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暴风雨(1 / 2)

一岁的小鹿 罗琳斯 5061 字 1个月前

第十九章暴风雨

九月的第一个礼拜,大地被太阳烤得像朽骨那么枯焦、于燥。只有芦苇在生长。炎热中孕育着一种紧张。狗的性子变得乖戾了。三伏大热天快要过去,蛇都出了洞,因为它们蜕皮与盲目的时期已结束了;贝尼在葡萄架下杀死了一条足足有七尺长的响尾蛇。他看见菊苣1丛在摇动,好似有一条鳄鱼在那儿爬过,就跟了过去。他说,那条响尾蛇大概在找鹌鹑吃,它想在它进冬眠寓所之前顺路填饱它长长的肚子。贝尼在熏房墙壁上烘干那张巨大的蛇皮,然后挂在前房火炉边的墙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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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菊苣,又名咖啡草,因为它的根可以代替咖啡。

他说:“我很喜欢欣赏它。这使我知道,在这些毒蛇中间,也有一条是无害于人的。”

整个夏季,要数这几天的炎热最难熬。可是,有一种使所有植物都感到的隐约变化;那就是一个季节已经过去,另一个季节即将来临。在干燥的气候中,秋麒麟草、紫菀和鹿舌草长得很茂盛。沿着围栅,商陆的浆果已成熟了,鸟儿们正在啄食它们。贝尼说,所有的动物都是万不得已才把它当作食物的。春季与夏季的浆果,诸如悬钩子、黑莓子、乌饭树莓子、苦莓子和野醋栗等,都早已没有了。野梅树和山植也有好几个月没有果实供给鸟兽了。浣熊和狐狸已在剥食野葡萄藤的皮。

秋天的果实:万寿果、没食子和柿子还未成熟。松子、橡实和扇棕榈的浆果要等到霜降后才能吃。那些鹿只能吃植物的嫩芽,比如香胶树和桃金娘的芽,蟋蟀草的嫩尖,草原上和池塘里的竹芋尖梢以及睡莲多计的枝梗和浮叶。这一类型的植物迫使鹿经常到那些低洼潮湿的地方,到沼泽中,草原上和河湾的滩头去觅食。它们很少经过巴克斯特岛地。要想在那些沼泽很多的地方去猎取它们是很困难的。一个月来,贝尼只射杀了一只一岁的小公鹿。它那娇嫩的叉角还蒙着天鹅绒似的茸毛。鹿茸的毛摸起来好像粗糙的羊毛,上面还掺杂着树皮屑,那是由于它想减轻生角时的痒感和促成角的坚硬,在小树上磨擦留下来的。巴克斯特妈妈煮吃了鹿茸,说是味道象骨髓一样。贝尼和裘弟却不爱吃鹿茸,因为那很容易使他们想起新生鹿角下面的那对大眼睛。

熊也在低洼的地方。它们主要是吃扇棕榈的嫩心子——沼泽甘蓝。它们无情地剥掉外皮把沼泽甘蓝吃掉。长在甜水溪两边的棕榈林看起来就像遭到了一阵飓风的袭击。矮小的扇棕榈外皮被撕得像一条条的丝带,里面的奶油色沼泽甘蓝,、连地面下的那部分也被掏出来吃掉了。即使有几枝高大的棕榈树,也像遭到雷击一般,被那些不那么懒惰或者饿得更厉害的熊剥光树皮,抽出了嫩芯。贝尼说,扇棕榈必死无疑了,因为它们和所有的生物一样,没有芯就活不成。有一棵矮棕榈,只是外皮被撕裂,里面的沼泽甘蓝还是完好的;贝尼用猎刀割断它,取出那光滑的圆梗状沼泽甘蓝来,带回家去煮着吃。巴克斯特一家人酷嗜号称“沼泽卷心菜”的沼泽甘蓝,就跟熊一样。

“可是,当那些剥皮的坏蛋吃光了沼泽甘蓝时,”贝尼说。“它们就要找小猪了。你会看到它们每晚都爬进猪栏里来。你那位好朋友小旗,最好和你这位忠心的保护人在一起,特别在晚上。如果你妈为了它吵闹起来,我会替你担当责任的。”

“难道小旗还没有大到不让熊来侵害它吗?”

