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当她拐了两个弯后,果断将车停在路边,很没形象的长舒了口气,拿起手机拨了出去。
「喂,陈叔,派辆车来接我吧。嗯嗯,我在……」
沉孟蝶报出卫星导航上的地址后,脱去鞋子,双脚曲在椅上,闔上双眼,脑海轮放起这一整天的歷程。
虽然很累、很不甘心、很委屈,却又很新鲜、很充实、很快乐。
她曾经认为自己懂得旅游、懂得品味、懂得放松、懂得享受,便是懂得生活;但今天,她好像对生活两个字又有了新的理解。
第一次开车载男人,甚至送他回家,就连沉道华都没这种待遇。
第一次卯足了劲杀价,不是为了乐趣,而是为了替公司争取利益。
第一次亲自到拖吊场领车,以往车被拖吊时,她都是让陈叔派人接她回家,隔天一早醒来,车子就会理所当然的回到车库。
还有最最重要的──
终于解开成就,破除多年悬念,第一次踹了男人下半身!
沉孟蝶忍不住窃笑起来,随即脑中跟着浮现林檎身影。
林檎这个人很难被评价,外表低调老实,骨子里却又倔又贱,奇妙的是他不屑去隐藏他的倔与贱,就这么大大方方的坦露在外,彷彿诉说着「老子就是这鸟样,不爽打我啊!」
但他的贱,却又贱的让人莞尔一笑。
他可以在屈身妥协时仍想着如何倒打一把。
也可以在勾嘴冷笑时冷不防递出一张面纸。
这无关乎傲骨或下流,纯粹是一种生活方式,很接地气,很有人味。
跟一个如此坦然的男人相处,沉孟蝶自然会跟随他的生活方式,坦然的做自己。
对她而言,「生活」一词,有了新的定义,虽还有些朦胧,但确实存在。
用五百万看清一个人,还是以如此舒坦的方式,沉孟蝶觉得很值。
她并非第一次用钱砸人,但以往那些人,在巨额金钱的面前,要嘛装傲、要嘛服软;像林檎这样只是愣了一阵,摆明了捨不得还钱又不甘愿屈服的傢伙,比他们都有意思多了。
下午那一脚不晓得会不会对他造成什么伤害,要是没事的话,以后是不是还能多来几脚?反正都把他的人买下来了……
沉孟蝶很邪恶的想着。
话说回来,他为什么没邀她去家里坐坐呢?
难道他看不出来她很累了吗?
还是自己在他面前已然形象全失?
该不会他家还藏了其他女人?
……就算真是这样,好像也不干她的事齁?
明天星期六,是不是该约他出来小酌两杯呢?会不会有点突兀?两人貌似也没熟到这种地步,还是算了。
老旧的路灯闪烁,微映着沉孟蝶熟睡的侧脸,在她娇嫩的脸庞留下一抹不为人知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