来到闻瑾面前,努力做了个十分帅气的ink。 只见面前肤白似雪,眉目如画的男人默然无语半晌,而后清凌凌开口道:“请问时总是不是迷眼睛了?”

时景聿:我不是我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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