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雁临挑眉,煞有介事地威胁,“那成,打今儿起我就学你,也攒一身老毛病。”
“……鬼丫头,就你能治住我。”林婉笑着展臂搂住儿媳妇,手势温柔地拍抚她的肩臂,“成,我听你的,治好了也有好处,起码不用你们早早儿地伺候。”
“伺候倒是无所谓,主要是你自个儿遭罪。”雁临笑着,“我爸呢?估摸着比你好不到哪儿去,也赶紧的,赶早调理。”
“他跟我可没实话,跟你也不会说,回头你让修远问问他。我只知道他常犯背疼、腿疼的毛病,在部队时落下的伤导致的。”
雁临轻轻叹气,头蹭了蹭婆婆的肩,“跟你们比起来,我简直是活在蜜罐儿里的。以前我连输液都紧张兮兮的,可惜命呢。”
林婉笑出声来,“再惜命又怎么着?还不是辛辛苦苦地把心心生下来了?”
“两码事,过后输液我还是紧张。连二国媳妇儿都纳闷儿,说你是挨过一刀的人,怎么还这么怕拔针不及时?最多鼓个包而已。我说我就是挨的起手术刀,受不了鼓包。”
林婉笑得更厉害,揉了揉雁临的面颊,“你啊,我就盼着心心的性格随你,不知道多可爱。”
“哪有,我招人嫌的时候多着呢。”雁临笑眉笑眼的,“什么时候生气了,就立马训我,可别闷在心里。瞧见过我睁眼瞎的的德行吧?平时也会出那一类的事——就跟不知道你们为什么笑一样,你们生气的时候,我肯定也不知道。”
“这话说的,谁能跟你生气?”越是朝夕相对,林婉越是疼爱自己的儿媳妇。 想想也挺邪门儿的:在明芳和修远面前,她从不是好脾气的人,可瞧着雁临,那真是刻意找茬都找不到,想有脾气更不可能。
这又怎么能怪她把雁临当亲生的孩子似的?
晚间睡下之前,陆修远在书房忙碌,雁临到婴儿床前,端详了心心一阵。
女儿只有眼睛、脸型像她,其余都随了陆修远。浓密柔韧的头发就不用说随谁了,他是习惯了留寸头而已,发量发质也是一等一的好。
真正是融合了彼此的小精灵,也真正是恨不得每天从早看到晚的小天使。
雁临手势轻柔地抱起酣睡着的女儿,亲了亲那粉嫩嫩的小脸儿,在房间里来回转了一阵,才把女儿放回到小床上。
回到床上,她从床头柜里取出专给女儿专门定制的大相册、记事本。
公公给他孙女拍照,已经是每日的惯例,除此之外,有时也会捎带着拍下别人,如此一来,十天半个月用完一卷胶卷都算是很节省了。
但这习惯真好。
因为有佟福荣那个老熟人,洗照片总是一两天的事儿。照片按照顺序,一张张放入相册,天数少的时候感觉还不明显,积攒一个来月时,就能看出心心明显的变化。
轮廓眉眼愈发清晰,也就是所谓的一点点在长开。
看完女儿的照片,和几张公共抓拍的她和女儿,雁临合上相册,摊开记事本,落笔写下今天的事。
最早写日记的时候,多少抱着些为了女儿做个爱心任务的心理,慢慢的她就不这么想了,而且还会自由发挥:不论是否与女儿有关的事,只要是她想写的,就写下来。
她是想,横竖自己这份是备用的,女儿要看正经的成长日记,找她爸做的那份就可以。
不过她也不会忘记本则,到末尾会记下女儿今天的穿戴,以及饮食情况。等到照片洗出来了,就可以找到对应的,逐一添加到记事本里。
把手边的东西放回到抽屉,雁临躺下去,阖了眼睑,回顾白天里学到的知识,和婆婆所说的人与事。
陆修远回到房间,先在婴儿床前逗留一阵子,才到大床上躺下,片刻后,惯性地把雁临搂到怀里。
雁临笑了笑,手臂环住他腰身,“忙完了?”
“嗯。还以为你睡着了。”陆修远亲了亲她面颊,又吻一吻她的唇,柔声说,“徐东北给心心设计的衣服,穿起来还挺好看的。”
“嗯。嗯?”雁临睁开眼睛,“比我设计的更好看吗?”
陆修远撑不住,笑了,“别又犯职业病。”
“这哪是职业病?快说。”
“一样好看,你们俩的功底,本来就不相上下。”陆修远说的是心里话。
“看起来,男性要是喜欢孩子,也特别了解孩子适合什么。”
“这是一定的。”陆修远宽慰她似的亲一口,“你自个儿还没长大呢,就做了妈妈,先前给心心设计的衣服,肯定孩子气。”
“……”雁临轻轻踹他一下,“再贬低我的设计能力,我就把你踹下去。”
陆修远轻声笑起来,展臂熄了床头灯,留着放在地上的一盏小夜灯,随即牢牢捕获她的唇。
雁临先是不满地咕哝一声,随后便安静亦柔软下来。
这样清清醒醒、不含情/欲的亲吻,是这一段常有的事。
要多美好就有多美好。 他真的是一点点别的心思都没有。雁临有时候真的分不清,自己到底是该钦佩,还是该庆幸。
说起来,从怀上心心的那三两天到现在,他们之间再没有过欢爱。
小一年的时间了。
她算是身不由己,压根儿没想过。可他居然也一样。
可能他现在闲下来的时候,满脑子都是女儿的未来吧。
这样很好。
遐思间,舌尖纠缠,相互撩拨片刻,仍是雁临先一步败下阵来,轻轻别转脸,平复呼吸的频率。
陆修远无声地笑着,板过她面容,在她唇上牢牢印下一吻,“临,晚安。”
“晚安,陆修远。”雁临唇角微微上扬,把脸埋到他颈间,安然阖了眼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