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雷云已经积攒,即将落下豆大的雨滴。
而洁净的落地窗前,清晰地映出男人英俊的眉眼,虽然弧度很不明显,但是——
他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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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榛走在人行道最里面,紧紧攥着雨伞的手柄,不住地打哆嗦。
太冷了。
天杀的宋书灵,都不说派人送一下他!
别墅一般都远离市中心,建在环境优美的荒郊野外,这里别说是打车了,连路边能骑的小单车都没有,从栅栏里伸出来的蔷薇枝条打在伞面上,发出簌簌的声响。
唯一庆幸的是,身体得以解放。
虽说大腿内侧还是摩擦得有些痛,但过几天就好,那变态的锁链和腿环他直接扔垃圾桶了,不想再看一眼,这会,准备先回家看看情况。
起码要给监控摄像头拆除了。
被迫来到宋家的时候,他对张老头撒了谎,说自己要参加学校的集训,大概有一个半月的时间,请对方放心。
张老头没有任何怀疑。
其实阮榛的破绽很多,他没有收拾大件的行李,没有拿书,而黄狗也一直在叫——
只是在张老头面前,阮榛说过不少的谎言。
以至于能这样地随意平和,不被看穿,表情就和平日一样,迷迷糊糊的。
仿佛从未踏足人间疾苦。
“爷爷,我怕虫子!”
“放心,在学校里没人敢欺负我。”
“一点也不冷啊。”
阮榛深一脚浅一脚,走的踉踉跄跄,打算前面要是有便利店或者快餐店,就停下来去歇歇脚,等雨停了再想办法回家。 可还没走几步,就听见旁边传来刹车声。
就在这个瞬间,他猛地转身,用伞挡住了飞溅的雨水。
卷起的裤边被打湿,刺骨冰凉。
后座车窗缓缓降下。
宋春风打了个响指。
浮夸的墨镜挡住大半张脸,头发梳得整齐,老远就能闻到香水,一派花花公子的风流模样。
阮榛懒得看他一眼。
大暴雨戴墨镜。
哪儿来的神经病。
“喂,上车。”
声线掺杂在雨中,也能听到里面满满的讥讽。
阮榛默不作声,继续向前。
黑色的豪车缓缓启动,幽灵似的跟在旁边。
“怎么了,不愿意跟我回家?”
宋春风把墨镜往下扒拉,斜睨着看向阮榛:“父亲临走前可是特意交代过,让我们兄弟几个好好照顾你。”
“那既然是一家人,现在三弟进了医院,你也该去看看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