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强暴张腿保命,错了!(2 / 2)

那交往多久才能性呢?我那时感觉大概半年吧,起码也要三个月以上培养感情.朋友们想法更是一个比一个更晚,不过事实证明,未来每个人都一个比一个还早,一个月才性都算久了.

现在越保守的长大越经验丰富,有点讽刺.

我赶不上流行阿,正常交往下就是一个月的那个,而且也因我不是处女了,没有了害怕才能如此洒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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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那时强暴新闻曾出不穷,学校也严加宣导放学勿逗留,朋友和我聊,真遇到强暴犯怎么办?她的想法很有趣,随身携带保险套,被压制时给对方戴,尽量配合,恳求他不要伤害自己.感觉还真可行,但是想像那种情景,我实在无法软下来肯求对方,我心中有种玉石俱焚的怒炎,无法放下反抗之心,连噩梦中的怪物我都要梦回去抄起武器带着恐惧和颤抖返杀,无论多少次,直到战胜所有噩梦为止.那样的好强和高自尊,服软之话我是怎么也说不出口的.

这时我们没有想过,坏人不一定就坏,如果对方不坏呢?如果对方是有交情的呢?

如果对方是敌人,我只会战!但是对方是朋友的话...我真没想到,我居然可以牺牲自己,心软到不可思议.这样的珍惜之心,不是错,却容易被践踏.

我们也没有想过,单纯的保护自己居然会被社会挞伐,这样的事,明明是一件绝对错误的事情,怎么会因为需要证据,证明自己是被伤害而不能服软?要用自己的命死瞌到底才能自证清白?

我想年轻的我们很难懂,这个社会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