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刘行长顿了一下,欲言又止。
“还有事?”我问。
“学校和医院那边答应赔偿了,一家赔了三十万。”刘行长叹了口气,“简律师,罗律师,我心里有点儿没底,这事儿我们不会真的有什么责任吧?你看那两家,可都赔了啊。”
“我的刘行长,您就把心放到肚子里吧。”我笑道,“那两家愿意赔偿,是不希望这件事闹大,给他们带来负面影响,再加上他们上级主管部门对这种事都是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来处理的,所以才有这个结果。你们不同,首先你们没有任何责任,其次,上边也不希望无缘无故花这笔钱吧?”
“他们那么处理,其实没什么好处,等于变相承认了自己有责任。这种事,一旦开了头,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那时候,他们才真的是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我喝了一口水,说道,“刘行长,这官司我有把握打赢。”
“那我可就等你的好消息了。”刘行长呵呵一笑,笑容里却夹杂着难以掩饰的忐忑。
签了委托协议后,我把刘行长一行人送出了律所,回头就看到老罗一脸的纠结。“你这是怎么了?”我问。
“还没谈价钱呢。”老罗苦着脸,说道,“咱跟他们的协议里可是把各种案子都分开计算的,顾问的一笔钱,民事的一笔钱,行政的一笔钱,刑事的,唉,当初哪想到一个银行会摊上刑事案子啊,忘了写上了。”
2
接了这个案子,我和老罗就开始紧锣密鼓地筹备起来。第一步当然是先找到罗四海,让他别多嘴。
在中国,可不会有警察告诉你,在律师到之前,你有权保持沉默。
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我国的犯罪嫌疑人享有沉默权,但从多条法律的解析中就能看出来,面对警方的讯问,嫌疑人是可以不回答的。相对于西方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嫌疑人可以拒绝回答的明示沉默权,我们一般称之为默示沉默权。
2012年的新《刑诉法》第五十条就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就是说嫌疑人可以选择陈述,也可以选择沉默。而以这一条款为基础,对第一百八十八条的“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的规定,其解释也就变成了“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可以选择回答,也可以选择沉默,但如果选择回答,那就要如实陈述。换言之,犯罪嫌疑人有沉默权,但是没有说谎权。”
虽然罗四海这个案子发生在新《刑诉法》颁布之前,但关于“沉默权”的辩论其实由来已久,律师在工作中也都非常注意提醒当事人这一点。个别地方也已经开始试行相关的制度了,2000年8月,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就推出了《主诉检察官零口供规则》,所谓“零口供规则”就是指“当侦查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呈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检察机关视其供述为零。办案人员通过在案的其他证据进行推论,以证明其有罪”。这一规则实际默许了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时可以保持沉默。
但让我们意外的是,当我们赶到派出所,出示了相关手续后,却被告知这个案子已经移交检察院了。
“老赵,不带这么玩的啊。”老罗连忙向接待我们的同时也是我们大学同学的赵警官追问道,“你们上午才把人抓来,下午就移交检察院了?你们什么时候效率这么高了?”
“老罗,你这话说得就有点儿不要脸了啊,我们什么时候效率低过!”老赵笑了一下,叹了口气,“严格来说,我们也清楚这个案子是怎么回事。罗四海站在银行的角度,很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不应该承担责任。但是,干我们这行的,像这种案子,能调解就调解了,哪有那么多的精力去侦查这种案子啊,基层人手不够,我都三天没睡一个好觉了。”老赵抱怨道。
“那你可得注意点,别猝死了,你老婆孩儿我可不帮你养。”老罗没心没肺地说道。
“你也注意点,别让人弄死了。”老赵白了老罗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你家太乱,没准儿寻仇的就找到你身上,还有张静那丫头,我可受不了。”
“滚蛋,打静主意,你活腻歪了。”老罗笑骂道。
“行了,老赵,你接着说,到底怎么了?”我微微皱了皱眉,心底毫无缘由地升腾起了一股火气。
“我说他们俩,你着什么急啊?再说,这都是你们家老罗先挑衅的。”老赵撇了撇嘴,“那案子,没等我们调解呢,检察院主动来调这个案子,我们也不能抓着不放啊。”
“检察院主动来调这个案子?”我大吃一惊。要知道,一般情况下,检察院除了反渎职侵权局会主动介入案件的调查,其他案件都是公安机关或法院移交才会调查的,罗四海这件事显然不属于反渎职侵权局的管辖范围。
“老赵,你透个底,检察院为什么会主动来调这个案子?”我问。
“这我哪知道?”老赵摇了摇头,“人家手续齐全,我们也只能按规定办事。不过让他们这么一闹,我们也有点儿不放心了。老简,你说这罗四海会不会真的涉嫌犯罪?”他嘬着牙花子问道,“我听说,这案子里另外两家可都赔偿了,要是真没责任,人家能掏这个钱吗?这案子要是最后在检察院那边破了,那我们公安这边脸可就丢到姥姥家了。”
“反正都丢那么多回了,也不差这一回了,是吧?那两家赔钱,我估计你同行在其中没少出力。”老罗无良地笑了一下,在老赵追出来之前,拖着我出了派出所。
“直接去检察院。”一上车,我就说道。
老罗却有些犹豫,思考了几秒钟,才像下定了赴死的决心一般说道:“走!”
