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连我自己都感觉出自己的声音有一丝颤抖。
“我想是邦尼赢了。”
“我也弄不清楚,他们也许打成了平手。”这不是我所希望看见的结果。
艾略特担忧地说道:“也许是坎住内拉保住了冠军的宝座。”
“也许吧。”
艾略特兴奋地提高了声音“哦,内特,他成绩领先。”
“谁?”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
“邦尼。等一等,”艾略特踮脚张望着“是的,是邦尼领先。”
场内所有的观众都在屏息等待着,场上的两名选手也在焦灼地等待着,这短短的几分钟似乎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终于,体育播音员走到麦克风的前面,可是他并没有宣布谁是最终的获胜者,而是要求场内的观众再耐心地等待一下,毕竟这是一场争夺冠军的比赛 我们没有听到这家伙下面那些滔滔不绝的废话,因为群情激奋的观众把这个让人厌烦的家伙哄下了台。
过了一会儿,他又回到了麦克风前,这一次他终于是来宣布结果的。
他拉长了声音说道:“新的轻量级冠军诞生了——”
所有的人都只听到了这些,不过这也已经足够了,因为这句话已经明白地显示出邦尼赢了。
整座体育馆又一次沸腾了起来。这一次是为新的冠军——邦尼喝采。所有的人,当然奈蒂和他的手下已经离开了,齐声高呼着:“邦——尼——,邦——尼——”场外的闪光灯也起伏闪烁着。邦尼由衷地向着观众们笑着,他的泪水和汗水混在了一起。我从来没见过邦尼像今天这样高兴过,是的,我也为邦尼感到自豪。
更何况,我还赢了二十美元。
结果公布以后,艾略特就先行离开了,因为第二天一早还得去上班,所以只能提前赶回去。于是,我一个人去了邦尼的休息室。
邦尼坐在一把椅子上,回答着记者们提出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他看起来真的是累坏了,不过他还是耐心地逐一回答着记者们的提问:是的,他打败了坎佐内拉;当然,他很高兴;不,他还不知道自己的下一个对手是谁邦尼的教练站在一旁给他的眼睛周围上着药,邦尼连勉强笑一下的力气都没有了,尽管如此,那些记者仍然紧追不舍。
邦尼的两位经纪人温茨和皮安是一对矮胖子,他们两个大嚷大叫着才把那些记者赶了出去,温茨也跟在记者的后面出去了。温茨是一个意大利人,看起来却像犹太人;而皮安是一名犹太人,大家却都以为他是一名意大利人。他们两个人都是头脑精明的商人,尤其是皮安。
邦尼今天晚上的胜利使皮安兴奋不已,这使得他看起来更像是魔鬼撒旦。他走过去,拍着邦尼的后背说:“好样的,伙计。好样的,你干得太棒了!”
大约有六、七个邦尼的西部老朋友被允许进来看望邦尼,他们一进来,就兴奋地说个不停。从他们的对话中我听出,他们计划在摩尔森为邦尼举行一场晚会。邦尼欣然同意了。我也很熟悉这些人,希望也能去参加他们今晚的欢庆会。
一个三十岁左右、长着青春痘的家伙向我说:“参加?难道你不觉得自己也是一名冠军吗?”
我还没有来得及答话,就在这时,房门开了,一位中年妇女走了进来。她穿着一条蓝色的长裙,脸上带着天使般圣洁的笑容,她眼镜后面的那双眼睛和邦尼简直一模一样。
“妈妈?”邦尼兴奋地喊道。
然后,邦尼冲上前去,紧紧地拥抱着他的母亲,母子二人全都热泪盈眶。
过了好一会儿,他们才分开。邦尼仍然紧紧握着母亲的手,激动地问道:“妈妈,我真是不感相信自己的眼睛!你怎么会来呢?”
