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2 / 2)

    何剑秋犹豫了一下,他其实也想过要参考之前的婚戒,但是——

    无论怎么看,雷虹之前买的婚戒看上去都像是两个钥匙圈。

    当年雷虹的原话是:“你都答应我的求婚了怎么都得娶,反正现在我俩工资都不高,就省省吧,把钱留着之后过日子,柴米油盐避孕措施都要钱,可比这玩意儿重要。”

    然后,他俩就把那俩钥匙扣戴了十年。

    见他不说话,销售员再次改口:“或者……您说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她的性格和爱好,我也可以帮您参考参考,毕竟,之前这么多来买戒指的,肯定有人和您太太的喜好相似。”

    “怎么认识的,性格和爱好……”

    何剑秋隐约觉得这种盘问方式有点熟悉,但现在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为了尽快赶去黄粱一梦完成白央的“大计划”,他必须得立刻做出决定。

    于是,山城鬼见愁这回仔细想了想,最终,他开口认真说道:“这么说吧,我刚和我老婆认识的时候……我管她叫大哥。”

    番外一 白奶油 2

    上学那会儿,何剑秋和雷虹会产生关联几乎可以说是理所当然的。

    毕竟,当时整个班上就属他俩长得最嫩,乍一看像是两个高中生,就连辅导员都忍不住开玩笑,说长着这种娃娃脸,以后怕是掏证都镇不住嫌疑人。

    这个话后头传到了雷虹的耳朵里,而她对这个玩笑的回应,是在搏击课上将自己的娃娃脸搭档反复摔打在垫子上二十次,直到对方再也站不起来为止。

    作为当时唯一的挨打对象,日后当何剑秋回想起那场相识,他的记忆里却都是雷虹摔他时脸颊上滚落的汗珠……不知为何,她就像是晒不黑一样,在太阳底下几乎要闪闪发光。

    下课的时候,雷虹将他从垫子上拉起来,何剑秋晕头转向地找不着北,但他却还牢牢记得自己要做的事情。

    “那个……同学。”

    他拉住雷虹,很快意识到这只狠狠摔他的胳膊其实算得上纤细。

    “怎么?弄疼你了?”

    雷虹扭过头做出一些大佬发言,一瞬间,她的眼睛更亮,像是猫的瞳孔一样在阳光下变得锐利,何剑秋一下就知道,娃娃脸其实也是能唬住人的。

    何剑秋笑了一下,努力不表现得太过腰酸背痛:“不好意思,但我能加你 qq 吗?”

    那个下午,何剑秋的 qq 好友里多了一个名叫雷哥的人——这甚至不是他给对方取的昵称,而是雷虹本来的网名就叫雷哥。

    虽然长着一张秀气的娃娃脸,但雷虹的脾气就像是她搏击课上的表现一样,与其说是娃娃,不如说是台娃娃脸的高达,何剑秋本以为这样一来估计没多少人敢做自己的情敌,然而,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不怕被打死的竟然大有人在。

    出操时,雷虹的手边总是不缺别人递过来的水瓶,而吃饭时,她对面的座位上也总坐着人,每天都不一样,男的女的都有。

    也是直到很久之后何剑秋才知道,雷虹的父母在她高中时因为一场车祸早亡,为了处理丧事,她曾经休学了两年,这也导致现在的她比班上所有人都要大,非常擅长“随手”照顾人,也因此人缘好的出奇,放在整个系里,就连高年级的学长学姐偶尔碰上她都会叫一声雷哥。

    为了抢到雷虹对面的座位,何剑秋排了快两周的队,而等他终于得到这个机会,何剑秋自然也不会浪费。

    毕竟,就像雷虹一样,另一个娃娃脸的性格其实也一点不“娃娃”。

    从小就不爱拖泥带水的何剑秋根本不想搞这么多弯弯绕绕,坐下之后他直接将碗里几块为数不多的红烧肉都夹到了雷虹盘子里,对上对方狐疑的视线,何剑秋咧嘴一笑:“要是吃撑了,一会儿我可以陪你去逛操场……你要是热我也可以帮你扇风。”

    两句话,娃娃脸成功打败了他百分之九十的情敌,那天中午,何剑秋也终于又有了机会去近距离去看雷虹额角那些晶莹的汗珠。

    刚上大一的姑娘还没有学会化妆,但是实际上,何剑秋觉得雷虹也根本不需要。

    第三天在大太阳底下暴晒,何剑秋买了冷饮,雷虹吃了一口后,何剑秋问她:“雷哥,你那个好吃吗?”

    闻言,雷虹英气的眉毛一扬,眼睛又变成了猫的样子,她在太阳底下凝视他,把那根平平无奇的绿豆冰棍递到他嘴边,挑衅一样地对他笑。

    “你尝尝?”

    尝,当然要尝。

    何剑秋怎么可能放过这个送到他面前的机会,不光如此,他还要得寸进尺。

    那天中午何剑秋并没有满足于尝一尝冰棍,而在下午上课前,他又多了一个女朋友。

    是的,冰棍是他买的,接受挑战和得寸进尺的都是他,然而,最后告白的却是雷虹。

    在他们互相尝过对方嘴唇上的冰碴子之后,雷虹没有害羞,没有脸红,什么都没有,只是凝视他。

    “你想追我?”

    “想。”

    “确定要追我?”

    “确定。”

    “不会后悔?”

    “当然不后悔。”

    像是个真正的警察,雷虹好好盘问了他一番,最后的最后,她锐利的眉毛才终于弯了下来。

    她说:“那行,不用追了,我也挺喜欢你,要不我也不会脑子进水答应你 37 度的天逛操场,如果你想,之后做我男朋友,每天中午都跟我一起吃饭。”

    就这样,两个娃娃脸毫无意外地在大一的第一学期就走到了一起去,而在这之后,何剑秋这声雷哥叫的更顺嘴了,原因无他——

    很多时候虽然他已经觉得自己算是“胆大包天”,但很显然,雷哥的名号也不是白叫的。

    两人谈恋爱后,不但翻墙出去吃烤串雷哥的动作比他利索,甚至在外过夜时雷哥也远比他轻车熟路。

    那个夏天他们在没有空调的小旅馆里汗津津地抱在一起,何剑秋脑子一热说想要毕业就结婚,而雷虹好笑似地给了他一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