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那玩意儿很常见吧?你怎么查?”我问完,马上就恍然大悟,“怪不得老罗说你脚上都是水泡,你是怀疑凶手一直跟在林峰的身后,而他准备凶器也可能是在这条路线上。”
“bingo!”张静打了个响指,“小明哥你不来做警察太可惜了。”
“可是这玩意儿又不是实名制的,你怎么查啊?”我再次皱起了眉。
“我都说了发现了那几张纸,当然是那些纸给我的线索了。”张静白了我一眼。
“好像你一看到那几张纸就确定嫌疑人了,到底是谁啊?”我问。
“等下你就知道了。”张静神秘地一笑。
说话间,我们已经站到了一个刚刚从法庭走出来的女人面前。看着这个人,我有些目瞪口呆,她四十多岁,一头短发,一身凌厉的气场,竟是那个民间妇女权益保护组织的负责人王凌。
“那几张纸是他们的宣传手册?”我恍然大悟。
“聪明!”张静赞道。
“你怎么会想到她是凶手呢?不可能仅仅因为那几张纸吧?”我还是有些难以理解。
“当然,要是那么容易,第一次庭审的时候我就出庭了。”张静叹了口气,“当我从林峰家附近的一个五金店看到监控视频的时候,我还不太确认她就是凶手,因为没有指纹匹配,更没有dna匹配。
“所以,我只能从动机上入手,如果真的是她,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一下子就想到了她宣传册上的那个故事,那个因为不敢反抗家暴被活活打死的被害人。那个故事不可能是她编的。我去查了一下档案,你猜我找到了什么?”
张静歪着头看着我说:“那个案子的被害人也是被人敲碎了脑袋,而凶手就是这个王凌,那年她只有十岁,被害人是她的母亲。”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王凌,我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不去制裁实施暴力的人,却对遭遇暴力的人下死手,这是一种怎样的心理才能做出的事?!
此时的王凌,面对检察院和警方出示的拘捕文件,并没有反抗,而是面带微笑地伸出了双手。在被带上警车前,她停了一下,看着法院门前那些发传单的她手下的工作人员错愕的眼神,她微微一笑,高声说道:“大家要相信,你们做的事情没有错。家暴这种事,出现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寄希望于男人回心转意逃脱噩梦是不现实的。身为女性,只有勇敢地站出来才能保护自己,那些懦弱的妇女都是帮凶!”
“确认了王凌曾以同样的手法杀人之后,我就密取了她的指纹和dna,结果证明,我的推测是正确的。王凌是尾随林峰进入他家中的,因为被害人和王凌认识,所以王凌伤人的时候,被害人根本一点防备都没有。打晕被害人后,王凌就换上了林峰的衣服,对被害人进行了残忍的杀害,然后再把衣服给林峰换回去。很精巧的一个诡计,可惜,微量物证她是没办法清理干净的。”张静说,“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干,我想,她刚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这个,算加班吧?”老罗突然蹦出来一句,“额外给钱不?”
第三章 同根相煎
在我看来,失手杀人其罪尚小,混淆美丑、善恶、正义与不正义,欺世惑众,其罪大矣。
——柏拉图
1
我和老罗的律所位于市中院旧址的隔壁,一栋32层的写字楼里,从13年前成立开始就一直在那儿。如今市中院已经搬到了城市的另一头,原本和我一样在这里起家的一些律所也都搬走了,现在我所在的楼层,就剩下我这一家律所。很多人也劝我搬家,方便工作,但我一直没有动过,甚至从来没有想过要搬走。
我并不是个怀旧的人,否则,那些过往我不会到今天才说出来。
我只是有点害怕,我怕我搬走了,老罗和张静回来的时候会找不到。
我只是,稍微有一点担心,担心搬到了新的地方,我没有能力复原老罗留在办公室里的一切。
老罗的办公室就在我的隔壁,那是整个律所唯一的禁地,除了我和另外一个人,没人有那间屋子的钥匙,我也从不允许别人进入。
每天早上,先走进老罗的办公室,精心打扫里面的卫生,伺候好那几盆黄色的郁金香,已经成了我日程表上雷打不动的内容。
到现在已经过去三年了,可是每次走进这间办公室前,我都要努力做几次深呼吸,才能让自己平静下来,才有勇气把钥匙插进锁孔。
“咔嗒”,那一声细微的轻响,每一次都会让我的心猛地揪紧,我真希望当我推开门的时候,老罗就坐在办公桌后,“啪”一拍桌子,豪气干云地喊一嗓子:“我罗老三又回来了!”
然而,没有,什么都没有。 只有凌乱的文件扔在桌子上,那台老旧的电脑甚至不知道还能不能启动,旁边的烟灰缸里还堆着三年前的烟蒂。墙角的纸箱里放着那些散落的遥控玩具和一个工具箱。在最后那段日子里,老罗终于长大了,不怎么买新的玩具,而是开始尝试修复那些破损的玩具。
我真的很仔细地清扫了这间办公室,从他离开的那一天开始,我绝对不允许一粒新的灰尘在这里停留。
没错,我让这里停留在那一天,永远地停留在那一天,这样,当老罗和张静回来的时候,就能够从那一天开始,继续我们的生活。这样,他们就从未离开过我。
花开花落,花落花开。我知道,当最后那一盆郁金香死去的时候,就是我们三个人再次聚首的时候。
“加油,老罗,我先忙去了。”我对着空荡荡的办公室说了一句,锁好门,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一份报纸摆在我的办公桌上,《刑法修正案(九)》在这一天正式实施了。
这份新的修正案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规定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一律入刑”,这对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在以往的《刑法修正案》中虽然也规定了要对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人入刑,但也补充说如果收买了被拐妇女,不阻挠她离开,就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不阻挠解救行为,没有虐待儿童行为,就可以不入刑,这实际上就意味着诸多违法犯罪行为会因此逃避法律的制裁。
新的《刑法修正案》则明确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要一律入刑,不阻挠离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之后,不阻挠解救,没有进行虐待,可以从轻处罚。言外之意就是都必须定罪。
这条新闻让我的思绪直接回到了2002年12月。
距离我们打赢林峰那场官司已经过去了两个月。和严冬一起到来的还有律所经营形势的急剧恶化。
在过去的两个月里,律所几乎没有接到新的业务。民事案件的委托人想当然地认为,打赢了两场棘手官司的杰明律所收费必然高昂,看不上他们的小官司。刑事案件的委托人则在和我沟通后,要么被我打发了回去,要么觉得风险实在太大,不知道会被挖出什么黑历史,放弃了合作。
对于这种状况,我倒是不在意,我有我自己的择案标准,通过顾明和林峰这两个案子,我已经确定,只要是刑事案件我必须确认当事人无罪才会接。
老罗可是急得不行,他已经两个月没买新玩具了。
“老简,你干啥呢?”他捂着因为牙疼而肿胀的腮帮子,不清不楚地说道,“再这么弄下去,咱们都得喝西北风去。”
“老简啊,你是我哥行不?”老罗哀求地看着我,“别管输赢,先把钱赚了啊。你看看,这个状况让我咋跟家里交代?”
老罗把当月的财务报表丢给我,那上面是大红的赤字。
“老简!你听着没啊!”
见我丝毫不为所动,老罗气得上来就要掐我的脖子。
“咳!”办公室门口传来了一声轻咳,老罗一惊,赶忙松开了手,回过头就看到张静一脸暧昧的笑容站在门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