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除了丢脸,没有第二种结局。
“霍承安,我先回去了,你慢慢儿招待客人。”
霍承安听沈安安话里的那个诙谐。
不由得有些无奈,自己媳妇儿是个大方的人,光是能说出这番话就知道媳妇儿。
一点儿也没有怀疑自己的心思,正是因为不怀疑他反而心里更内疚。
顾曦月对自己的心思,他又不是不知道。
死缠烂打居然能追到部队来,也不知道顾曦月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你不要走,顾曦月你这是什么意思啊?
什么叫我不管你?
你来农场下乡是你们自己做的选择,跟我有什么关系?
下乡就是到农场来接受教育,接受改造,接受为祖国建设贡献青春。
我从来没有要求你们下乡。”
顾曦月听了这话,眼泪扑簌地落下来,伸出自己那一双长满血泡的手说。
“霍大哥,你看看我的手都成这个样子,虽然是我自己选择下乡的,可是霍大哥你就不能帮帮我吗?
我实在干不了那个活,再干下去我会死的。
你看我的手,还有从昨天到今天,我一口饭都没吃。霍大哥,我都快饿死了。”
顾曦月完全无视了站在一旁的沈安安,反正在她心目当中霍承安应该对自己负责。
“顾曦月,你是农场的知青,不要妄想利用我的个人关系达到你自己享受的目的。
既然选择了农场,就得好好地去工作,去劳动。
还有吃饭的问题找你们生产队长,生产队长会按劳分配,你们的口粮,这一点你找我没有用。”
霍承安把话说到这里对沈安安说道。
“安安,走,我送你回家。你准备一下东西,明天就去卫生队报道。”
沈安安本来是想和两人分道扬镳,不用当这个电灯泡。
可是这谁知道霍承安死活也不放自己走。
不过听了顾曦月那话,沈安安心里也有些想笑。
这个顾曦月就不长脑子,这样的女孩子自己居然选择跑到这里来受苦。
这才是真正的恋爱脑。
这要是搁在自己身上,有顾曦月的家庭条件,在城里好好干她的工作,享受她的人生不好吗?
为了个男人,大老远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受苦,看那一双长满血泡的手,连她都有点儿于心不忍。
同时沈安安万分庆幸,多亏自己是霍承安的家属,要不然的话,来到这里恐怕也是这个下场。 好歹霍承安没让自己真的去农场下地干活。
如果霍承安真的这么做了,沈安安肯定会反抗,肯定会第一时间为自己找出路。
结果两人还没能迈开步,沈安安就被顾曦月一把揪住了胳膊,硬生生地拉了回来。
差一点儿没一屁股摔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