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站在街边跳舞,有的拿着酒瓶在喝酒,另外有的就像老狗一样蹲在角落,眼珠子不停看着每个走过去的人和车。
此时一些比较高耸的钢铁大楼墙壁上,一面面巨幕荧屏投放着各种绚丽的广告。
有血腥的角斗比赛画面,也有莺莺燕燕的娱乐场所画面,更有捧着无数金钱挥洒的赌场人生赢家等等。
各种广告刺激着你的神经,在这里总能够找到你喜好的一切。
这座阿莫克干之城就像一个噬血的温柔乡,哪怕是你内心深处阴暗和爱好变态,也都能够满足。所有来到这里人,基本都会沉沦进去。
“老大,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我们去哪里,怎么着手调查?感觉我们就像无头苍蝇一般。”
陈野有些迷茫的问道。
虽说不动声色的进来了,但是他们跟这座城完全就是格格不入。
如果直接接触这里的人,估计很容易就暴露被人盯上。
沈秋思索数分钟,随即在手环操作,给陈野发去一个定位,然后说道。
“去这个地方。”
“好!”
陈野立刻朝着沈秋给的位置开过去。
……
一个小时之后,沈秋他们开着车来到一片铁皮屋聚集地区。
这边混凝土地面长期没修缮和维护,都开裂的不成样子。与其他繁华的区域,显得格格不入。
同时这里盘踞着一名名痞里痞气的居住民,他们抽着烟盯着突然冒出来的二手面包车。
虽说这里车都没有挂车牌,但是他根据车外观就能够判断出是不是新面孔。
他们互相看了一眼,随即面色不善的围过来。
车内陈野咽了一口吐沫,开口询问道。
“老大这是哪里?这帮人都围过来了。”
“这里是肯多德居住区,你们在车里等我。”
沈秋开口提醒道。
“好!”
陈野纷纷点头。
沈秋随即打开车门下来。
这时围过来的人群中,一名光头大汉上下打量着沈秋开口问道。
“你是谁?来这里干嘛?”
沈秋开口解释道。
“别误会,我就是来打听个人。” “谁?”
在场众人纷纷警惕的看向沈秋。
“贝凯伦,以前住在这里的。”
沈秋直接报出名字。
结果在场所有人互相看了看,眼神更加不善。他们有的抄起棒球棍,有的摸出折叠刀,甚至有的直接掏出手枪。
沈秋看到这一幕,顿时反应过来了。
这帮人应该是认识贝凯伦,并且受了其好处,以为自己是来找茬的。
于是沈秋开口解释道。
“我不是来找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