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傅恒冷笑,“所以从那以后,我对这些表面温和有礼,瞧着斯文和善的男人,都有了芥蒂。”
温和有礼、斯文和善?
余麟听着听着,又忍不住啜了口蓝山。 这不就是他那位远赴北美洲去哈佛读书的好朋友嘛!
第23章
提起他这位朋友,余麟只能用“聪明”二字去形容。
他、老许、阿晓三人从幼儿园相识,熟悉后便总是形影不离。
相比于他和老许的闹腾,阿晓便显得文静许多。他总是手捧着各式各样的书籍,尤爱社科与历史类书籍。余麟瞧过几次,但往往瞧不出个所以然来,便匆匆将书还给阿晓。
或许是因为沉迷看书,阿晓早早便戴上了矫形眼镜。
年少时余麟还觉得很酷,吵着闹着也要配戴一个。
他们几家的大人,对于阿晓多有夸赞:夸他聪慧,夸他稳妥,夸他心思细腻。每次余麟想去闹腾些什么事时,只要说阿晓也在,那家里人就会放下不少心来。
不过余麟总听大人们说:阿晓是他们家的命根子,是阿晓父母四十来岁才通过试管生下来的小孩,从小便被寄予厚望。
所以让余麟不要带着阿晓做些危险的事情。
但阿晓却挺喜欢跟他们一起去冒险。
在余麟初高中因为“拯救世界”疯跑的那些随意所欲计划里,阿晓总是负责帮他完善并收尾的那一个人。
像军师一样,超级酷!
可惜呐,这小子太聪明,高中就收到了哈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家里人也因为生意转变一起移民到了美国。
从阿晓移民以后,他与阿晓只见过一次。
还是在年关将至时,这家伙突然说也不说一声回国,大半夜给他打电话问他在哪里——正在搓麻将的他立马就跑去机场接他。
被他抱了个满怀。
不过阿晓才在家里待了一天,他父母就直接杀了回来,从余家庄园把阿晓揪了回去,神色很是不耐与冷漠。
他隔空与阿晓对望,茫然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从那之后,就鲜少收到阿晓的简讯。
发给他的消息都无疾而终,得不到回复。
因为太过想念,他还撺掇着老许跑去美国找阿晓聊聊,见面的第一句话他都想好了:
“喂!你这家伙!出国了就不把我们当朋友了吗?”
但阿晓出国前留下的地址早已失效,开门的也并不是他们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