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雷利依言从兜里掏出一个打火机,在对方卷雪茄的时候,点了一份三文鱼简餐和一杯威士忌。他轻佻地笑了笑,“是很久不见了,近来没人找麻烦?”
“这地方到处都是麻烦。”红头发说,“你前阵子上哪快活去啦?”
“不算快活,给一桩事牵连到了,就出去躲躲难。”他说:“听说最近还行,没起什么风浪,就回来转转。”
“溜得挺快的吧?啊?火柴杆儿。”
“没法子啊,蝙蝠咬得紧。”
他向红头发——好吧,他蝙蝠侠给他的笔记里也没这号人——旁敲侧击地询问着关于哥谭的近况。
一切都如常,和他知道的没什么出入。不过有一点比较令人意外:那就是当他打听猫女的时候,居然没有半点花边消息传出来——他还真以为事情会像杰森讲的那样,成为哥谭人民的新乐子呢。也许是因为这事本身有点诡异,赛琳娜回去后并未选择声张出去。
酒吧还没到真正热闹的时候,这座名为“河畔”的酒吧扎根哥谭也有十余年,据说是由于老板背靠某股势力,才能在鱼龙混杂的下城区占有一席之地。三教九流都爱上这儿来,中立地区,谢绝武斗——虽然人人依旧枪不离手。
他和红头发信口胡扯了半小时,又和另外入座的两个黑人谈笑风生,这地方就没一个善茬,不过在有人请酒的时候,大家都还是愿意卖这位中间人一个面子。他身兼多职,又要给杰森打听老对手的行动情况,还要见缝插针地找找关于盲鸦的线索,最重要的是,他需要找到有关艾玛·柯利福的消息。
他摇晃了一下杯中的冰块,寻思这老板是有点会开酒吧的,就像布鲁斯所提醒的那样,只要钱到位,调酒师能给你往酒里再掺酒,保证搞出一杯既能喝翻对方又不会让人察觉的酒。
提姆的窃听器只派上了一部分用场,能够收集到的信息只有奥斯蒙德家中确实知道老头子有那么一号情妇,并庆幸这表子死得早,不算添麻烦。至于是谁杀的,还没能明确。
艾玛·柯利福的出身不算太好,她有一副不错的容貌,却偏偏生在哥谭下城区。在同龄人都选择早早堕落的环境中,她勉强读到了高中,却最终没能完成学业。读了一年后就辍学进入了社会。另外,她的父母离异得很早,父亲是个靠吃女人软饭为生的软蛋,母亲早早就不知所踪,她有一个兄弟,死于酗酒后的溺亡——掉进哥谭湾,不失为一种哥谭人特有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