“熊会杀死任何敌不过它的动物。不是吗,有一年在草原上,一头熊竟咬死了我的公牛,那个几乎跟那熊一般大,足足可以供它吃上一礼拜。它不断回到牛尸旁来,直吃到那头公牛只剩下一个胃,最后连那个胃也被吃掉了。”

巴克斯特妈妈埋怨老天爷不下雨。盛雨水的木桶已经空了。所有该洗的东西都得拿到凹穴里去洗。衣服看起来不很干净。

她说:“不论怎么说,阴天洗衣服比较容易。我妈常说:‘阴天好洗衣。’”

她还需要雨水来凝结牛奶使它变成酸奶。牛奶在热天只会酸得发馊,却不会凝结。逢到热天,她往往靠几滴雨水使牛奶凝成酸奶。每逢下阵雨,她总要派裘弟到一棵胡桃树下去接些雨水,因为从胡桃树上滴下来的雨水,凝结牛奶最有效。

巴克斯特全家人都急切地观察着九月里月亮出来的方向。当上弦月出现时,贝尼就高喊着他的妻儿。那银色的新月几乎是垂直的。他感到很高兴。

“我们不久就会有雨了,那是一定的。”他告诉他们。“假如月亮是横的,它就会将雨水赶跑,我们就连一滴雨也休想得到。可是看啊,这雨下起来,你们就能把衣服直接挂在绳子上,让老天爷把它们冲洗得干干净净了。”

他是个准确的预言者。三天后,每个征候都是下雨的预兆。当他和裘弟出外打猎经过裘尼泊溪时,他们听到溪中的鳄鱼在喘气。蝙蝠在白天飞了出来。青蛙夜里不断地咯咯叫,那只铎米尼克种公鸡在正午啼叫。樫鸟成群地盘旋发出齐声尖叫。地上的响尾蛇在炎热的阳光灿烂的下午爬过了垦地。到了第四天,一群白色的海鸟在空中飞了过去。贝尼手遮阳光,不安地观察着那群远去的鸟儿。

他对裘弟说:“这群海鸟是不应该飞越佛罗里达的。我不喜欢这样。这表示将会有恶劣的天气。当我说恶劣时,意思就是非常恶劣。”

裘弟却像海鸟那样提起了精神。他酷爱暴风雨。它非常壮观地横扫一切,而且使人非常舒适地把全家人都关在屋子里。由于无法工作,他们就坐在一起,听大雨在人工创成的屋顶板上擂鼓。那时他的妈妈也变得好心肠了,会将糖浆制成糖果给他吃,而爸爸也会讲故事给他听。

他说:“我希望这是不折不扣的飓风。”

贝尼转过身来严厉地注视着他。

“你可不要希望这种事。飓风会刮倒谷物,淹死可怜的水手,将桔子从树上吹落。孩子,当它向南刮过来时,它会吹倒房屋,无情地杀死人哩!”

裘弟温和地说:“那末我就不希望它来。可是风和雨究竟是很好的。”

“对了。风和雨,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那天傍晚,太阳下山时的天空显得很奇异。夕照不是红的而是绿的。当太阳下去后,西方转成了灰色。东方却转成了玉米秧似的淡绿色。贝尼摇摇头。

“我不喜欢这样子。天色看起来多吓人啊。”

到了夜里,一阵狂风吹来,把前、后门吹得噼啪作响。小鹿跑到裘弟床边,用嘴撞着裘弟的脸。他将它抱了起来,让它跟自己睡在一起。第二天早晨,天总算晴了,可是东方转成了鲜血般的颜色。贝尼费了一早晨时间修理熏房的屋顶。他从凹穴里挑了两趟供饮用的水,注满了所有可以利用的木桶。到了上午,天空转成了灰色,就此持续下去。空中没有一丝风。

裘弟问:“飓风要来了吗?”

