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大荒之歌(1 / 2)

“紫,这些石头摆在哪里?”

何晨都记不得这些杂物丢哪儿了。

“山上。”

“山洞里?快带我去看看!”

何晨想一出是一出,紫更是二话不说起身就走,果断的不行。

只留下呱呱泡蛙、藤藤蛇和巴大蝶三只精灵大眼瞪小眼。

而何晨随着紫跑上丰碑山,直奔其中一个山洞。

里面堆放了大大小小的杂物,什么破了一边舍不得丢的石碗、通了八九个洞的兽皮啥的。

说是杂物,其实就是一堆破烂,原始人舍不得丢罢了。

不过何晨还是发现了一些宝贝。

“这是……直冲熊的爪子?”

“惊角鹿的角?”

“这是什么,象牙猪的象牙吗?”

何晨发现自己以前根本没来过这里,原来这里还有那么多宝贝!

“这是丢又舍不得丢,但是也不知道怎么利用吗?”

何晨有些开心。

这些都是宝贝啊!

比如惊角鹿的鹿角,上面还有一颗珠子,前世他看过这些鹿角是可以令人陷入幻象的。

只是不知道怎么利用罢了。

还有像象牙猪的象牙、直冲熊的爪子、大狼犬的犬齿之类的,应该可以做成不错的武器。

不过怎么磨制是个问题,这些东西看上去就很坚硬,不然毛早就应该把这些利用起来了。

往里走,何晨终于看到了八九块叶之石,如果分开来就是十几块。

旁边还有一块光之石,甚至还有一块日之石。

这里不是垃圾堆,这里是宝库!

“这些石头有什么用?”

紫感觉到了何晨的激动,有些疑惑。

在她看来,这石头虽然有很特殊的能量,但是人类并不能使用它。

“这些可都是宝贝!”

何晨语气激动:“这些石头可以让特定的魔兽伙伴进化,比如美丽花就是用日之石进化的。”

他拿起日之石给紫介绍。 “你的能力是不是已经觉醒了。”紫没有关注进化石,反而看着何晨:“这种能力……很厉害。”

语气中有着明显的羡慕。

她以为何晨能认识这么多,是他的能力在起作用。

“哪里哪里。”何晨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能力可还没觉醒呢!

“走吧,以后这里要派人守着。”

何晨打定主意了,以后大对战的奖励,可以从这些“破烂”中选。

比如惊角鹿的使用方法,弄清楚搞懂了之后也算是不错的武器。

家里有走路草的部落人,也要考虑是不是进化成霸王花或者美丽花。

以前大对战的奖励,都是奖励出去收服精灵,不过现在部落精灵处于半饱和的状态。

为了防止属性太单一,何晨不打算继续给部落人收服更多精灵了。

现在把奖励换成这些东西正好,不然单纯的给予贡献点也不太行。

“紫,你是不是能感应到进化石所在的地方?”

何晨好奇。

“拿在手里才可以。”紫摇了摇头。

好吧,失去一个进化石探测机。

“走了走了,去看看大凶残。”

……

时间流逝。

连续三天过去了,部落人都在部落里闲着,而且连对战打架都被禁止。

因为对战会消耗能量,甚至会受伤。

伤药和食物还是省着点用比较好。

而何晨则是闲的骨头都软了,所以他先是弄出一块石碑来,当然,还没刻字上去。

他还没想好,第一句话刻什么。

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现在还不适合,没到时候。

所以他就把石碑立在山巅,但是目前为止还是无字石碑。

然后第二天,他就写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