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知道宋书灵练格斗时,给老太?太?吓坏了。
少年在门口顿住,默不作声地把?沾血的绷带放回书包,笑着说?了声晚安。
在林素兰的观念里?,什么搏斗拳击,都是野蛮人的游戏,危险,粗俗,没有任何意义,她喜欢自己抚养大的孩子干净整洁,永远衣冠楚楚,西装革履,被人敬仰。
可宋书灵没有长成她想要的样子。
“……唉。”
她放下茶盏:“到底出?了什么事?”
宋书灵规规矩矩地站着:“这边的脏事太?多了,我想一件件给捋清楚。”
脏事多?
林素兰轻轻皱了下眉心,这不是早就知道的事吗?
当年姐姐一时迷了心窍,还在读书的时候就怀上了那个?孩子,甚至放弃了继续深造,成为?被豢养在豪门里?的雀鸟,而婚后的生活,也能从昏暗的光影里?,那个?曾经鲜活靓丽,却?死气沉沉的背影里?窥得一二。
“这是需要你去管的吗?”
老知识分?子声音不疾不徐:“这不是你的责任,也不是你能去动摇的事,我认为?,没有必要给自己陷入这么两难的境地。”
再怎么说?,也是亲人。
就像当初知道姐姐退学的时候,她气得拿起书包朝男人的脑袋砸去,吼得嘴唇都在抖。
“我姐姐才刚二十岁!你为?什么要毁了她?”
前途光明璀璨,大好的年华,正和老师一起参加了最顶尖的项目,若是成功,就能收获无?数实验室的橄榄枝——
可怀孕的姐姐推开?了她。
“我自己决定的,阿妹,谢谢你,可是……”
后面的内容,姐姐再没说?出?口。
在之后的人生中,林素兰学会的一个?道理就是,永远不要去说?服自己的亲人。
血脉关系,没有想象中那样严密。
她按照姐姐之前的路子,走了下去,曾经无?数个?夜晚,两个?小女孩躺在床上叽叽喳喳,说?将来自己要进实验室,当科学家!
“去非洲看?角马,我要看?动物大迁徙,多壮观呀!”
“好,那我要攻克这世界上全部的疑难杂症,研究出?最完美的药品!”
笑声犹在耳畔,姐姐没做到的,林素兰做到了,她花了很多年,快乐肆意地挥舞起头巾,在奔驰的皮卡里?,朝甩着尾巴行走的狮群吹口哨——
大概连宋书灵也没有想到,自己端方严谨,不苟言笑的姨母,也会有这样的一面。
她真的用了很久的时光。
然?后,见到了一个?襁褓的婴儿。
脸蛋皱巴巴的,哭起来的声音很洪亮,攥着发红的拳头。
这个?时候的姐姐,年龄已?经很大了,几乎是耗费了自己的半条命,才生下了这个?孩子。 而没几年的功夫,真的就撒手人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