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莞时刻紧张的留意他上去的方向,直到看见他平安无事的返回来,提着的心才落回原处。
“咋样?”
“采到两颗,成色挺不错。”陆霆霄交给沈莞,让她保管好。
紧跟着,二人朝着另外一个方向去搜索,沈莞今天做好了要在山上逛一天的打算,出门就带了干粮。
跟陆霆霄走累后,她们便坐下,喝点水,再吃点东西。
午后的阳光打在她温柔的眼底,看见男人的脸颊上出了汗,她用袖口贴心地为他擦拭。
陆霆霄对上她的眼睛,承载着满满的笑意。
忽然,他按住了沈莞的手,做出嘘声的动作。
沈莞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在他们的侧前方,竟然有一只野兔!
陆霆霄从口袋里拿出弹弓,又在地上找了颗小石子,控制力度,瞄准,嗖!
正中野兔的脑门儿,直接四脚朝天的晕了过去。 陆霆霄走过去,拎着兔耳朵回来,避免它醒来逃跑,三下五除二地用绳子把腿捆上了。
“是只母兔,怀孕了,拿回家养着。”
沈莞将兔子接过来摸了摸它的肚皮,发现果然是!
“那岂不是很快我们就能有一窝小兔子?”
“嗯,回去先给它做个铁笼。”陆霆霄四处望瞭望,决定再上西边找一趟。
沈莞抱着野兔不方便走,陆霆霄依旧让她在原地等着,过了一个来小时,他步履平缓的回来,手里拿着四颗刚找到的野参。
“今天就这些,我们回去吧?”沈莞怀里的野兔已经苏醒,若不是被捆着腿,她早就抱不住了。
陆霆霄也觉得差不多,和她一起下山,他一只手拎着兔耳朵走在前面,因为不放心,时不时的会回头看她一眼。
……
夫妻俩人到家,陆霆霄就开始准备兔笼了,脑海中回忆沈莞这一路对未来的设想,他觉得做什么都有干劲儿。
沈莞拎着野兔进来,地瓜就没安好心,总想用它的狗鼻子试探着过来。
而兔子天生胆小,受到惊吓后容易肾上腺素飙升,是可以自己把自己吓死的。
于是,她只好先把野兔关进厨房,等陆霆霄兔笼子做好了,再放出来。
男人高大的身影在院子里头锯木头,别说,前几天围绕着沈莞不正经的议论,因为沈涛过来给她撑腰,就真的没有人再说什么了。
沈莞趁着这会儿,把从山上踩在的野参都用绳子串起来,悬挂在门口晾晒,等到明天上午拿去医馆卖给陈老头,回来可以顺便去砖场,先把砖头买回来。
陆霆霄赶在天黑前将兔笼子做好了,虽然他从来没做过木匠活儿,但他头脑聪明,琢磨琢磨就做得很上手,把兔笼做得宽大又结实,足够养十几只兔子都没问题。
而沈莞回来这一路的设想是,等到新房子盖好,她除了要在院子里弄个兔笼,还要弄鸡舍跟猪圈,以后家里吃鸡蛋跟肉什么的就不发愁了。
眼下,她将兔子从厨房拎出来,放在偌大的笼子里。
野兔刚失去自由,显得非常暴躁,沈莞给它找了个箩筐,里面放上甘草、以及一些白菜叶,胡萝卜英诱惑,才让它慢慢安静下来。
“好啦,我去做晚饭,忙了一天你歇会儿吧。锅里有热水,你打一盆进屋,把头跟身上都洗洗,不然晚上进被窝睡觉熏得慌。”沈莞嘴上这样说着,可是却走过去,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看着他的眼睛里,也分明满满都是喜欢……
第74章 晚霞色的吻
一个吻,让男人的脸颊烙印了晚霞的颜色。
陆霆霄没想到她在外面会这样大胆,赶忙四处查看,幸好,没有邻居出来。
他完全抑制不住嘴角的笑容,眸光温柔的掠过她的脸,听话的去厨房里倒了半盆水端进屋里。
沈莞晚上熬了大米粥,给每人煮了两个鸡蛋,拌了一盘包包菜做配菜,再另外个陆霆霄跟陆霆蓁每人烙一张大饼子,一顿饭刚好管够吃。
陆明雪适时的出来给她烧火,陆霆蓁也暂时放下书本,到院子里去看了会儿兔子,而后拿斧子把柴劈了。
等到齐莹晚上回来,捎了两个鸡骨架,沈莞沈莞直接就着灶坑把它烤了,最后撒上一层盐、味精、胡椒粉,拆开后端上桌,也是色香味美。
而在整个大院里,陆家的伙食算是最好的,有邻居家里的小孩子站在门口吸吮手指头,被大人拽回去后,没一会儿就跑出来。
用奶声奶气的声音说道:“奶奶,想吃肉肉。” “来,你跟奶奶回屋,奶奶给你做肉肉吃行不行?”邻居家的老婆子牵着孙子进去,朝陆家的方向叹了口气,把门带上了。
孙子吵着要吃肉,老婆子哪里给他弄去?
“你说陆家怎么天天都有肉吃?齐莹天天出去收鸡蛋,有那么赚钱吗?”老婆子闻着院子里飘来的肉香味儿,馋得动了心思。
老婆子的男人却说:“你以为鸡蛋那么好收?弄不好,连车带蛋全都砸到手里!”
“也是,那齐莹也真怪厉害的,敢一个人跑那么远的路……”
老婆子的思维就是典型的惰性思维,想做生意,又怕这怕那,那就注定赚不到钱。
她的腿边,小孙子不停的喊着要吃肉,不给就哭,把她哭烦了,照着屁股打了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