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事实上,他见过的m国人统共就没有几个。
三人很快攀谈起来,陆远新告诉谢今朝,约翰来自m国一个大家族,他们家族的生意做得很大,堪称富可敌国。
不过他们家族的年轻人,在正式接手家业之前,家里都会给一笔历练金,让他们自己去做生意进行历练,最后历练成功的才能成为合格的继承人,进入家族的权利核心。
约翰喜欢中国文化,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也有信心,所以决定过来这边投资,虽然说的是历练,但带来的资金也有几十亿,足以做很多事情了。
知道有这样的好事,陆远新自然不能忘了自己的好友,于是向约翰介绍了他认识的一个“商业奇才”,也就是谢今朝了。
约翰对谢今朝白手起家的经历十分感兴趣,正好他刚进入中国市场,也需要跟熟悉这边市场的人合作。
于是便让陆远新介绍谢今朝给他认识。
约翰这人除了有钱,还有一点颜狗的属性,不论男女,只要是长得好看的他都喜欢,一见之下,对长相帅气的谢今朝更是好感倍增。
一时相谈甚欢。
这时一对男女挽着手走了进来。
男的也是个外国人,不过外形跟约翰比起来就差得远了,胖乎乎的,腆着个大肚子,顶着个光亮的大脑门,周围一圈稀疏的黄毛。
旁边挽着他的手姿态亲密的女人,赫然便是商惠云了。
商惠云看见谢今朝,眼前一亮:“史密斯,我带你去见个朋友。”
当着谢今朝的面,她倒是不敢直接喊他的名字了:“谢总您好,这么巧也在这儿吃饭,我给您送的请柬应该收到了吧?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的未婚夫,史密斯詹姆斯,m国史密斯家族的继承人。”
谢今朝对什么继承人的并没有太感兴趣,只是面子上客套了一下,也没有发现在听见商惠云一个劲儿地吹嘘史密斯家族在m国有多么厉害的时候,陆远新跟约翰脸上稍微有些怪异的表情。
见商惠云打完招呼没有要离开的意思,谢今朝不得不表示,他跟朋友们在谈事情,商惠云才只好跟她未婚夫一起讪讪地离开。
她那未婚夫,那个叫做史密斯的男人,还对他们竟然没有毕恭毕敬地对他表示崇拜而十分不满。
他们一走,陆远新就问约翰:“你认识这个詹姆斯吗?”
约翰摇摇头:“我们家没有这个人。”
谢今朝听出端倪:“这么说约翰你才是史密斯家族真正的继承人,这个詹姆斯是个冒牌货?”
约翰点头:“应该就是这样。”
“据我所知,这位詹姆斯也有意于在国内进行商业投资,应该以史密斯家族的名义结识了不少商界人士和政府官员,如果这是个骗子的话,那就有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