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十一点。
无门镇街上早就已经没有人了。
但是往东走,街角的位置,一个衣服铺子还开着门。
饶是店主已经坐在里面打瞌睡了,但他依旧没有关门。
原因无他,欠债了,急需要赚钱去还。
无门镇不是他唯一的住所。
在这个地方,有两种人。
一种是能够来去自由的,被称为过客。
一种是进来了就没办法随意离开的,被称为居客。
过客需要每个月缴纳十万块钱给镇长。
这就是最大的区别。 男子便是过客。
他好赌,也好嫖,妻子在他二十岁那年就因为赌输了家产,赔给了黑老大。
而后,他更是死性不改,变本加厉。
常年混迹于三不管地带。
没钱了,就去抢劫,去偷。
有钱了,会所,嫩模……
就是这样一个烂人,三十岁那年,却迎来他人生中最幸运的时刻。
十块钱进小场子玩儿,装着十万出来。
然后在大场子一本万利。
出来的时候,已经成了百万富翁。
他心情格外的好,打包了一份夜宵,打算回酒店吃完。
然后再找几个嫩模上门。
但因为出来的时间太晚。
街上几乎没什么人,快到酒店的时候。
他忽然瞥见一个穿得各种标新立异的女生。
很年轻,正被一群人调戏。
他这辈子,没做过一件好事。
可今晚,鬼使神差地,想做一回英雄。
于是,他出手了。
本来就常年混迹,他有底子。
那些个小混混不是对手,气势上,实力上都输了,只能逃窜。
问话,关心,他跟女生熟络起来。
才知道,这女的叫小晨,张小晨。
她参加一个漫展,所以穿着coslay的服装出来。
男子上下打量,问:“你这衣服,扮演的是女鬼?”
“是鬼母。”张小晨笑着说道。“总之,叔叔,谢谢你救了我。”
“叔叔?”男子不高兴了。“我已经到了被叫叔叔的年纪了么?”
张小晨意识到自已可能说错话,改口道:“哥哥?”
他笑着说道。
“这才对嘛。” “我送你回家。”
那个时候,张小晨还没意识到,自已正在一步一步走向深渊。
张小晨出生不太好,但是很喜欢角色扮演。
有演出费,虽然经常入不敷出,可是服装的钱都是她自已平时打零工赚的。
正好男子现在有钱。
给她买了很多coslay的服装。
一下子,张小晨体验到可以畅快追求梦想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