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我发现了他。
他不再是满头金发了,这也是我一直没有发现他的原因。他就在我的左侧,也就是中央舞台的左侧,恰好位于临时看台和绿色长椅中间。他一定是刚刚从一群人的后面挤到最前面的。他穿着一身白色的西装,没有戴帽子,那头金发被染成了褐色。不过他的脸色出卖了他,在那些晒足了太阳的迈阿密人和游客中间,他那苍白的脸色格外惹眼。
“我身上装了十美元。我首先要做的事就是把它们处理掉”
我从长椅上站了起来,快速地朝前排移动着。
蜂涌而上的记者们和保护罗斯福的特工人员之间发生了争吵,所以没有注意到我。守在中央舞台左侧的兰格和米勒比我离那名杀手更近,可是他们都直瞪瞪地看着罗斯福,被他的领袖风采迷住了。
“我希望明年冬天还能再一次到迈阿密来享受这里的阳光和沙滩,希望到那时还能再见到你们大家。我是多么渴望能在佛罗里达碧蓝的海水里泡上十天或两个星期啊!”罗斯福声情并茂的演说就此结束了,随后,他又一次笑容满面地向群众挥手致意。人群再一次欢呼起来,剧场内外变成了欢腾的快乐海洋,此情此景与林肯当年在葛底斯堡的演说场景不相上下。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其中的一些人还兴奋地跳了起来,把手中的帽子疯狂地抛向了半空。挤到前面的那些人簇拥着罗斯福向前移动,这一次,警察和特工人员没有上前阻挡,因为他们根本不可能挡住潮水一样涌动着的欢乐人群。
我牢牢地盯住“金发碧眼”不,现在他变成了“褐发碧眼”他也随着人群向前移动着。他的手悄悄地伸向衣服下面,不过他的眼睛没有盯着正在向人群挥手致意的罗斯福,而是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中央舞台上的临时看台上。
新闻记者们将罗斯福乘坐的那辆旅行小汽车围得水泄不通,其中有几名记者还扒住车门高喊着要罗斯福再做一次演讲,因为他们刚才的准备工作太仓促了,漏过了不少的精彩镜头。
罗斯福一边向记者们说着“对不起”一边坐到了汽车的后座上。然后,他又向临时看台上的舍迈克做了一个手势。
正当我奋力挤过涌动着的人潮时,舍迈克笑吟吟地走下中央舞台的台阶,朝罗斯福这边走了过来。
罗斯福大声向舍迈克招呼道:“你好,托尼?”
这时舍迈克离开人群,来到了车的一侧,同罗斯福亲切地握了握手,开始小声地交谈着,此刻,他的位置恰巧就在舞台的一侧。
那名杀手的手又一次伸进了上衣里。就在这时,我已经挤到了他的面前,说时迟那时快,我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这使他没有机会摸到他的枪。不过在他衣襟掀动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他胳膊下的一支手枪。他惊慌失措地看着我,我又朝他的小腹上狠狠地砸了一拳,立时他疼得弯下了腰。周围的人似乎没有注意到我们两个之间的争斗,还在继续向前面涌动着。
我用一只胳膊牢牢地抓紧他,然后把肩上挎的手枪拔了出来,对准了他那张苍白的脸。他没有看枪,反而瞪大了眼睛看着我。
让我惊讶的是他居然认出了我。
“是你?!”
我以前从未设想过他可能认识我,他只匆匆忙忙地见过我一次,又是在大街上不过我也只见过他那么一次,然后我就牢牢地记住了他,不是吗?我想他肯定非常关注林格尔事件的进展,在那段时间里,我的照片出现在许多大大小小的报纸上。我成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正如他也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一样,所以,我的形象也一定深深地刻印在他的脑海之中。
“这一次我可抓住你了,混蛋!”
就在这时传来几声清脆的声音,那是枪声。
我迅速地转过身张望着,不过手里始终紧紧地抓着他。舍迈克已经远离了罗斯福,他弯着腰。
耳边还在陆续地传来枪声。
我环顾一下四周,寻找枪声传出的地方。在中央舞台的左侧大约在第五排有一个头发浓密的家伙,他高出周围的人许多。我马上意识到这个杀手一定是站在长椅上开的枪,他手中的长简左轮手枪还在不停地向前面的人群扫射着。
更多的人倒下了。 我手中的“猎物”拼命地挣扎着,妄想从我的掌握中逃出。我用尽全身力气,狠狠地朝他的脸上击了下去。他一声未吭地倒了下去,看样子是晕过去了。
接着,我死命地推开前面的人流,飞速奔到舍迈克的身边。
米勒和兰格正蹲在他的身旁,满头白发的布勒正跪在舍迈克的身旁,他的样子就像在祈祷着上帝的庇佑。
舍迈克茫然地看着蹲在他面前的米勒和兰格,小声抱怨:“该死的保镖都到哪儿去了?”他的眼镜已经在混乱中弄丢了,以致于他都没认出自己这两名忠实却很无能的手下。
我挤到布勒的前面,俯身对着舍迈克说:“市长先生,我抓住了那名金发碧眼的杀手,不是他开的枪。”
舍迈克的笑容十分惨淡,浑身抽搐着说:“该死的!那些混蛋打中了我,黑勒。”
罗斯福的车还停在那里,四下里回响着男人和女人惊恐的尖叫声。在枪声传出的那个地方,那些没有被打中的群众狂怒地呼喊着“绞死他!杀死他!”
