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尼,马上集结军队,你留下十三军团,看住罗马,我和其他人明天就出发,去希腊,送庞贝最后一程。”凯撒充满自信。这就让老刘觉得很不对。
“他们有多少个兵团。”
“消息说行军的有十一个兵团。”
老刘脑子有点发蒙,四五万人。。。。
安东尼和凯撒的家底,算上家里这十几个男奴隶,也就八个兵团,冒顶了冒,也就不到两万二千人。
一个打俩。。。。
好在,凯撒的部队,在高卢晃荡了七八年,是实打实的幸存者部队,活下来这些,都是精英,战斗经验丰富,毕竟庞贝他们的军队是临时募集的,虽然不排除有大量老兵,但毕竟磨合期太短。可再短,敢应征罗马军队而且入伍的,也不是老百姓啊。
老刘正头大,凯撒已经披上那件标志性的雄鹰展翅罩袍,抱着头盔,准备往外走。
老刘一把拉住凯撒。
“我们一定会赢的。”
“那是当然,安东尼,当然。”凯撒似乎并没有被老刘的打气所鼓舞,仿佛在他心目中,这就是去后院亲手杀一个犯了事儿的奴隶一样,是没有任何挑战性的。
这种自信,并不盲目,在高卢他们经历过无数次以少胜多,甚至对方十倍于我的阿莱西亚,都打赢了,凯撒应该有这种自信。但是庞贝,少年屠夫,当年斯巴达克斯就灭在他手里,是征战一生,真正意义上的罗马猛将,这是高卢鸡没法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