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笙因为演戏的缘故,经常要涉猎许多方面的常识,有段时间沉迷研究各种花的花语,所以他清楚地知道香槟玫瑰代表着“爱上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和“我只钟情你一个”。
或许谢逢歌不知道这些。
他只是单纯地觉得香槟玫瑰好看的。
兰笙也觉得好看。
但是当兰笙抬眼去望谢逢歌的眼睛时,谢逢歌也望下来,回答说:“知道。”
“唔……”兰笙红着脸低下头。
他耳根都是可爱的粉色。谢逢歌觉得可爱极了。
他想再多说点什么讨得兰笙开心,但他实在不是什么巧言善辩的人,只能一五一十道:“去花店买花的时候,我告诉老板我是为了和喜欢的人表白,已经喜欢了好些年了。喜欢他让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幸福。”
兰笙低头默默地听着。
谢逢歌声音真好听。
他继续说:“于是老板为我推荐了这束花,她告诉我花语,并对我发出鼓舞,祝福我表白成功,可以和爱人长久幸福。”
说到这里,谢逢歌停下了步子。
兰笙于是等在他身边,用疑惑的目光看他。
谢逢歌重新递出那束花,兰笙很自然地接过。
第六感告诉他接下来或许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
然后他见谢逢歌那只手从大衣深深的口袋里,取出一个藏青色的戒指盒。
兰笙的心脏复又咚咚地跳起来。
两人牵着的手自然地松开。
谢逢歌打开戒指盒,里面正躺着一枚银光流转的白金戒指。几何切割的简约宽戒,中间一圈镶了周闪闪的钻石。
“上次我送你蒂芙尼的戒指,你大约是觉得颜色不够日常,偷偷还给我了。所以这次我挑了日常的品牌,是一款情侣对戒,玫瑰金的我留下了,这款白金的——”
谢逢歌取出那枚戒指,盒子又放回了口袋,他目光温柔细腻,带着难以想见的虔诚和期待。
他叫兰笙名字,温柔嗓音轻得像一片羽毛飘落湖心。
兰笙的左手被谢逢歌绅士地撩起,置于掌心。
谢逢歌问:“如果你乐意的话,让我贴近生活地看见你、触碰你、用亲昵的称呼呼唤你,让我得以陪伴你长久的一生,你乐意让我为你戴上这枚戒指吗?那将是无论我做什么都难以企及的幸福。”
他说着,喉咙已经紧张到微微颤抖。
任何人都不能在这一生至高的幸福前继续维持稳重和平静。就算是可以演得了大大虚伪者“赫蒙洛夫”的谢逢歌也不可以。
而兰笙注意到的却是,谢逢歌说的是“你乐意”,而不是“你愿意”。
他真想亲亲谢逢歌,他可爱又温柔的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