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星期一的午后,我从德尔伯恩车站出发乘坐上了开往亚特兰大的特快卧铺列车。在车轮有节奏的碰击声中,我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第二天一早,我去餐车享受一顿列车上的早餐在八点三十分的时候,火车缓缓地驶进了亚特兰大车站。我步履轻快地走出车站,站在路旁等出租车。亚特兰大的气温要比芝加哥高出许多,大约在华氏六十度左右,阳光照在身上,让人觉得温暖而惬意。我把厚重的大衣脱下来,搭在了手臂上。正在这时,一辆出租车在我的身旁停了下来,我上了车,对司机说:“麦克道诺街的南博利瓦德。”
司机吃惊地转头盯着我:“先生,那里是监狱。”
我毫不犹豫地点点头,说道:“是的。”然后又递给他十美元,接着说道“到那以后,你再等我一个小时,回来的时候你还会得到同样数目的报酬。”
他满意地笑了,耸了耸肩,转身打开了里程表。到了监狱的门口时,我看了一眼里程表,大约只有四公里的路程。
司机把出租车停在路边,熄灭了发动机,静静地等着我。我下了车,朝一个值勤的小营房径直走了过去。
一名身穿蓝色制服的警卫端着枪走了出来,他警惕地打量了我一眼,问我有什么事。我简单地说了说,他挥手让我过去了。接着,我又走向第二个营房,又一名端着温切斯特步枪的警卫走出来,盘问了我一番,并问我是否携带了照相机和武器,我告诉他,这两样我都没带。
在这个营房的后面是一堵三十英尺高的花岗岩围墙,在围墙的中间有几扇紧紧关闭着的大门。
我来到其中的一扇大门前面,另一名持枪的警卫隔着铁栏又一次盘问了我一遍。然后,旁边的一扇侧门“咣当”一声打开了。
在我走进高大的花岗岩建成的主楼以后,楼里的一名警卫把我带到了宽敞的走廊尽头,在那里摆着一张小桌,小桌的后面是一扇紧锁着的钢门。我在一张登记表上填了我要见的犯人的名字——艾尔卡朋,以及我的名字、地址和请求见面的原因。在我的姓名一栏我填上了自己的真名——内森黑勒,不过地址却填上了皮昆特公司,职业一栏我又写上了法律顾问。我并没有说谎,因为现在我的确代表着皮昆特公司,尽管我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一名律师。
这名警卫把我填好的表格递给了另一名警卫,后者通过广播,通知钢门里面的守卫去带犯人。在这段时间内,我和他们闲聊了几句,主要是讨论了一下亚特兰大与芝加哥天气的差别,其中的一名警卫说他更情愿住在亚特兰大,我心里暗想我可不想做一名监狱里的警察。
大约又过了五分钟,他把我带到了附近的接待室里,然后让我坐在一张硬板木桌旁边。这间接待室和我的办公室差不多一样大小,不过那张硬板木桌倒是很长,在桌面和地面之间还有着一层厚厚的隔板,我估计是为了防止在桌面以下传递东西,不过在桌面以上倒没有严密的铁丝网把两边分开。在灰石墙上面还安装着有铁栏的窗户。除了桌子和椅子之外,屋里没有任何其它的设施,看起来这真是一个戒备森严的地方。
大约过了五分钟,一名荷枪实弹的警卫带着一个犯人走了进来。我仔细打量了一下我这位不同寻常的主顾。他身高约六英尺,体重大约在二百磅左右,足可以称得上膀阔腰圆。他的皮肤黝黑,稀薄的深棕色头发剪得短短的。相形之下,他的眉毛却是十分浓密,浓眉下的眼睛带着一股咄咄逼人的杀气,眼睛四周有着浓重的黑眼圈。他脑袋的形状很像鬼节上的南瓜,在他粗糙的脸上还有着一长一短两道刀疤,短疤看上去深而显眼,那条长疤从下巴一直延伸到了脖子,这就足以说明他经历过的腥风血雨了。
这名犯人径直走到桌前,在我的对面坐下来,向我点头微笑了一下,那笑容里不自觉地流露出一丝霸气。跟着,他又从粗棉布的上衣口袋中掏出了一支又粗又长的雪茄,用火柴点燃了,接着朝我晃了晃手中的雪茄,问我要不要也来上一支。我摇头拒绝了。然后,他转头向守在门口的警卫友善地笑了一下,又点了点头。警卫会意地转身出去了,房间里只剩下我和我这位臭名昭著的主顾——艾尔卡朋。
卡朋爽快地向我伸出了手,上下摇晃了一下。虽然卡朋比以前瘦了一些,可是他的手还是厚重柔软,看起来他在这里并没有吃到什么苦头。
卡朋上下打量我一眼,漫不经心地开了口“你就是黑勒?”