“我不这么想。可是,一定有一种不平常的变化要发生了。”

下午,天色变得乌黑,鸡也都进了窝。裘弟将屈列克赛和小牛赶进牛栏,贝尼提早挤好牛奶。他把老凯撒拉进厩舍,把最近剩下的干草,用杈子叉了一把放到株槽里去。 巴克斯特妈妈说:“这会儿索性让屈列克赛和老凯撒也都进来,就会有许多女的向你求爱了。”

贝尼对裘利亚说:“你妒忌小旗了吗?现在你已是一位比小旗年长的巴克斯特家的成员了。只好请你自己烘干自己吧。”

老猎狗摇摇它笨重的尾巴,舐着他的手。裘弟心中热乎乎的。因为他爸爸把小旗当做了一家人:“小旗·巴克斯特——”

巴克斯特妈妈说:“我实在不明自,你们男人怎么能这样对待这些不会说话的畜生。你叫一只狗姓你自己的姓,现在又叫这只小鹿也来归宗,索性让他和裘弟同床睡好了。”

裘弟说:“我觉得它并不是一只畜生,妈。它就像是另一个孩子。”

“好吧,这是你的床。只要它不把跳蚤、虱子、扁虱以及别的东西带到床上去。”

裘弟不禁发怒了。

“你看,妈。看看它那身光亮的皮外套吧。闻闻它,妈。”

“我不要闻它的气味。”

“它的气味可真香啊。”

“想必是像玫瑰花那么香吧。可是,照我看来,湿皮终究是湿皮。”

“不过我现在也喜欢湿皮的气味了。”贝尼说。“记得有一次长途打猎,我没有带外套,天却忽然冷了。当时就在咸水溪的源头那儿。我的老天爷,天真冷。我们打死了一头熊,我把它的皮完好地剥了下来。当晚我就睡在那张熊皮下面,让皮板朝上。夜里下了一阵寒冷的细雨,我把鼻子从熊皮下面伸出来,就闻到了上面湿皮的气味。当时别的伙伴,像南莉·琴蕾脱、贝尔特·哈轴和密尔特·雷尼尔斯,他们都说我臭得要命。可是我把头缩到熊皮下面,却暖和得象一只空心树里的松鼠。那湿熊皮的气味,我觉得比黄茉莉花还香呢!”

大雨在屋顶上擂鼓。狂风在屋檐下打唿哨。老裘利亚舒展着身子,卧在小鹿旁边。那暴风雨就像裘弟盼望的那样舒适。他暗暗决定,希望在一两个礼拜之内,最好再碰上一次。贝尼不时地向窗外的黑暗里窥视。

“这是连癞蛤蟆都要窒息死去的大雨。”他说。

晚餐很丰盛,有扁豆、熏鹿肉馅饼和小布丁。生活中任何事情,只要稍微有一丁点儿什么理由,都会引起巴克斯特妈妈去烹调特别佳肴的劲头。仿佛她的想象力只有借助于面粉和脂油才能表现出来。她第一次用自己的手指喂了小旗一些布丁,这使裘弟暗暗感激不尽,因此他特别勤奋地帮助她洗净和抹干了晚餐后的盘碟。贝尼因为体力不济,很快就上了床,可是他并没有入睡。卧室里点起一支蜡烛,巴克斯特妈妈拿来了她的针线活。裘弟横躺在床脚。雨咝咝地溅着窗子。

他说:“爸,讲一个故事吧。”

贝尼说:“我知道的故事统统都给你讲过了。”

“不,不会的。你常常会有一个新故事的。”

“好吧。我记得唯一没有对你讲过的,呃,这实在不是个故事。我不是告诉过你,关于我初来这儿岛地时的那只狗吗?那狗不是能很机灵地追寻猎物吗?”

