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进食量本就大幅度地减少了许多,自然不适合运动锻炼,现在要加速跑追人,也极不适应,没跑两步便察觉到喉咙泛上了一股浓烈的铁锈味。
但对方本就穿了一身黑衣,在逐渐变暗的黑色遮掩下,一不留神就很有可能摆脱自己。
如果这一次放跑了他,奥斯蒙德知道,他绝无可能再找到机会,揭穿头盔男的真实面目。
他死死地盯着头盔男的背影,只觉得天气的燥热与烦躁的情绪让他血气上涌,肩膀撞上路人也毫无知觉。
眼看着距离逐渐被拉开,似乎一转身,头盔男就会消失在他的视野中,奥斯蒙德忍不住再次吼道:“利亚姆!你tm别跑了!混蛋!”
但是那黑色矫健的身影并没有因为一个名字呈现出一丝一毫的动摇,他的速度不减,转身跑向墙后,如奥斯蒙德预料的一样,彻彻底底消失在了他的视野范围之内。
抓不到了。
奥斯蒙德孔雀蓝色的眼睛如同蒙上了一层灰色,他放缓了速度,大口喘息了起来。
混蛋。
明明就是他。
长久没有运动却突然提速奔跑的感觉很快便侵袭了奥斯蒙德的四肢百骸,他眼前因为供血不足而发昏发暗,口腔中满是血腥的味道,四肢也如同灌了铅一般沉重。
失望和无助几乎在刹那间吞噬了他所有的情绪。
奥斯蒙德用手支撑膝盖,不断地调整着自己急促的呼吸。
他几乎可以百分百确定,头盔男就是利亚姆·海恩斯,不然他为什么要跑?机车都没来得及上锁。
但,同时,他脑中的理智又在撕扯着他,告诉他,那不是利亚姆·海恩斯。
他应该在蒙特利尔而不是多伦多。
他不认识基努·里维斯。
他也没必要亲自制作糕点,再装模作样地假借他人之手送到他桌上。
也许。
奥斯蒙德想,他应该转身返回,守着那辆机车。
虽然头盔男转头回来骑走车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也不是没有,只要他有足够的耐心,说不定能够等到他。
然而,奥斯蒙德刚刚直起身,便被一股毫无征兆的、大力的击打击中了背部。
奥斯蒙德毫无防备,他踉跄了两步,摔倒在了地上,白皙的手掌擦过地面,划出一道血痕。
膝盖和手肘也狠狠撞在了水泥地上,裹挟着剧烈的钝痛,几乎让奥斯蒙德疼得眼冒金星,忍不住低声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