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节(2 / 2)

因为昨天大家给沈莞践行过,所以今天她走,大家都是开开心心的相送。

“你放心的上学去吧,你的店,还有你的狗,我都给你照顾着,你妈我就算在忙,也首先把你的事儿放在第一位。”

作为母亲的她,这么说,不过是想让女儿去的没有后顾之忧。

沈莞出门时,回头看了一眼。

家里的人,都用充满祝福的眼神注视着她,唯独那一只大狼狗。

别看沈莞总是凶它,可是在狗狗的心里,主人就算做的再不好,也是它心目中最亲近,最依赖的人。

它知道沈莞要离开,圆溜溜的杏眼紧紧的盯着她。

汪!

它叫了一声,似乎在问:主人你去哪里,为什么不带我一起?

又“汪”了一声,它的狗绳被沈国良拽着,无法向前移动。

沈莞故意虎着脸,走过去,原本总是一巴掌呼下去的手,这一次轻柔的落在了头顶。 “地瓜,你听话,我会经常回来看你的。还有,我不在的时候,我的家人就交给你了,要帮我保护好他们,知不知道?”

第254章 第一选择

告别了家人,沈莞和陆霆霄踏上了前往省城的火车。

沈莞来到这个世界后,还是第一次离开县城。

在这个充满商机的80年代,沈莞亲身体会到了,上辈子的父母口中的峥嵘岁月。

摇摇晃晃的列车,坐满了赶路的人。

列车看似古旧的绿色外壳,内里却蕴藏着蓬勃的生机。

就是它,帮助社会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圆满迁徙。

从南到北也好,,从北到南也好。

离开家乡,是每一个人对新生活的向往。

沈莞的新生活,也将从这里开始。

三个小时后。

沈莞和陆霆霄一起,站在了省城的土地上。

街道两旁商户林立。

宽敞的大街,再重新修建后,自行车,已经不再是单调的代步工具。

一辆又一辆小汽车,穿梭着,就连鸣笛声都那么让她熟悉。

省城对比县城的环境要热闹百倍。

站在火车站出口,沈莞一边审视着这个城市,一边,即将融入在这个城市里。

“那你就先回部队吧,我走着走去学校。”

沈莞在街边的报亭买了一份地图,拿着对陆霆霄说。

陆霆霄弯着唇角,“那你可别走丢了。”

“我哪有那么笨?”沈莞小小的白了他一眼,小脸上写着不服。

陆霆霄抬起手,宠溺的摸了摸她的头。

“好吧,记着我部队的号码,晚上8点以后,可以打电话。”

“嗯,等我到了学校,把号码告诉你,你没事也可以给我打电话。”沈莞握住他的手,轻轻的捏了一下。

“去吧,行李拎不拎得动?”陆霆霄将包裹递了过来。

沈婉一拎在手里,嚯,别说,还挺沉的!

“这点小分量,难不倒我。”沈莞坚决要自己走。

陆霆霄的那身儿军装太显眼了,跟他走在一起,就不停的有人看。

陆霆霄长得又好,沈莞常年在乡下干活,穿的又不是那么时髦,跟他站在一起,越发显得她土气了。 若是她自己,土一点就土一点了,反正也没有人认得。

沈莞为了证明自己可以,拎着包倔强的往前走。

陆霆霄站在原地目送着,她小巧的身影消失在视线里。

就算舍不得,也没有办法。

雄鹰展翅,总是要高飞的。

……

沈莞就这么拎着包,按照地图的线路,慢吞吞的走来了学校。

幸好她在乡下常年干活,已经锻炼出了一身力气,除了胳膊有点酸,旁的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