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花儿,一会儿你卖到最后,给我剩下一点儿米,我包几个带回寝室,给室友们尝尝。”沈莞在一旁交代道。
朱翠花忙里偷闲,点了点头,说:“好。”
今天,二人不管是饭团,还是鞋子,都比昨天卖的要好。
沈莞才六点不到,就卖了三双,挣了三十多块钱。
朱翠花的米饭也见了底,她问道:“米饭不多了,你要不要这会儿给你室友送过去?”
“行。”
沈莞揉了几个迷你饭团,撒上蘸料,让朱翠花暂时看着鞋摊,她则把饭团拿回寝室。
……
“沈莞,你可回来了,快点从实招来,这两天……是不是忙着幽会你家男人呢?”宋朝在她进门,就把她堵在门口,一通挑逗。
奈何沈莞脸皮厚,被室友调戏,她也不脸红。
“哪呀,这两天搞了个小买卖,就在小吃街,这不,带点儿饭团回来给你们尝尝。”
“小买卖?”周怡的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不敢置信的跑到沈莞面前。
追问:“我这两天没出去,光听着别的寝室人说,校外刚开了一家饭团,还纳闷儿一个饭团有啥好吃的,敢情就是你整的?”
“嗯。”沈莞将饭团放在桌上,虽然现在已经九月,但一路跑回来,还是有些人,从床边拿起水壶,拧开盖子喝了一大口。
旁边,周怡捏了个饭团塞进嘴里尝了,顿时发出土拨鼠尖叫。
“啊啊啊,太好吃了,沈莞,你也太牛了吧?不声不响的你就到校外发财去了!”
“快,让我尝尝。”程丽丽正睡觉呢,被周怡给吵醒了,就听见了周怡的感慨。
周怡从袋子里拿了个饭团递给她,随即,刘聪、宋朝,还有另外两个室友也过来品尝。
“孙雯,喏,这是你的!”周怡把袋子里最后剩的一个,递给看书的孙雯。
孙雯看了看,接过去口,小小的尝了一口,似乎也有些惊讶,看起来不怎么样的饭团,竟然味道这么好。
是她从来没吃过的那种味道,软软的,脆脆的外皮。
“沈莞,那你以后岂不是要天天出去摆摊了?”周怡三下五除二的把最后一口饭团给吞了,由于没过瘾,她连袋子里的渣渣都没放过。
“嗯,对!”沈莞点头。
接下来听见的就是周怡的呼声:“那我以后天天都要去给你捧场!沈莞,你看咱们室友一场的份儿上,你是不是得给我,包一个特别大的?”
“那是必须的,你们要是想吃,以后只管去就好,本身也不值什么钱,我请客!”沈莞并不是假大方,而是知道室友们都比较挑剔,所以才敢打包票的。
像饭团这种东西,她们偶尔馋了吃一个还行,要是天天吃,那岂不是腻歪死了。
“奧,沈莞,你太好了!我爱你!”周怡兴奋的捧着沈莞的脸亲了一口。
其他室友也纷纷笑起来,当然,大家高兴的并不是有免费的饭团吃。
而是沈莞作为室友的一番心意。
宋朝也说:“咱们能跟沈莞一个寝室,简直走了大运气,她人好还大方,甭管她请不请客,光是她这番话,咱们听着心里就舒坦!对不对?” 第281章 太冷血了
不同于沈莞寝室的一片和谐,二楼的某一间寝室里,却被整日笼罩在一股酸臭的味道下。
杨梅一开始搬过来的时候,她还知道注意卫生,每天把头发跟鞋子都洗一洗。
但是时间久了,她总是用人家的洗发水和洗衣粉,人家也有怨言。
就这么的,杨梅又为了省那一点儿零花钱,光着脚涮凉水,不用洗发水的头发不光出油,汗味儿仿佛浸透到了里面去,走到哪里,都是一股老坛酸菜发酵了的味道。
杨梅的室友们亲眼看过杨梅因为这件事,闹着要跳楼,怕她在想不开,即便大家心里有不满,也不敢闹起来,只能硬着头皮包容她。
但嘴长在人的脸上,她们即便不当着杨梅的面前说她,背地里,总也要跟别的寝室的人抱怨几声。
而杨梅那身随风而动的味道,就是最好的证明。
渐渐的,四周寝室的人都不跟杨梅说话了,杨梅的室友们要做什么,也不会带她。
杨梅就这样回到了独来独往的一个人,每顿饭,白膜、咸菜是标配,但偶尔她也会吃一顿方便面,连汤都喝的一点不剩。
这天,杨梅的室友买了一双新鞋,她坐在自己的床边试穿,另外两个室友看见,纷纷表达出想买的欲望,就跟买鞋的室友打听起位置跟价格来。
“位置就在咱们学校门口的夜市街,第一家就是,他们家鞋子款式都可好看了,我对比过是集源货,比咱们这边的市场上的质量好,就是价格有点贵,你们到时候跟她讲讲价,能给你便宜个一两块,抹个零头啥的。”
“一双三十多块钱的鞋就便宜一两块,妈呀,这管啥用啊?”
“我一个月的生活费才十五,三十块钱,我上哪儿弄去。”
两个室友不像买鞋女生这样花钱自由,她们家里给的零花钱都是有数的,就算不吃不喝,两个月的生活费也未必够买一双鞋。
女生看着自己新买的鞋子,觉得自己的目的达到了。
她家庭就是比一般学生好一些,一双三十块钱的鞋就是她身份跟地位的证明,自此,她觉得腰杆都挺得更直了。
“你们可以去向家里要啊,我也没钱买,找我爸要的钱。”
“你爸直接就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