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2)

这部电影在奥斯卡上惜败给了由汤姆·汉克斯主演的《阿甘正传》,罗宾斯扮演的正是男主角安迪。

    年轻的蒂姆·罗宾斯也姑且算是个帅胚子。

    与汤姆·汉克斯的正派不同,他的帅和举手投足展露出的气质是一种浑然天成的痞帅。

    年龄倒是符合条件,但还不够帅,气质也不对。

    倒是可以做个男配,但对方要从洛杉矶跑到纽约去,最多只能赚几百美元。剧组只包三餐不包住宿,对方为了一个男n号东奔西跑太过麻烦也没有必要。

    奥斯蒙德叹了口气,草草将这位未来的奥斯卡影帝送走。

    年轻又有表演经验的女演员稍微贵一点,因此为了贴合奥斯蒙德的拍摄成本,被邀请来到现场的几乎都是没有在任何实际表演经验的新人,稍好些的女孩上过表演课程,而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在电视剧中客串过龙套的米歇尔·菲佛。

    金发蓝颜菲佛虽然已经23岁,但当选过橘郡小姐,相貌出挑,看不出什么岁月的痕迹,如果只画淡妆,倒也能扮演好12年级的高中学生。

    虽然有马特·狄龙提前给奥斯蒙德打过招呼,但奥斯蒙德认为仅凭菲佛本身的外貌条件和实力就能够获得这个角色。

    选角导演照例将同类题材电影的剧本递给她,让她进行即兴表演。

    米歇尔·菲佛默默记下了几句简短的台词,酝酿了几分情绪,便冲着摄像机换上了甜美的笑脸:“你瞧,那个男孩,我打赌追他的姑娘能从这里排到西海岸去。”

    她的声音很有趣,带着些俏皮的卷舌音,语调貌似热情爽朗,实际藏着些微不可察的羞涩,简短的一句话,就将少女的娇憨表现了出来。

    奥斯蒙德惊喜地挑了挑眉,他出声打断:“不要这样,你试试那种只是纯粹欣赏的感觉?想象一下你只是在和朋友调笑,并没有打算真正地付出感情,投入到一段爱情中去。”

    他随手指了门口:“就假设那男孩刚从门前过去,而我是你的朋友。”

    菲佛稍有些紧张不安地点了点头。

    奥斯蒙德又忍不住开口安慰她:“别紧张,女孩,我并不是质疑你的第一段表演,你演的很好。只是我需要另一种情绪。”

    米歇尔·菲佛小鸡啄米似地上下摇晃了两下脑袋,深吸了一口气,片刻后,她快速转头向门那边看去,然后又飞快地将脑袋转了回来。

    她明显瞪大了双眼,唇角压不住的笑意满是揶揄,但她却没有开口说话,而是抬起手捂住了嘴,眼神快速转动两下又朝着奥斯蒙德挤眉弄眼。

    奥斯蒙德看着有趣,于是压低声音加入了她:“我说的没错吧?帅吧?”

    坐在一旁的选角导演一愣,默默向后退开了少许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