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一段奇特的过往。”对方说,黑色的长卷发随着他的姿势落到了地面。
“也怪不得哈尔打下包票,却一直找不到什么线索了。”另一个人说:“……就像一件寻找了许久的事物,兜兜转转,最后发现它其实就埋在最开始的地方。”
“你们都看到了。”布鲁斯说,陈述句。
“对,令人印象深刻。”克拉克说。
他们就这样,坐在金湖的岸边,用闲谈的口吻交换着情报。克拉克和戴安娜一开始就坠入了过往,布鲁斯是唯一一个找到杜兴德对峙的。这其中的缘由他们还尚且不清楚,就先放到了一边。
克拉克是从中窥见信息最多的,这不奇怪,这个局本来就是为“夜兔”而设置的。他回忆道:“在商民去往宇宙后,他们先是遵从建木和部分龙脉的指引,寻找到了一颗较为宜居的星球,重新开始,并以他们自己的语言给这颗星球取了名字……”
他用指尖,在地上画出了两个象形文字,随后,又逐一画出了其的演变形式——一直到成为两个熟悉的汉字,徨安。
“他们接受了那一处‘龙脉’的洗礼,继续着辉煌灿烂的青铜文明,随后和人类一样,从奴隶时代过度到封建时代,不过和地球不一样的是,他们的发展更快,体格也更强大,在人类还未参透宇宙奥秘之时,夜兔们就已经造出里能自如前往宇宙的飞船。”
克拉克托着脸颊,静静地看着那汪能创造奇迹的湖水:“……因此,比起连飞行的做不到的地球人,夜兔们可以随意来往两星系之间。不过,尽管他们保持了与先祖相似的相貌,由于龙脉的洗礼外加对新环境的——也就是黑暗的适应,他们即使能够反打回地球,地球也不再是千年前的故居了。”
“……阳光。”他伸出手,像是在虚空中捞了一把什么东西:“阳光让会让他们无限地虚弱下去。”
命运的奇妙之处就在于此——一直以来生活在别乡的氪星人,能够在地球获得无与伦比的、来自太阳的恩惠,而本就是地球生命分支的夜兔,在抛弃故乡后,反而阴差阳错中,被真正的母星永远地……拒之门外了。谁有能想到,宇宙中出了名的痛恨太阳的战斗种族,其先祖也曾追逐过光芒——昔日,夸父逐日而走,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
这也是为什么在徨安星的资源被榨取干净后,夜兔没再返回地球的缘故。
“即使如此,还是会有夜兔星人偷偷回来——他们通常会被称作‘天外客’或是‘异人’。”他想了想:“也有人为了……咳、吃一口稻饭,装作蒙古人,留在了元大都。”
早在一万年前,水稻就在中国广为栽种。也许基因影响,夜兔对麦、栗、稻等等食物都颇为偏好。
“这里确实是一个祭台,原本是用以沟通……哎,怎么说呢?大概是类似于一个加强信号的定位器,龙脉本身是会移动的,天气、潮汐变化还有灾祸等等因素都会让龙脉潜伏下去,这样一来,单凭罗盘,夜兔是找不回地球的。”
“即便阳光铺天盖地,”戴安娜突然说道:“他们也还是……眷恋着这里……”她摇了摇头,只觉得……悲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