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不难理解。
伙伴的利益永远只属于伙伴,真正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利益才是自己的。
米高梅无非就是在眼馋《e.t.》的收入,想要使用一些不入流的手段恶心奥斯蒙德,紧接着在合适的时间假扮好人伸出援手,好让奥斯蒙德尽快履行他们之间的约定,挽救已经逐渐落入低谷的米高梅。
从事科研工作,收入相较华尔街和好莱坞偏低的汤博是米高梅认为最容易接触的突破对象。同时,作为冥王星的观测者,汤博备受尊敬,米高梅认为,奥斯蒙德并不敢和汤博撕破脸皮,他一定会老老实实地执行与汤博的修改规定,并且迫于“抹黑汤博形象”的舆论,迟迟不敢让电影上映。
可惜,奥斯蒙德只尊重努力和承诺。
汤博已经从他手上拿到了授权的价码,却因为另一笔钱售卖了自己的尊严。
奥斯蒙德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如果真诚的修改和耐心的劝说无法劝服汤博,就为他送上一封律师函,就像《穿普拉达的女王》抹黑安娜·温图尔一样,将电影中汤博的名字换成一个虚构的名字,将汤博作为原型人物拍摄电影。
要知道,《普拉达》根本没有得到温图尔的授权,现实中真正的普拉达女魔头却对电影无可奈何,只能自己拍摄了一部自传纪录片作为回击。
哪怕更换了汤博的名字,奥斯蒙德需要承担的最多也不过是一些“名誉损失”的赔偿费用。
但汤博可不一样。
哪怕不提合同具体条款,只奥斯蒙德手上掌握的,汤博拿到了一笔来自米高梅的“贿”款的证据,就够汤博受的。
米高梅运用了一些好莱坞的常见手段,将这笔钱打在了瑞士银行的账户上。没有雇佣高级会计的汤博既有可能在年底填报税单时,忽略这笔“不义之财”。 但逃税漏报的行为无疑会触及国税局的霉头。
国税局,irs拥有猎犬一般的灵敏嗅觉,它是“拥有最强威力”的、阿美利加最令人闻风丧胆的政府部门。
美国黑手党宁愿被警察抓获,也不想忘记报税交税。打个比方,黑手党可以通过律师的辩护,免除自己涉黑的一系列罪行,却永远无法逃避漏税的重罪。芝加哥之王阿尔·卡彭就是一个最著名的例子,他狡猾地躲过了fbi的抓捕,却因为隐瞒了个人收入被irs抓获,判刑11年。
如果汤博识相,奥斯蒙德可以不追究他与米高梅的交易,甚至会贴心地帮他销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