“是的。”
“我们以前从来没有见过面,不过你倒是帮过我一个忙。”
我说我不知道有这样的一回事,这是我的真心话。
他爽快地笑了“没关系的,你真的不想来一支雪茄吗?”说着,他又向我挥动了一下手中的雪茄烟“两元一支呢!正宗的古巴货,味道不错。”
我还是拒绝了他的好意,回答道:“不,谢谢。”
卡朋用一只手支在桌子上,嘴角斜叼着雪茄烟,昂着头满足地说:“在这里呆着倒也不坏,这可是这么多年以来,我第一次休息了这么久。”他吸了一口雪茄,又继续说下去“而且那些人也总是想方设法地讨好我,说什么我如果不供出他们的罪行,就让我做监狱里的老大。”
我评论道:“看起来亚特兰大很适合你。”
他达观地耸了耸肩,笑着说:“打打网球,做做运动,晒晒太阳的确很好。不过”他诡秘地向我眨眨眼“要是再有些女人就更好了。不过毕竟不能想有什么就有什么,生活嘛!你听说过鲁斯迪卢丹斯蒂吗?”
“没有。”
“他是一个专门橇保险柜的高明扒手,以前在我那儿干过不少年,现在成了我的一名狱友。他为人相当地精明,是他通过一位朋友使我在监狱里还能源源不断地收到现金。”说到这里,他锐利的眼睛眯缝了起来。“你以为你是我的律师,咱们两个就能单独会面了吗?不,是金钱使我受到了足够的保护。你知道的,有很多小角色想要从我这样的大人物身上揩些油水,所以我在这里也不得不雇上一名保镖,就像过去弗里奇里约做过的那样。”
当他沉浸在对往事的追忆中时,他脸上那自得的笑容消失了,流露出一副伤感的表情。
然后,他又振作起来,向我大声说道:“黑勒,我现在过得确实不坏。他们派我到一家鞋厂去干活,你能买上一双我做的鞋吗?我现在每天工作八个小时,一个月能挣到七美元。该死!要知道我在六家银行里有总数达一百万元的存款。”
我对他的抱怨未置一辞。我不知道他叫我来这儿做什么,不过我相信绝不会是想让我听他发发牢骚,这不值一千美元的。
他又陷入了感伤之中,声音不知不觉地压低了许多“我现在要是能在佛罗里达就好了,我的妻子和儿子现在都住在棕榈岛上,我对那孩子充满了希望,他长大以后能当上总统的。”他的表情柔和得像是慈爱的祖父“如果我现在能在佛罗里达和他们母子二人呆在一起,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上帝啊,我多么渴望能够躺在绿意盎然的棕榈树下,享受着日光和碧水。”
我被这位铁石心肠的黑社会头领难得一见的伤感深深触动了,不过我还是静默地坐在那里,什么也没有说。 只过了短短的几分钟,他那副柔情的面容一下子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用一个手指威严地指住我,这根手指和他嘴里的雪茄像两支无声的枪筒一样威逼着我。他的目光变得残酷而冷漠,就好像我是他的宿敌一样。
他冷冷地说道:“你的那个叫内斯的搭档和那些狗娘养的联邦调查员竟然用逃税罪把我关进了这里。现在我被关在这个该死的地方,那些愚蠢的手下却正在破坏我一手创建起来的事业。”
此刻,卡朋的双眼燃烧着复仇的火焰,这使他看起来如骷髅一样面目狰狞。
他继续说着:“他们想要毁了它,黑勒,他们要毁掉我毕生的心血。我一定要阻止他们,我发誓!”
我壮着胆子问了一句“卡朋先生,他们是谁呢?”
