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
黎昌打断她:
“我真的只是看看。”
他的声音有点儿无奈。
他真的只想看看这个剧本而已。
至于演不演的,他自认为自己现在的水平还没到能决断的时候。况且,就算经纪人不提醒,他也不可能去演。
因为他现在还有更重要,更紧急,更优先的事情要做——
他要等任克明回来,然后解决那个合约。
在此之前,任何事情、任何变量,他都不会纳入考虑。
经纪人听见他的语气,意识到他这是认真的。
应该是愣了几秒吧,终于说:“那,好吧。你等等,我发给你。”
十分钟后,她把剧本发了过来。
黎昌重新上到二楼书房,用手机把文件传到电脑上打开。
书房的窗边放了两张办公桌,布局差不多,都像是没什么人用过的样子。
过去几个月里,任克明是经常来办公的。只是桌面如他本人的作风一样,一直都维持着简洁的状态。
至于黎昌的那张桌子,吴妈说那确实没怎么被用过。
毕竟两个人以前都不怎么回家。
显示屏很大,黎昌不清楚是多少寸,总之剧本放上去比在手机上看要明晰许多。
他滑动着鼠标,从第一页读起。眼神逐渐从一开始纯粹的好奇转变,变得越来越灰,越来越认真。
最后,眉头竟然还轻轻蹙起。
《去见她》——
从定义上严格来讲,这是一部爱情片。
剧本的男主人公是一位高校教师,离职后去到普罗旺斯旅游,邂逅了一位女孩。
女孩是位服装设计师。
主角与她相谈甚欢,接触间发现人生理念无不契合,简直佳偶天成。
可后来,女孩的话语逐渐出现漏洞。
主角不喜欢吃芒果,女孩会说:“诶,好巧!我芒果过敏!”
可主角明明记得自己和她第一次相遇的海边,她那时正在日光下喝着一杯芒果汁,半点没有过敏的迹象。
诸如此类的事情越来越多,主角逐渐意识到了女孩的不对劲,却并未揭穿。
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他也逐渐发现了自己的不对劲。 自己是大学老师,但却对专业一窍不通,翻找随身携带的行李,却没有将这些物品收纳进包里的印象。
甚至在尝试记忆回溯时,竟然根本想不起来自己坐飞机来法国的画面。
就像,就像在来法国之前,在遇见女孩之前,他的人生完全不存在一样。
他看着逐渐陌生起来的四周,本能地觉得害怕,觉得这一切与女孩有关。找到女孩,女孩定定地看了他许久,首先肯定了他的猜测。
是,她骗了他。
她不是服装设计师,也并不对芒果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