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打工,高中半工半读,想帮忙家里,找了派报举牌发传单,遇到了个对我勾肩搭背,嘴上楷楷油的老闆,我像哥们一样对他,也就觉得似乎没那么严重.他常找我诉苦他被劈腿的恋情,有时也挺同情他的.因交情被分配到较轻松的工作时,还会感谢他.
因单纯而无感,我不懂男女的分界,我觉得自己和男性拥有一样的力量,能做到一样的任何事,所以我不懂得惧怕和避嫌.
第二次打工,懵懂的我就此迎向荆棘路的17年人生.
荆棘,因为每走一步都痛.原本以为以前重男轻女,被霸凌,想不开够痛了,振作起来的新开始就要来了,才知道那些只是鹅卵石,是人生为了朝向荆棘所准备的舖垫.振作只为更好的迎接,挺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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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家附近的一间连锁超市当上架工读生,一天做4小时,週休二日.
当时正值青春期的尾巴,脸上的痘疤未消,还不时冒出新的青春痘,皮肤好不到哪去,单眼皮带粗框眼镜,就一个普普通通的路人.可讚的是,高职留了一头自然捲长发,前不久去烫直,还真像瀑布一般柔亮,我自己也相当喜欢.
想起自己国中假小子的样子,高职全女生班,我的行为也像男生一样保护姊妹们,没想到一毕业却为自己整了一头这样女性特质强烈的造型,象徵新的开始,和对谈恋爱的期待.
虽然我没谈过恋爱,高中陪着同学约见网友,看着表姊男友一直换,耳闻别人谈恋爱的八卦,对恋爱嚮往又好奇.
现在想想,那就是一种青春奇荷尔蒙的性衝动.
工作没几天就被教导我的组长特别照顾,大概一两个礼拜之后才知道他在追我,因该不算愚钝吧?这是人生第一次有人要追我,在对恋爱憧憬的这时可以说很惊喜,无关乎他个人.
能被人喜欢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充满好奇,那种若有若无的害羞和心动,可以窃喜一整天的愉悦,曖昧的眼神交流,偶而的肢体碰触,对方尷尬僵硬的有趣行为..这时只要对方不是入不了眼,过份讨厌,似乎都能產生粉红泡泡,不管他是怎样的人,也不管自己有没有喜欢对方.这就是青春期吧,从身到心都在求偶.
后来知道,不是每个人的范围都可以这么宽,只因我本身就是可以从相处中培养感情的人,长相对我来说不看重,喜爱我,对我好才是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