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狩猎开始(2 / 2)

假装是个boss 更从心 2420 字 2个月前

    矿区,红土林。狩猎盛会第一夜。

    作为整个阿玛拉洲以北最大的蓝色区域,两百只人类猎人团队虽然很多,但各自入场的初始地点不同,其实相隔也很远。

    尤其在这些红尾树和土寄树的遮掩下,这一块土地空间感很重。狭小的区域里也许也藏着无限的可能。

    没有任何足以辨认方位的道具。猎人们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深入腹地,寻找猎物。

    黎铮的队伍,此时还在红土林的边缘。

    阿卡司走在最前头,由于唐闲和谢安握手那事儿,对于盛唐队员的本事,这些人都清楚了。

    虽然他们并不知道这个银发的人是阿卡司,但阿卡司展现的速度让他们每个人自愧不如。

    “前方三里左右,有一些生物,但都是强化级生物,狩猎它们的积分很低,要不要行动,你决定。”忽然出现的阿卡司对黎铮说道。

    “不弄,让别人去弄,虽然红土林很巨大,兽类繁多,但这么多人狩猎,我们最好只挑精锐级生物下手。”进入了战场,黎铮整个人就变得沉稳了许多。

    阿卡司点点头。

    他眉头紧锁,方才探寻一番虽然没有发现什么危险情报。

    但体内的兽血或许给予了他远超人类的危机感应直觉,阿卡司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却说不出所以然来。

    “这是唐闲给我的信号弹。你拿着。”阿卡司将信号弹交给了黎铮。

    黎铮接过这烧火棍一样的东西,问道:

    “这玩意啥意思?是拿来做什么?”

    “如果你遇到了危险,我与其他人都保护不了你的时候,就用这个。他会看得到。”阿卡司轻声道。

    “喂喂喂,别说的我好像是个没用的司令一样,我也是七天赋者。”黎铮也没有拒绝好意,将信号弹藏在了最贴身的位置。

    阿卡司没有多说什么,身影连闪,便去了别处,继续探查周围的情报。

    长夜漫漫,所有人都知道矿区的夜晚是危险的,今夜到底会发生什么还未可知,但首先得有一个落脚地。

    ……

    ……

    宋缺的队伍马不停蹄,已经靠近了红土林的浅层区,巨大的土寄树林就在前方不远处,像一个鬼蜮的入口。

    林决的棒球棍上沾着血迹,宋缺的手上则提握着一颗结晶。

    身旁是一只被棒球棍敲成肉酱的荒原牛。

    “真奇怪,荒原牛虽然是精锐级生物,但为什么我们会在这里遇到?它们不是生活在更北边的生物吗?小诗,你去过北边儿,知道咋回事不?”问话的人是林决。

    小诗是一个小姑娘,不算可爱,面相上看倒有些凶悍,紧闭着嘴,目光无神的摇了摇头。

    从进入狩猎区域后开始,她就始终这幅表情。

    且无论队伍的行进速度有多快,小诗总是贴在宋缺身后一丈的位置。

    不多半分,也不少半分。

    一身功夫袍的雷老咳嗽了两声说道:

    “荒原牛的确在北方,我们且再往深处走走,看是否还会再遇到。”

    宋缺看着牛的尸体,说道:

    “生物会有迁徙,只是这个时间有些诡异,诸位可要保持警惕。”

    “有你做眼睛,我才不担心。”独眼王说道。

    林决也点头同意。

    宋缺心里有种不安的感觉。

    猎杀的第一头生物就是精锐级生物,这自然是一个极好的开端。

    但偏偏是不属于这里的生物。

    宋缺有些在意,却也想不出原因。

    作为一个人类历史上凤毛麟角的十天赋者,宋缺所觉醒的能力,名为天平之眼。

    在施展的时候,识海里会短暂的浮现出视线中画面在未来的景象。

    宋家的大公子自然很小的时候就可以进入矿区,他的能力也早早觉醒。

    小时候能够看到的是七分之一秒的未来。

    长大些了,便能够看到五分之二秒的未来。

    再长大些,其实也只是十二岁的时候,能够看到四分之三秒的未来。

    后来便没有测量过,极限的数据,只有宋缺和宋耕朝知道。

    就连林决这些队友也不知道。

    凭借着这种能力,宋缺对周围人的行为预测极准,这也是最适合做眼睛和指挥的能力。

    在未来的约佩拉平原战役打响后,宋耕朝相信不会有人能够比自己的儿子更加适合做全人类的指挥官。

    在算计这一块儿,他该是无人能及。

    宋缺四顾张望,确信目前是安全的,但那种挥之不去的危机感。

    ……

    ……

    林肯堡垒的进入点在整个红土林的外围的七点钟方向。

    小丑走在队伍的中央,他撇着嘴,眼神里带着某种渴望。

    电锯与猴子则在两边,警惕的看着周围。

    巫师不在队列里,光头s-004也不在队列里。

    但并没有人在意。

    医生的名字叫莉莉丝,莉莉丝紧紧跟着小丑,在确信周围没有外人后,她说道:

    “主人……004和黑蛇走了,我们为什么不跟他们一起?”

    莉莉丝有些不懂,毕竟004和黑蛇的实力,可比电锯跟猴子强的多。

    而她的主人,根本没有战斗能力。

    小丑蜡白一样妆容的脸,皱起眉头的时候颇有些恐怖。

    “他们是去杀人,我们是去救人,当然不能在一起。你可比我的上一任助理差了太多。”

    莉莉丝不懂。

    此行就算不是为了猎杀那些生物,也是尽可能的击击败华夏的猎人们,

    跟救人有什么联系?

    小丑指了指旁边的大块头。

    “电锯以前是一个纸板厂工人,块头巨大,性格却很懦弱,他总是被人欺负。他或许肉体是健康的,但他的灵魂却病了。”

    莉莉丝不太明白,电锯这个外号,是因为这个大块头的一只手都变成了电锯。

    在林肯堡垒的猎人界里,电锯可是出了名的凶残。

    她无法将其与懦弱联想到一起。

    小丑也没有解释,只是发出渗人的笑意。

    “这片林子里,还有很多灵魂生病了的人,杀了他们是一件很扫兴的事情。004和黑蛇只是两个不懂乐趣的狗而已,把英雄,变成魔王才是最有趣的游戏。”

    阴森恐怖的笑声并不大,就像是某种只属于小丑的咒语。

    但却极为有节奏的响彻在莉莉丝的脑海里。

    她看了一眼旁边的电锯,发现电锯的嘴角挤出了一个让人胆寒的笑容。

    她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嘴角,也开始不自觉的挤出同样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