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篇章 幻蝶之战 (2)(1 / 2)

幻蝶魔影 东之册 1924 字 8个月前

    在迷迷糊糊之间,她似乎回想起过去的点点滴滴。

    她睁开双眼,眼前也是一片漆黑,就如同当时一样。

    唯一不同的是,她现在也和暗夜一样有着如墨水般的肤色,还有惊人的双翼。

    在那天之后,暗夜把她带到幻蝶之界里属于玄蝶的故乡玄月森林,并在那里住了下来。

    呆了几年之后,她的肤色和头发就慢慢起了变化,背后更长出和暗夜一样的蝴蝶翼,完完全全地变成了玄蝶。

    为了脱离黑暗,她让身上的萤光慢慢亮了起来,借此看清楚究竟身在何处。

    四周看起来就只是普通的房间,前方有一个放了各种各样摆设品的架子,和几张茶几和椅子。

    在感受到双脚和双翼传来的冰冷时,她马上回过神来。

    对了,她此刻成了阶下囚,双脚和蝶翼都被寒冰给冻结了,动弹不得。

    原本是为了拖延云清的时间才出现在那里,没想到半途却杀出了金翔。

    他那把双手大剑看起来很沉重,身形纤细瘦削的金翔挥动起来却毫不费力。加上大剑因为长度和她的长枪相去不远,她根本就佔不了上风。

    不知道暗夜有没有完成任务?

    但很快,她就推翻了自己的担忧。

    以他的能力,应该没有问题才对。

    不过,才刚说服自己放心,她却又想起自己的处境。

    他要是知道自己居然被捉住了,大概会很担心吧?

    可是主人一定不会让他来救成事不足败事有馀的自己。

    胡思乱想了一大堆问题,她不禁开始沮丧起来。

    为什么自己总是一再成为暗夜的包袱,就像当时一样……

    在幻蝶之界生活了几年,她一度以为这样的幸福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

    直到那个令她恐惧得心惊胆颤的人再次出现在眼前。

    当大门被推开,伤痕累累的暗夜被人狠狠地拋在地上时,她根本被吓呆了。

    一回过神来,就飞快地来到暗夜的身边,将他扶起来,

    「暗夜,发生什么事了?」

    暗夜还来不及回答,把他拋在地上的人就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

    「居然真的变成玄蝶了啊。」

    听到这个令她毛骨悚然的声音,小夜胆怯地缓缓抬起头。

    暗夜的主人!

    她感觉全身的神经瞬间紧绷到了一个境界,身子开始微微的颤抖。

    主人一副高高在上的神情,由上往下看着他们,

    「老实地说出她的下落就不用吃这么多苦头了。」

    说着,他对着手中那颗墨黑色的鑽石,口中念念有词,随即暗夜身上又出现新的伤痕。

    「主人,你答应放过小夜的……」

    暗夜的话对他丝毫没有影响,他继续以目中无人的神情说道,

    「我现在也没要对她做什么,只是要和她订下契约而已。」

    「可是主人,她只是个小女孩……」

    暗夜的话还未说完,就被主人打断,

    「已经十六岁了,不是吗?」

    「可是她从原来的世界过来的时候只有十二岁,回去后会变回十二岁啊。」

    对于暗夜的说法,主人丝毫不为所动,

    「十二就十二啊,有魔力就够了。

    暗夜,你说过绝对不会违抗我的命令的,不是吗?我现在的命令就是,你要答应让她也成为我的契约之蝶,然后你们两个人回到南洋,帮我进行报復计画。」

    暗夜激动又焦虑地出言阻止,

    「主人,不能让小夜去杀人啊。」

    他口中的主人却露出冷笑,

    「那你就好好帮我杀掉那些人,别让她有机会动手就好了。」

    说着,主人一把拉过小夜,俊朗的脸上是让人看了不寒而慄的疯狂神情。

    「来订下契约吧,小夜,如果你想要暗夜活命的话。」

    他看了看手中的黑色鑽石,表情狰狞地吐出这些话……

    就在这个时候,墙边传来了奇怪的声响,打断了她的思绪。

    「哎呀,居然已经醒过来了。」

    架子移开之后,最先走出来的人是金翔,跟在他后面的还有云清和晓冰。

    不知为何,她连忙低下头,却被特地走去开灯的金翔揶揄道,

    「不用低头了,刚才不是都看见你的样子了吗?」

    说着,他很没有风度地走到小夜面前,用力扯下她的小礼帽。

    「金翔叔,你太粗鲁了啦,她怎么说也是女孩子耶。」

    晓冰于心不忍地抗议到,金翔却不以为然地回答,

    「你仔细看看她是谁。」

    小夜赶紧别过脸,却无法顺利避开晓冰的视线。

    「月香!」

    虽然肤色是怪异的墨水黑,然而五官根本就和月香一模一样!

    金翔浅浅地笑着点头。

    「就是大小姐的好友月香小姐啊。刚才她打不过我,在逃走的时候还故意变回月香小姐,企图在我没有防备的时候偷袭我。」

    说着,他得意地开怀大笑。

    「可惜她没发现我在对峙的时候趁机在她的头顶洒下银粉,就是怕她逃走的时候又会找不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