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大舅舅又是一阵子挠头,好不容易把两个儿子从村里带出来了,要是找不上工作,俩儿子还得回乡下去种田。
已经进了城的人,谁愿意回去啊?
元妮想了想,“不如让两个表哥去夜校学习吧,这样明年就可以考中专了。”
大舅舅吃了一惊,他从来没想过,自己家会出文化人,“怕不行吧?”
“为啥不行?”
建军和八一都读了小学,文化课是有功底的,只要上夜校补一补,拿到初中文凭,就可以考中专了。
现在正处在夜校蓬勃发展,野蛮生长的阶段,再过几年,夜校宽进严出,想拿文凭就没这么容易了。
姥姥姥爷进城住了一段日子,早就打通了任督二脉,谁说农民的儿子就必须要种地?
只要敢尝试,有无数条光明大道可以走。
“我说学工,你今晚就回家去办这事儿,要是建军和八一愿意上夜校,我来给他们出学费。”姥姥收破烂赚到了钱,进城来,却花不出去。
元妮根本不让姥姥添钱,还经常给姥姥塞零花钱,所以老太太现在腰杆很硬。
“娘,哪能让你掏钱呢?这不是钱的问题,我是怕建军和八一那脑袋瓜子学不进去。” “不试试咋知道,招娣和盼娣就学的挺好,昨天招娣给我们读了个作文,写的还挺好。”
为了证明自己说的话,姥姥还特地把招娣叫出来,让她给大舅舅读一遍作文。
招娣挺大方,找出作文本,当即就朗声读了起来。
作文的标题是我最崇拜的一个人,别人都写着最崇拜科学家或者是解放军,招娣写她最崇拜姐姐,
“为什么呢?我姐姐就是我心目中最伟大的人,我和妹妹盼娣从小就挨打,是姐姐护着我们。
她用瘦弱的肩膀扛起了一家人的生计,把我们姊妹都带进了城里……”
作文写的声情并茂,就连元妮听到,都有种喉咙发梗的感觉。
文章写得好,并不在于使用多少华丽的词藻,关键是要共情,能打动人的心扉,招娣这篇小作文就做到了。
大舅舅长得毛糙,却是个性情中人,他听的掉下了眼泪,他怕丢人,自己偷偷摸了两把,这才说道,
“妮儿真不容易,看来,想让娃有出息,还是得读书,我今晚上回去,就跟八一和建军说。”
姥姥和姥爷达到了目的,也就不忙着说教了,两人把锅里的菜盛起来,“先吃饭,吃完饭赶紧回去。”
吃完了饭,元妮还要去上夜校,她惦记着这事儿,所以吃的飞快,刚刚放下碗院子,外头就有人按自行车铃。
听到这叮铃铃的声音,大家伙都是一愣,这个点儿了,谁会来找元妮儿?
打开门一看,原来是顾超,他骑着一辆崭新的上海牌自行车,“元妮,我送你去夜校。”
大舅舅愣住了,这唱的是哪一出?
姥姥反应快,赶紧把元妮给退了出去,“顾厂长你来的正好,妮儿正打算去夜校呢。”
“姥姥,以后叫我小顾就行了。”
“啊?”
元妮拿了书本,大大方方的坐到了后座上,顾超长腿一蹬,自行车就跑了起来。
元妮笑着问他,“你怎么想起来送我去夜校了?”
“你忘了咱们在山上说的话吗?”
顾超说的很自然,既然是谈恋爱,那他作为妮儿的对象,可不得送她去夜校吗?
两人赶到夜校的时候,正是学员们上课的时间,学校门口停满了自行车,也有很多像顾超这样,专门来送对象的男青年。
“存自行车吗?存一次五分钱。”一个油头滑脑的小青年儿突然冒出来。
大城市早就有存自行车的,每次收费几分钱不等,在丹县还是头一回见。
看见这小青年儿,元妮突然冒出一个想法……
第137章 站位高的女人
能不能让四舅舅进城,专门干这个营生呢?
四舅舅是家里脾气最好最善于交际的人,他之前在省医院当陪护,就做的挺好的,后来四舅母悄悄告诉元妮,说四舅舅那些天挣了八九十块钱。
天哪,这可是村里人想都不敢想的一笔巨款。 因为有过成功创业的经历,所以四舅舅一直想进城去谋个生计,但是现在工厂都不缺人,没有招工的机会。
元妮的思绪不由的发散开去……
顾超厂里还有事,他摇头拒绝了小青年,这才对元妮说,“我先回去,晚点再来接你。”
元妮笑道,“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就行。”
来上夜校的人特别多,简直是一队大军,跟着这么多人回去,不会有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