裘弟顿时蠕动着裹紧了被子。

“快讲给我听。”

“好吧,裘弟先生,那狗的血统,部分是狐(犭是),一部分是警犬,还有一部分就是普通的狗、它有一对长得使人发愁的耳朵。差不多快拖到地上。它有那么地道的罗圈腿;简直无法在甜薯垄上行走。它有一对能够望得很远的眼睛,但老是注视着别的什么地方。这对注意力分散的眼睛,几乎使我想把这只狗换掉。可是,当我带它打过几次猎以后,就觉得它的行径,和我所看到过的任何其它猎狗不同。它会把野猫或者狐狸的足迹留在小径中间,而自己却在一边卧下来。当它第一、二次这么干时,我觉得自己简直像个没有猎狗的人。

“可是,裘弟先生,我逐渐发觉,原来它非常懂得自己的打猎诀窍。孩子,去把我的烟斗拿来。”

这一间断很使人恼火。但裘弟感到非常兴奋。他急急忙忙地拿来了烟斗和烟丝。

“这下子可好了,孩子。你干脆坐在地板上面或者坐在一把椅子上,离开我的床。每逢我讲到‘足迹’或者‘兽迹’,你就在床上乱动,使我以为床上的狭条铺板要断裂了。呃,这就好多了——”

“好,裘弟先生,我只得和那只狗一起坐下来,看它干些什么玩意儿。现在你可知道,狐狸或者野猫是怎样作弄大多数猎狗的吗?它会搞那种踏着自己的足迹往回走的花样。是的,先生,它会重复自己的足迹。它往往比猎狗先出发,跑在猎狗前面很远的地方,使它和猎狗之间隔开很大的距离。接着,你想它怎么样?它立刻踏着自己的足迹跑回来。它一面倾听着猎狗的声音,一面跑回来。它敢往回跑多少路就跑多少路。然后,它就离开原来足迹折向另一个方向,使它前后足迹的形状像一个巨大的桠枝,或者像野鸭子飞行时的队形。好,那些猎狗就跟着它的足迹朝它第一次去的方向往前走,那儿的气味因为重复了两次,当然显得特别浓烈。然后它们赶到那断了足迹的地方。在周围嗅过来嗅过去,嗅过去嗅过来,直嗅得怨气冲天。直到它们觉得再嗅下去没有什么意思了,才只好循着足迹回来。自然喽,它们重新找到了那个狐狸或者野猫拐到另一个方向去的交叉点。但是时间都已白费了。十有八九,野猫或者狐狸就这样摆脱追踪,逃得无踪无影了。好,可是你想我的长耳朵狗怎么办?”

“快告诉我。”

“它识破了这种花样,而且想出了对付它的法子。它估摸着是那猎物跑回头的时候了,就沿着兽迹溜回来,埋伏在一边守候。当那位狐狸先生或者野猫先生偷偷溜回来时,我那老丹弟就突然跳出来咬住了它。

“不过有时候,它会过早离开兽迹,当它发觉自己的估计发生错误,就会没精打采地垂下耳朵!现在,大致说来,它的估计总是对的。它给我捉到的野猫和狐狸,比我以前或以后的任何一只猎狗都多。”

他噗呼噗呼地吸着烟斗,喷着烟。巴克斯特妈妈将摇椅向烛光挪近一些。这个故事结束得这么快,真叫人闷闷不乐啊。 “老丹弟还干了些什么,爸?”

“哈,有一天它可碰上了对手。”

“一只野猫,还是一只狐狸?”

“都不是。是一头跟那狗一样机灵的高大公鹿。那是一头弯角公鹿。它的角每年越长越弯。一头鹿通常不大会重复它的足迹。可是这头公鹿却常常这样干。这刚刚配我那狡猾的老猎狗的胃口。但这又恰巧是那狗不够机灵的地方。那公鹿总是与这猎狗的估计相反。这一次,它重复了足迹,下一次它就径直往前跑。它总是不断地在变换花样。这样一年又一年地过去,那公鹿一直和那猎狗比赛着谁更机敏。”

“谁最机敏呢,爸?结果怎么样?”

“你一定要得到答案吗?”

裘弟犹豫了。他希望垂耳朵狗战胜公鹿,但又希望公鹿能逃走。

“是的,我想知道,我一定要知道答案。”

“好吧。故事是有答案的,但没有结果。老丹弟永远捉不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