卡朋的语气又柔和了下来“叫我‘艾尔’吧。你叫什么呢?内特?内特”
我点了点头。
“好吧,内特。弗兰克是个不错的下属,他的确干得很好,我一向把他视为自己的亲人,可是他现在却想方设法取代我。”
弗兰克奈蒂。他指的是奈蒂。
“我很清楚你的经历,内特。你被舍迈克的手下胁迫,卷入了刺杀奈蒂的事件中。不过,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奈蒂并不想报复你,你能够毅然决然地从那个乌烟瘴气的警察局里辞职,我很钦佩你这一举动的勇气和胆量。我像憎恨仇人一样憎恨那些无耻的政客,在我看来,他们都是一些双面的无赖小人。不过,我觉得合迈克还比他们稍强一些,当然他也是一个两面讨好的家伙,只是他只用一半的精力来掩盖他是个窃贼的真相。”
“卡朋先生——”
“艾尔。”
“艾尔,你究竟想要我做些什么?”看起来只能我主动发问了。
卡朋注视着我的眼睛,说道:“我需要找一个能够信得过的人,你的所作所为足以证明你的为人值得敬重。虽然你可能不知道自己曾经帮过我什么忙,可是我却永远不会忘记你对我的好处。我要办的这样事不能用我的任何一名手下,因为我只能以局外人的身份参与此事。而且,我也不想让我的弟兄们再卷入到一场危险的风波中,现在我还不想和弗兰克正面交锋。”说到这儿,他冷笑了一声“毕竟现在我关在监狱里,而弗兰克是自由的,我们怎么可能隔着铁窗自由交手呢?”
我皱着眉说:“我不明白。”
卡朋继续解释说:“到了今年年底,我就要出狱了,到了那时,我会从弗兰克的手里夺回属于我的位置的,不能让弗兰克在我的地盘上称王称霸,可是那需要时间。我花费了整整二十万美元买通了华盛顿特区的一位大人物,到时他会为我敞开方便之门的。而且我还有五名律师帮助我实施行动计划,”说到这儿,卡朋叹了一口气“可是,这也同样需要时间。我不能让弗兰克在我出狱之前就一手毁了我的基业。”
“你认为弗兰克他们会怎么做呢?”
卡朋面带忧伤地摇摇头,又吸了一口雪茄,这才说道:“我认为弗兰克比我更聪明一些,这决不是夸大其辞,我的确是这么想的。他从我的失误中汲取了教训,”卡朋摇了摇头“绝不要感情用事,那是我的一个重大失误。可是等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太迟了,不然的话现在我也不会呆在这里了。我一时头脑发热,结果为头版新闻提供了太多的血腥消息,人们所希望的是有一个甜美宁静的情人节,而不是充满血色的情人节。”
我什么也没说。
卡朋继续说着:“现在我尽量做一个和平的使者。去年的这个时候,我被关在美食城的监狱里,他们带达茨舒尔茨和查理卢西思诺来监狱找我。他们两个人已经纷争了很久,那主要是舒尔茨的错,他不断地侵占着查理的领地。我试图给他们以忠告,可是那该死的舒尔茨一句话也听不进去,我关在这么一个鬼地方也拿他没有办法,不过我还是尽最大的努力劝说他们两个帮派休战。”说到这儿,卡朋的眼里闪过一丝冷酷的光芒“要是我在外面的话,我想我会亲手毙了他的。”
这时候,卡朋已经吸完了手里的那支雪茄烟,他又点燃了新的一支。我坐在那里耐心地等待着,看看我究竟能做些什么。
他吸了一口新点燃的雪茄,又继续说了下去:“当我听说弗兰克那个危险的计划以后,我就派人捎信给他,‘弗兰克,不要那么做。千万不要再制造新的血腥新闻了,你总会找到一个更好的解决办法的。’可是你想得到吗,他和他的律师来见我的时候,对我的劝告不理不睬。他告诉我,‘艾尔,现在你在里面,我在外面,完全是出于对你的尊重,我才会来听听你的建议。’他居然说,‘我在外面,现在是我控制一切。’他竟然会用那样的口气对我讲话。”
卡朋有些难过地低下了头,看起来颇有些“虎落平阳被犬欺”的落寞之感。
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向我微微一笑“你知道弗兰克的计划吗?”
“我不知道。”
“猜猜看。”
“我——”我做出了一副努力思考的样子“我猜不到。”
“再试试看。”卡朋就像在有意测验我的智商水平。
我皱着眉说道:“难道是帮派之争?他昨天杀了纽伯利。”
卡朋笑了一下,说:“杀人也要找个好时机,只有笨蛋才在风声不对的时候大动干戈。当然了,有些人还是得除掉的,不过千万不能养成嗜杀的习性,有些家伙不到万不得已,是绝对碰不得的。” 这是卡朋的杀人原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