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走了。
豪迈地撞破窗户后,在我的房间留下一个破洞。
就像在我心里留下一个不知该如何去修补的破洞。
我茫然地看着那个表哥故意留下的破洞,就彷彿他在告诉我:如果你哪天愿意修补这个破洞,就来找我吧。
我的茫然若失没有持续多久,就被一群警察压制在地,然后把我带回警局侦问。
我一句话都没说。
「缄默权」这东西,就算不学法律,电影戏剧看那么多了,我也知道。
更何况,我未满十八岁,在不是现行犯、也没有确切犯罪事证的情况下,他们其实不能强行侦问我。
这种「我就是未满十八岁,你能拿我怎样」的倚仗……有点叛逆。
但不是太爽。
毕竟被警察侦问的感觉绝对不会高兴。
我本身也没什么叛逆基因。
互瞪眼、不理不睬地翘腿抖脚,这种叛逆的行为,我不擅长,也不熟悉怎么演。
我脑中想得最多的是:幸好我房间的窗户够大。
没多久,老妈来了。
带着律师。
以往,若真的遇到这种情形,老妈不会请律师来。
但现在有了优莉送我的数百万元的结婚基金(老妈将那笔钱存到替我开户的银行户头里,并将其命名为「结婚基金」)后,老妈捨得花这笔钱——为了我。
无论如何,老妈不希望我在警局留下任何不良纪录——为了未来。
——为了婚姻。
——为了优莉。
我觉得有些矛盾的好笑。
优莉如果有被留下案底、能被留下案底,可能用电话簿那种厚度的纸本来记录都不够。
真是……
「铁板板」、「铁板板」、「铁板板」啊……
我发现,现在只要心情不好的时候,一想起优莉的铁板板,就会变得愉快许多。
她那一边蹦蹦跳跳一边又叫又射的声音加动作,真的很带感、很有趣,能给人相当欢乐愉悦的感觉——扣除杀人的部分。
我很快就离开警局了。
跟律师强不强无关。
因为,我未满十八岁……
很矛盾的感觉……从来不曾想过「未成年」会成为一种倚靠,只想着快点成年,然后干很多很多事——很多人都想过的那些事。
「是吗……志翔离开了……」
得知我被「请」去警局的原由后,老妈也很是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