“你干吗像上战场一样?”我笑道。
“罗老五不是你五叔,你当然不怕。”他白了我一眼,转动方向盘,嘟囔道,“罗家五虎罗家五虎,笑面虎罗老五,吃人不吐骨。” “你嘟囔啥呢?”我忍不住问。
“罗老五,就是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笑面虎啊,跟他走太近,你咋被弄死的都不知道。”老罗唉声叹气地说道。
十分钟之后,我们停好了车,站在检察院的大门前,老罗却左顾右盼,当看到罗副检察长的专车就停在停车场里的时候,他的脸色更难看了。
“走吧。”我暗笑,天不怕地不怕的老罗就怕两个人,一个是张静,屈服于她暴力的淫威之下,一个就是他的五叔罗副检察长了,屈服于他威严的淫威之下。
听老罗的话,或许还有其他的什么原因,不过他不愿意告诉我罢了。
“我肚子不怎么舒服,要不,你自己去吧?”老罗的眉毛拧到了一起,双手捂着肚子,弯着腰,痛苦地说道。
“老罗,老简。”我正想说两句,马路对面,市中法的门前,一个高瘦高瘦的中年人向我们喊道。
那是行业里和我们交好的一个律师,业务精湛,胜诉率极高,在圈子里颇有名望。可今天,他的脸色却不太对劲,一脸的垂头丧气。
“梁律师,来开庭啊。”老罗连忙迎上去,笑着问道,一点儿也看不出他前一刻的痛苦。
“别提了。”梁律师叹了口气。
“这怎么了?不是输了吧?”老罗没心没肺地在梁律师的伤口上撒着盐。
“输?”梁律师冷哼了一声,“要是输就好了,起码光明正大,我他妈的是撤诉了。”
一向温文尔雅,在庭上也是不紧不慢的梁律师竟然爆了粗口,这让我和老罗都感到不可置信。
梁律师回头看了一眼法院大门,恶狠狠地啐了口唾沫,骂道:“什么玩意儿!”
顺着他的目光,我们看过去,就见一个身高最多一米六、体重却绝对在三百斤以上、油光满面还有点儿秃顶的男人正趾高气扬地走出来。
“赵瑛昊,律协主席的小舅子,也是律师。”不等我们问,梁律师就说道,“人送外号‘无冕之王’。狗屁,和这种人同行,真他妈的丢人!”
梁律师连爆了几句粗口,我和老罗目瞪口呆。
“你就输给这么一个球了?”老罗不敢置信地问道,“这小子看上去一肚子油,也不是什么厉害的主儿啊。”
“他那是一肚子坏水!”梁律师冷笑了一声,“我就没见过比他更不要脸的人。他经手的案子,真开庭的没几个,凡是他经手的案子,基本上双方当事人最后都是接受调解。他索赔的,都拿了个高价,他要赔的,最后都是意思意思就完了。还不是他那个律协主席姐夫给他撑腰?谁不服他,就威胁人家要吊销执照。”
这句话让我们悚然一惊。法律资格证书和律师执业资格证就是我们的饭碗,吊销了执业资格证虽然不影响我们在法律行业里继续谋生,但再也不能当律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