邦尼的母亲慈爱地看着自己的儿子,笑着说:“孩子,你能赢得这场比赛,真让我高兴。”说到这儿,她不自在地耸耸肩,又接着说“我当然是走着来的。”
邦尼惊讶地说:“可足足有五英里的路呀!”
“可是我必须得来,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来看你比赛,你就一定会赢的。”
“可是你一向讨厌拳击呀,妈妈。”
“可是我更加讨厌在家里等待,而且我想如果你能够经受得住这一次考验,那么我也会改变对拳击运动的看法的。”
邦尼的脸上绽开了灿烂的笑容“听到你这么说,真是太好了。”说到这儿,他回头招呼着我“内特,过来。”
我走了过去,向着邦尼的母亲说:“晚上好,罗斯夫人。我一会儿开车送你回家吧,那样你就不用再走着回去了,否则走那么远你会累病的。”
罗斯夫人笑了“孩子,我还没有那么老。怎么我看上去像很容易生病的样子吗?”
邦尼也劝道:“内特说得对,妈妈,你可不能过于劳累了,那样你会真的生病的,要不然我开车送你回去。”
“不!”罗斯夫人摇头拒绝了。
邦尼无可奈何地说:“那么,好吧,妈妈,我陪你走回去。”
一听到这话,邦尼的那些西部朋友立刻提出了抗议:“那么庆祝晚会怎么办呢?”
邦尼想都未想地答道:“我只能晚一点儿去了,因为我必须先把我的老妈送回到温暖的家中。”
于是,邦尼就这么做了,他果真拥着他的妈妈走了足足五英里。 我没有陪着他们,说老实话,我还没有发疯到那种地步,也许从这一点上看来,我并不是一名真正的犹太人。
当我回到观众席上的时候,观众们已经开始纷纷退场了,所有的人都还沉浸在比赛给他们带来的巨大兴奋之中,一些人评论着比赛的技术水平,不过大多数人都议论说这是他们所看过的最为精彩的一场比赛。
在走进灰白色的水泥长廊时,我一眼看见了他。
迪波尔库内。
他打扮得就像一名大学生:一件休闲毛衣,一条宽松的长裤,这是他一惯使用的伎俩。经过这样一番打扮之后,他使年近四十的自己看起来只有二十多岁。
库内满头红发,又长着一脸雀斑,看起来面容和善,一点儿也不像一名扒手。
不过他却是一名真正的扒窃高手。
我一边飞快地穿过拥挤的人群,一边小心地不让他发现我。库内正一心一意地盯着他眼前的目标,伺机下手,这就使我有时间接近他。
可是就在离他不到十英尺的地方,我实在是有一些等不及了,就推开前面的人走了过去。被我推开的人不满地瞪了我一眼,大声地说:“喂,看着点儿!”
听到声音,库内转过了头,于是这回儿他看见了我。
而且,还认出了我。
我想他可能还以为我是缉窃组的一名警察,当他看见我正迅速而急切地朝他追去的时候,他开始仓皇地推开前面的路人,匆匆跑出了大门,溜进了星光灿烂的夜色之中。
我紧追不舍。可是在三三两两拥挤着的观众中我们谁也不能快跑,只有在离开了体育馆进入居民区之后,我们两个才真正地跑了起来。
奔跑是扒手的看家本领之一。
库内跑得十分轻快,而且他的耐力也相当不错,我们之间大约相距半个街区那么远。
我太需要和他谈谈了。
于是,我只能拼尽全力地追赶着他,感觉自己跑得像一名田径明星那样飞快。我一边追赶着库内,一边大声喊道:“库内,我不再是一名警察了!”
