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丞相提议:“不若将此事与地方官员政绩相连?发现裹足……”
许烟杪插了一嘴:“裹脚后还可以放足。” 窦丞相对他微微点头,补充:“发现裹足者,助妇女放足者,可额外计入考核评分。”
——也就是附加分。
立刻就有官员站出来表示不同意了。
“丞相此言差矣。”太常寺卿言笑晏晏:“这可是要撺掇陛下做混账事了。”
窦丞相的脸一下子沉了下去:“郑卿有话直说。”
太常寺卿低垂眼帘,不紧不慢地说:“丞相心意是好的,却忘了人性。此事若成了额外的功绩,地方官员会不会为了功绩,强行给妇女裹足,将脚裹烂了再放开,忝作一功?”
窦丞相面沉如水,一言不发。
他当然知道任何政令,本意是好的,下发后很可能会被人掺砂子、钻空子——但,这是应该放在小朝会里,由诸公商议的事情。
说得更明显一点,这只是个初版,是个草稿,每一个政令发行前,都是要经过多番讨论的。
——太常寺卿和他不是一个派系,那个派系的人找他错漏、对他明针暗怼都快成习惯了。只不过这次出口的是太常寺卿而已。
但,太常寺卿之所以敢提出来,就是因为这个问题确实存在。
推行政令没那么简单,不是朝廷发一纸文书,各地官员就好像nc一样,一丝不苟地执行。
窦丞相根本没办法辩驳——他总不能说,这事我打算拿到小朝会上说。
理是这么个理,但拿出来说就显得你对这个事不上心了。
吃下这个闷亏,窦丞相微笑反问:“郑卿可有高见?”
太常寺卿略一沉吟,道:“先以文书遣小吏告知各地百姓裹足之害,使他们不盲目追捧,再言裹足之妇禁成婚,禁为妾,使官府去各家各户搜查……”
话没说完,窦丞相那一派系就立刻有官员站出来,针锋相对:“郑卿自己也犯了相似的错误,欺上瞒下历来是地方官府的通病,使官府去各家各户搜查,倘若有官吏以此要挟百姓呢?若不奉上孝敬,便说你家女儿缠足,你本人也被十里八乡议论,言是畜生,对女儿下毒手。”
太常寺卿:“……”
感觉自己被骂畜生了。
又有第三方的官员走出来:“陛下,臣认为丞相言之有理,而太常寺卿之语也未必不老成,只是双方皆要需要徐徐图之。不若先将裹足之危害宣扬出去,再商讨如何防止地方官员毁政……”
许烟杪站在旁边,就差托腮了。
两年下来,他都看习惯了。有什么政策,先吵一通再说,吵着吵着,有的能吵出办法,有的只能稍后再议。
不过,把裹足危害宣扬出去……
【唉,可惜这个建议不能提。】
【不然我真的很想说,想要让人认识到危害,最最好是有样板,但人家姑娘家本来就受苦了,再挖人家血肉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