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不必内疚,这并不是殿下的错。因为,这是晨玥自找的。谁让晨玥三年前便爱上了殿下,而殿下却对晨玥这种风尘女子不屑一顾。所以,晨玥便暗中在殿下的茶里下了一种无色无味的毒。”
凌羽默不作声地听着,听她说出自己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这种毒叫做情蛊,一旦中了情蛊,心中便只有下蛊之人,再容不下其他。殿下现在知道你当初为何如此厌恶东诗了吧?并不是她惹恼了你,而是你身上的情蛊厌恶她。”
妩媚至极地说着,忽然眼光一凛,现出仇恨的目光:“晨玥本以为可以用情蛊控制殿下一辈子,一生一世只爱晨玥一人。却没想到,东诗那蛮女一嫁过来,就吸引了殿下的目光。只能怪晨玥驭毒之术不够精湛,没能完全控制殿下的思想。三年的努力,三年的付出,竟被她一个小小的香囊给毁了。你说,晨玥能不恨吗?”说得咬牙切齿,恨不得将东诗碎尸万段。
凌羽努力地忍着,咬牙问:“那香囊里是情蛊的解药,对不对?”就知道那香囊没有小菊说得那么简单,没想到,竟然是东诗为自己寻来的解药。
嫣茹恶狠狠地说:“正是她那香囊里的解药,让晨玥三年的青春化为乌有,让我痛不欲生。我要让她付出代价,也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哈哈哈哈。”大笑着,忽然长袖挥出,白影一闪,人已纵出房间。
“秦王,我也要让你尝尝痛不欲生的滋味,哈哈……”身形一跃,笑声已在百米之外。
凌羽眼见着她消失,脑中一阵晕眩,竟没有力气追上去。心痛得弯下腰去,扶着桌子站立不稳。短短十几天,先后被两个挚爱的女子欺骗,他已筋疲力尽,憔悴不堪。 嫣茹走后,凌羽大病了一场,整整十天卧床不起,人事不知。
相较于凌羽安静地躺在床上,东诗可没那么“好命”。摸爬滚打着从山坡上爬下来,却害怕冷氏兄弟再来追杀。只好躲进密林里,一步一步地往前挨。缩头缩脑地前行,每听到远处道路上有马蹄之声,便紧张得缩做一团,不敢妄动。待马蹄声渐远,才敢露出头来继续赶路。
深秋的天气渐渐冷起来,东诗的包袱早已随着马车摔落山崖,身上仅穿了一件单衣。白天还好,有阳光温暖着。到了夜晚,温度骤降,抱着情人醉缩成一团,却还是冷得浑身发抖,牙齿打颤。不仅仅要忍受寒冷的煎熬,还要担惊受怕地过夜。夜晚的密林里鬼哭狼嚎,绿光隐隐,直吓得东诗心脏跳得奇快,忘了呼吸。不敢在树下过夜,只好爬上树干,窝在树上等天亮。暗自庆幸着,幸亏她有攀岩的身手,否则这么光秃秃高大的树干,还真爬不上去。
深秋的天气虽然冷了,却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树上有吃不完的果子。连小松鼠藏着掖着过冬的食物也被东诗抢来吃了,这才免除了她一阵饥肠咕噜,救了她的一条小命。
就这么身处于水深火热的煎熬之中,也不知在密林里撺掇了多少天,终于走到了森林尽头。面前一条笔直的官道,不知通向何方。东诗根本不需要犹豫,她在这个世界上本就无家可归,走到哪里便停在哪里,随遇而安。只是这么多天没有吃盐,嘴里淡得没了味觉。既然有路,一定是通往城镇的,不如就到前面的镇子上找口饭吃。最好是来碗羊肉汤。
心里想着,咂砸嘴巴,脚也不由自主地走上那条青石路,朝自己的羊肉汤走去。
好不容易挨到城里,早已饿得两眼昏花,前胸贴后背。弓着腰,捂着饿得绞痛的胃,慢慢走在大街上。
大街上人声鼎沸,热闹非凡,贩夫走卒往来穿梭,那热闹程度一点也不逊于京城最繁华的街市。左顾右盼,到处是令人垂涎欲滴的食摊。连平时最讨厌的白面馒头,现在也成了最美味的珍馐,想要冲上去抓几个来尝尝。
见东诗灰头土脸的模样,摆摊的小贩没一个愿意上来招呼她。都用厌恶的目光盯着她,生怕她的脏手忽然伸来抢他们的白馒头。
看着眼前只能看不能吃的美味佳肴,东诗咽了咽口水,目不转睛地盯着,手也不自觉地伸向那热气腾腾的馒头。
“去,去,去,小叫花子,没钱也想吃馒头?想吃白食是不是?”卖馒头的小贩一副势利的嘴脸,用手里的擀面杖驱赶着东诗这只讨厌的苍蝇。
东诗眼巴巴地望着白白的馒头,苦着一张脸,讨好地说:“小哥,我帮你洗碗,你给我一个馒头吃吧。”她真的饿得快不行了,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撑到挣来钱买馒头吃那一天。
“哈哈,你看你那副脏兮兮的样子,还想给咱们洗碗?大家看看她这副德行,若是让她洗碗,我这白馒头还能卖出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