库内继续跑着。
我也只能紧随其后。
“库内?”我继续大声喊着“该死的!你停下来,我只是想和你谈谈。”这时候,我跑岔气了,要知道我以前从未跑得这么远,又这么快。
这附近大多是一些二层的公寓楼和一排排的平房。现在已经是午夜时分了,空荡荡的街道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像疯子一样跑着。我抄小路冲到了他的前面,猛地扑了过去,一把抱住他,结果我们两个扭打成一团。
我没有带枪,幸好扒手也很少带枪。我要比库内这个四十岁的“大学生”强壮一些,所以最后我制服了他。我像一名强奸犯似的趴在他的身上,死死地抓住他的毛衣。库内气愤地盯着我,那眼神就像小流氓一样凶狠。
“你究竟想干什么,黑勒?”他盯着我问道。
我们两个人都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是多希望自己能比他呼吸得更顺畅一些啊!
库内又接着说:“你已经不是什么该死的警察了。”
“你知道?”
“我认字的,又看过报纸。”
“那你为什么还跑?”
他想了想说:“可能这是我的职业习惯吧。让我起来。”
“这可不行。” “好了,我向你保证,我一定不再跑了。让我起来。”
我谨慎地站起身来,不过仍旧用一只手紧紧地抓住他的衣领。
“我只是想从你那知道一些情况。”我开口说道。
“你说话的口气还是像个警察。”
“我现在是一名私家侦探。”
他转了转眼珠,想了起来“噢,是的,我记得好像在报纸上读过这样的消息,你现在是一名私家侦探。”
“所以,你不用那么害怕我。”
我们两个站到了路边。就在这时,一辆小汽车从我们身边开了过去,可能是刚离开体育馆的某个观众。我放下了紧抓住库内衣领的手,所以没有引起司机的注意。
库内的眼珠滴溜溜地转着,看起来他想随时逃走,不过他也只能想想而已。
“实际上你能为此挣上二十美元。”我提醒着他。
库内的态度一下子变了,这回他一定不会逃跑了。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黑勒?什么事能值得你出这么高的价钱呢?”
“是我最近接手的一个案子,有关一个离家出走的年轻人。”
“是吗?”
“那个年轻人叫吉米比姆,他的姐姐和父亲很想找到他。”
库内摸了摸脸,说:“我认识这个叫吉米比姆的年轻人。”
“说吧。”
“你得先付钱,刚才你说好了要给我二十美元的。”
我取出了十美元,递给他。
“如果我对你说的情况满意的话,你就能拿到另一半了。”
“这很公平。”库内耸耸肩“大约在两年到一年半以前呢,我呆在三城一带,吉米和当地的一些黑帮分子交往甚密,不过都是些小角色可是他们同芝加哥的一些匪徒有着密切的联系。”
“继续说下去。”
“这个年轻人想加入。”
“加入什么?”
“他和我说过,他急需一笔钱。在三城的时候,他就帮当地的那些家伙贩卖私酒,其中的一些交易是在芝加哥进行的,可是他还想干更大的事。”
“更大的事,这是指什么?”
“他想为卡朋帮卖命。”
“什么,就凭他?一个乡巴佬?”
“是的,他不过是个乡下孩子,可是他已经和卡朋帮的一些家伙打过交道了。在我和他一起旅行的时候,他的身上还带着枪,我帮了他个小忙,他为此付了我一笔钱。”
“你帮他做了什么?” 库内摆出一副无赖的嘴脸“给我另外的十美元。”
我又伸手抓住了他的衣领,正在这时,又有一辆车从我们身边驶过,我只好松开了手。
“别急嘛!”库内一边说着,一边整理了一下被我弄皱的衣领。
“你到底为他做了什么?”
“我打电话给奈蒂。你知道的,我有时候也为他做一些事。我告诉奈蒂这个年轻人很不错。他说,那就送来吧。于是我就给了这个小伙子奈蒂的地址。就这些。”
“就这些?”
库内耸了耸肩“是的,就这些。”
正在这时,又有一辆车缓缓地开了过来,在它经过我们身边的时候,司机伸出了一只胳膊,手里握着枪。我纵身一跃,滚进了路旁的草丛,三颗无声的子弹射入了库内的胸膛。
然后,汽车箭一般地离开了。
库内也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