至于罗斯福,他的那些保镖很快就用身体将他围得严严实实。一大群特工人员向他做着手势,要他赶快离开这个地方。可是罗斯福不断地说:“不!不!”他又从车后座上站了起来,一边笑着向人群挥手,一边大声喊道:“我没事!”
其中的一名特工朝罗斯福的司机大声喊道:“离开这儿!马上让总统离开这儿!”这位司机马上发动了车子,汽车缓缓地向前行驶着。几位骑摩托车的警察也在罗斯福汽车的周围护卫着,向前驶去。
我朝着正在缓缓离开的汽车大声喊道:“舍迈克受伤了!看在上帝的份上,救救他吧,把他带走!”
罗斯福一定是听到了我的呼喊声,因为我看见他回头朝这边看了看,然后又前倾着身子同司机说了些什么。随后,汽车停了下来。
子弹是从舍迈克的前方射过来的,他的伤口在右腋窝下的两条肋骨中间,鲜血不断地向外涌出,洇红了他的外衣。不过他还能勉强站起来。在布勒和另外两名迈阿密政府官员的帮助下,我把合迈克弄上了车,把他放到了后排座位上,同罗斯福坐在一起。罗斯福和蔼地看着我,笑着向我点了点头。在舍迈克勉强坐好之后,他看了一眼罗斯福,苍白无力地笑了一下。他终于有机会同这位即将走马上任的总统单独呆在一起了。然后,舍迈克就昏了过去。汽车开走了。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头捂着头,鲜血从他的指缝间流了出来,将他的白发染成了红色。音乐台那边的台阶上有一位穿晚礼服的年轻妇女痛得蹲在地上,捂在肚子上的手上满是鲜血,一位刚刚送走罗斯福的特工人员呆呆地望着眼前的惨象发着愣,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另一位被吓得失魂落魄的年轻警察也呆呆地坐在警车里。
我向那名坐在车里的警察走了过去,说:“再去找个人,把那些受伤的人抬上车,送到医院去。”
他愣愣地说:“我得呆在车里。”
我一把抓住他的制服,几个明晃晃的钮扣掉了下来。我提高了声音,命令道:“马上下车!”
他咽了一口唾沫,小声答道:“是的,先生。”然后他就下了车,开始动手帮助那些受伤的人。
左边趴倒的人特别多,一个压住一个,就像是正要开始拿球的橄榄球队。一些警察和特工人员正在忙着把他们从地上拉起来,送到其他的地方去。
上面的扬声器一遍一遍地重复着同样的内容:“请离开公园!请马上离开!”
我也开始动手帮助拉起那些倒在一起的人,其中的一名警察很明智地用上了他的夜用警棍,最后,我们把肇事者从最下面拽了起来。他长得十分矮小,身高不足五英尺,在他的身上只剩下了几条丝丝缕缕的衣服丝,这显然是那些愤怒群众的“杰作”
那名年轻警察已经帮忙把那三名受伤的人抬上了车。我指了指那辆车,这时两名警察已经一边一个紧紧地夹住了那名罪犯,另外一名警察拿着他的凶器。他们朝我点点头,于是我们一齐向车那边走过去。这几名警察狠狠地把这名罪犯推操到汽车尾部的后车厢里,然后又坐在了他的身上。
在汽车开动的一刹那,这个瘦弱的罪犯勉强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又微微笑了一下,脱口说了句什么,结果这使得那几名坐在他身上的警察更加用力地压住了他。这样对待犯人的方法也许太野蛮了一些,不过也很可能救了他的小命,要不然那些疯狂的群众一定会杀了他的。
在罗斯福的轿车停留过的前台上到处是斑斑血痕,那刺眼的色彩很像是玛丽安比姆塔城公寓里的一幅油画。在看台四周还有许多人,不过人群已经开始渐渐向四面八方分散开了。
我坐到音乐台的台阶上,旁边就是一滩那名腹部受伤的女人留下的血痕。
米勒和兰格向我这边走了过来。在我的面前,他们两个停了下来,呆呆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又耸耸肩。
兰格问道:“现在该干什么?”
“如果你们不想砸掉自己饭碗的话,就赶快去查清楚舍迈克被送进了哪家医院,然后随时待命。”
这两个蠢家伙面面相觑,脸上还是一副茫然无知的神情。不过最后还是听从了我的劝告,又耸耸肩离开了。
贝尔可能是听到了我们之间的对话,他慢慢地走到我的身边,脸色看上去十分苍白憔悴。
“我们本该阻止它的。”贝尔忧郁地低声说道。 “是的。”我疲惫地点点头。
“你认为这是一场意外吗?”
“什么?”我有些迷惑不解。
“也许他要杀的人是罗斯福,根本不是舍迈克。”
我低声吼道:“滚开!”
他无声无息地走开了。
“金发碧眼”早已逃得无影无踪。我这一次抓住了他,可是又让他逃掉了。
舍迈克还是中了弹,虽然不是“金发碧眼”开的枪,不过舍迈克还是可能死去,开枪的人是一个矮个子。
他就是我在舍迈克女婿家的门前见过的那名园丁。
我知道那些警察会把他送到镇法院去的,那里有所监狱。我也要去那里,我要去和那个古巴人谈谈,看看他究竟是干什么的,那些自以为是的傻瓜还以为罗斯福是行刺的靶子呢!
那三名警察虽然坐在他的身上,却还是没有听到他对我说的话。
他费力地抬起头,用他那双明亮的褐色眼睛盯住我,一字一顿地向我说:“我干掉了舍迈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