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坏事的项链(2 / 2)

    穿越者:“当然不是。我不会为了单方面好处而牺牲另一方面的好处,鱼与熊掌我要兼得,这是可以肯定的。你的野性直觉感到我说谎了吗?”

    多蒙:“你就说实话来蒙我吧。”

    穿越者:“怎么能说我在蒙你,我对红怎么样你都是知道的,不会不顾她的安危而独自逃跑。我向你保证,只要一天没把红救出来我就一天不回家。”

    多蒙:“好,不要忘了你的话。”

    穿越者:“不会忘的,就算我忘了那个腹黑女神也不会忘,她已经通过你知道了我的保证,肯定会借这个理由把我抓住不放直到吃干抹净为止。”

    早上9:00,国务院总理办公室

    简丹:“总理大人怎么来了,您不是请病假了吗?您的贴身保镖护卫甲呢,怎么没有一起来?”

    穿越者:“工作上的事我放不下心,在家里一点都呆不住。至于护卫甲,我派他去干别的事了。”

    简丹:“是这样吗?不过,您的脸色好憔悴”——关心

    穿越者:“憔悴?那很正常,我一夜没睡,睡不着啊。”

    简丹:“病到这种地步还来工作吗”——敬仰

    穿越者:“别感动了,快去把今天的日程安排拿过来。”

    简丹:“那个,本来总理办公室以为您休假不来,今天就没有给您安排工作日程。”

    穿越者:“原来是这样去,把繁索主任叫来我这里。”

    简丹:“总理大人找繁索主任有事?”

    穿越者:“我之前让他派总理办公室的律师去公安局帮我捞人,后期事情起了变化,改成争取保释结束拘留,现在还不知道办的怎么样了,我想第一时间得到消息。同时让他把工作带到我这里来,在这里办公我也能搭把手,他也一天没睡。”

    简丹:“遵命。”

    三小时后,穿越者、繁索、简丹在总理办公室里批文件

    繁索:“抱歉,我的传音之喉响了。”

    穿越者:“有消息了?”——急切

    繁索:“应该是。”——与在公安局里的律师通话

    “咚咚咚”——敲门,一个秘书将一份文件交给简丹,简丹看过文件后大吃一惊

    简丹:“那个,总理大人,急件”——呼唤穿越者注意

    穿越者:“哎呀,什么事等会儿再说,我正在等律师在公安局捞人的消息呢。”——不理简丹

    简丹:“这是从公安部发来的急件,应该就是您捞人的事儿。”

    穿越者:“什么?公安部发来的急件?快给我,上面写了什么?”——一把抢过来

    简丹:“是以走私罪逮捕红小姐的逮捕令,公安部长富治希望您亲自签发。”——越说越小声

    穿越者:“妈、了、个、吧”——一字一字的蹦出来

    繁索:“总理,保释工作失败,红小姐承认了自己走私贵重物品入境的犯罪事实,将事情全抗了(看了眼现场的状况)看来您已经知道了。”

    穿越者:“有没有刑讯逼供?”

    繁索:“我们的律师就在门外,里面没有惨叫声,而且隔着室内监视镜他们观看了整个审讯过程,没有使用暴力。”

    穿越者:“审讯过程中律师不能陪同吗?”

    繁索:“为了防止串供,法律规定不可以。”

    穿越者:“屁个串供,就她一个人,她跟谁串供去”

    繁索:“当然是跟您啊。”

    穿越者:“你说什么?”——发怒

    繁索:“您不要生气,您应该感到庆幸。”

    穿越者:“庆幸?”

    繁索:“庆幸你的仆人够忠心,将走私的罪行全部一人承担了,不会追究起你和你的走私商业协会”

    穿越者:“混蛋混蛋你这个大混蛋你以为我是因为经营走私生意暴露才想要你去捞人吗?你别忘了公安部长富治是蓝苹一伙儿的,这错的还是我了?”

    繁索:“不是吗?你以前走私商业协会的主要生意不就是走私吗?这次虽然是公安部长富治借题发挥但你本身不干净也是原因,不然昨天半夜也就不会急着让我去捞人了。”——大义凛然

    穿越者:“我了个去,你误会我了”——观看繁索

    繁索:“”——不为所动

    穿越者:“唉,真是应了“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这句话,我过去十几年的不良记录让你有这种判断真是我自找的。黄泥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沮丧

    繁索:“还望总理理解公安部长秘书的苦心将逮捕令亲自签发,以撇清关系。”

    穿越者:“我还体谅他的苦心公安部秘书?不是说是公安部长富治希望我签发的吗?”——不解

    繁索:“急件准确的署名是“公安部长办公室”所以应该是公安部长秘书带为传来的。”

    穿越者:“这也是你们之间相互包庇的一种方式吗?”

    繁索:“总理大人明鉴。”

    穿越者:“详细的告诉我这里面有什么猫腻,不然打死我我也不会签字的。”

    繁索:“现在公安机构指控红小姐两条罪名,一是走私罪,二是间谍罪。而罪证都是那条红宝石项链从冬临国运到黑都的渠道。鉴于当前国家的法律体系,走私罪是属于刑法范畴,将来是要交予刑事法庭来审理;间谍罪是属于军法范畴,是要交予军事法庭来审理。两者最后判罚结果是不同的,我国处于战争状态,间谍罪一旦定性,不分情节轻重一律铁打的死刑,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走私罪还能看情节轻重来判罚,虽然最高刑罚也是死刑但至少还有争取的余地。”

    穿越者:“可是我想让红无罪释放啊,在我老家那些做宝石生意的商人,要是按照走私罪去量刑就全都得枪毙处死。当年国家哪里进口过一颗钻石,那些买珠宝的商店是从哪里进到的货源?最后不都是补上一些税款不了了之,什么刑罚也没判。”

    繁索:“的确,要是普通的走私犯能补上税款法庭在量刑上会给予减轻处罚,但这次是有政治操作之嫌,蓝苹一伙儿不会让您好过的。”

    穿越者:“这我懂,明天报纸上肯定不会放过这件事,但你以为我签字了他们就能放过我吗?我肯定还是会给卷进来”

    繁索:“可是您要知道,这不光是为了保全国务院和您的脸面,也是为了保护红小姐不被蓝苹一伙儿迫害啊。”

    穿越者:“你的意思是他们会对红下黑手?恩,有可能,前公安部部长武强和他的心腹就死的十分蹊跷。”

    繁索:“不错,公安部长秘书想要您批准逮捕的意思,是想把红小姐放在监狱里保护起来。在公安局的拘留所里并不安全,我们的律师不能全天候的陪着,她保不准会被蓝苹一伙儿下黑手打死。”

    穿越者:“但是监狱里面就安全吗?”

    繁索:“普通的监狱和军事监狱也不安全,所以我们特别安排了泰城监狱关押红小姐,在那里蓝苹一伙儿就够不到了。”

    穿越者:“唉。”——被说服,在逮捕令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