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前,第三十夜(1 / 2)

狼人杀 00BFFF 2594 字 8个月前

十年之前,第三十夜

    长夜已至。

    那注定漫长的夜。

    丛林里的嘈杂不是属于任何一种野生动物,是数十人拿着武器悄然移动的声音。

    余法坐在床缘,双手交扣垂放在大腿上,月光从他身后那扇窗安静的倾泻,将他宽厚的背脊映的浅浅发光。

    紧闭的双眸让耳朵听到的声音更加的清晰,将全世界的声音收入囊中。

    时间的脚步被紧紧掐住,秒针小心移动着,就像走快一点就会发生无法挽回的事情。

    大朵的乌云凝聚,往月亮靠近,妄想抹去月光柔和的踪跡。

    大片绿地是被写满月色的黑板,但也渐渐的被乌云做成的板擦拭去。

    外头的警备队这时有一个男子默不作声的走出草丛。

    「尼佩拉!你在干嘛!」他身后的伙伴们着急的用气音喊着他的名字。

    「哥!回来!」一个十足年轻的小伙子稍微加大了音量,呼喊着他眼前的金发男子。

    名为尼佩拉的男子只是继续摇晃的走着,踏着随时可能跌倒的步伐,右手拿着原本是要作为武器的斧头随着凌乱的脚步挥着。

    「哼哼,哼哈哈!」尼佩拉狂颠的扭曲着自己的身体。

    就像一个提线木偶被小孩子操弄一般,以着极度不自然的姿态摆弄着四肢,

    而这发疯似的行为固然令人恐惧,但—

    尼佩拉脸上写满的幸福感才真正令人寒颤。

    犹如刚拿到新玩具的孩童、即将被迎娶的新娘,尼佩拉演绎出的喜悦使他的嘴角拉至人体极限,洁白的齿在狂放的笑容底下更加明晰,彷彿此刻的他是一位每日祈祷后终于遇见上帝的基督徒。

    演绎,是的,演绎。

    任何人都能看得出他眼神里的空泛,比起那些好似触摸的到的欢快,现在的他或许只能被称作在舞台上勉强自己的小丑。

    渺小,可悲。

    但是所有人这时却一动也不动,除了怕惊动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后来临的狼人之外,更多的是被这个名为尼佩拉的男子震慑。

    这个平时乖巧懂事的大男孩,究竟发生什么事情?

    尼佩拉就这样在眾人目视下走到余法的家门前。

    他持续的大笑着,宛如这个世界就是个笑话。

    伸出左手,贴上余法家的木门。

    天上的云雾彷彿理解了他的号召,竟陡然散去。

    「哈哈。」仰天,最后一丝乾笑。

    他手中的斧头坠地的瞬间。

    满月再次柔软的降临,洒满寧静。

    「就是现在。」不知从何处传来,一个甜美的语句。

    不多不少,不偏不倚,扩散进所有人耳里。

    尼佩拉,月下狼人,降临。

    「吼呜!!!」长啸划开所有可以被称为安静的空气,一如上次月圆那样,人类与野兽混杂的声音。

    黑色长毛从金发的深处涌出,猛然爆起的肌肉直接撑开衣服,五官渐渐趋于野兽,下顎变的巨大,利牙也从血盆大口中探出,眼睛也被染成血红。

    恍神了一瞬,这时所有负责警备的人才意识到,尼佩拉就是狼人。

    「上啊!」勒舒斯大吼,所有人立刻从林里窜出,夹杂漫天吼声中一齐衝向尼佩拉。

    晚了一步。

    尼佩拉撞开猎人家那扇刚修好的木门。

    「碰!」木头碎裂所带来的巨响。

    狼人却往后一倒。

    「上次从背后打中你的左肩,这次从正面被打中的滋味如何啊?畜生?」

    余法。

    在木门被破坏的一瞬间,余法的子弹与木门被打破的声音混在一起,有意识般穿过木头碎片间的细缝,击中空门大开的狼人。

    甚至没有人听出来刚才出现两个声音。

    此等神技,唯有余法。

    但是狼人并没有就这样倒下,失去平衡的它用手撑了一下地面,立刻将重心往前呈现蹲踞,瞪视着余法。

    但是,警备队的眾人已然赶到,拿起手中的武器,往狼人头上砸去。

    提问:十隻兔子就能狩猎狮子吗?

    答案是:否。

    带头的勒舒斯手中的棍棒在正要碰触到狼人的剎那,狼人的身影弓成一道弧形,消失。

    狼爪下一瞬出现在一位村民的脸上。

    再下一秒,那个村民的脸被压在地面。

    飞砂扬起,而那黑色的巨大身影只是再次隐没。

    所有人呆若木鸡,完全无法理解为什么如此巨大的生物可以移动的如此迅速。

    连判断狼人是跑走还是躲藏起来的馀裕都没有,就彷彿只有狼人的时间有在流动。

    「喀啦。」勒舒斯前方村民的头颅,一百八十度的翻转。

    窒息般的处刑,如同愚蠢的国王游戏。

    而国王只有一人—

    或者该说是一狼。

    狼人甚至停下脚步,贪婪的舔着嘴角,而后捏碎人类脆弱的头盖骨。

    终于有人发出惨叫,丢下手中的武器开始逃跑,为自己猜想狼人是不是逃跑的想法感到可笑。

    不过数秒,已经两人命丧西天。

    对于送上眼前的猎物,怎会有逃跑的可能?

    勒舒斯大吼:「不要逃跑!落单会更容易被抓到!快回来啊!」

    纵使勒舒斯如此的呼喊,却没有任何人愿意回来,所有人都只是四处的逃窜。

    狼人再次显露出笑容。

    只是这次不再虚假,而是那种真心的、享受的笑。

    享受着一场猎物自投罗网的大逃杀。

    狼,在面对小型猎物时,会尝试着尽快抓到。而在面对大型猎物时,追逐时间会拉长,以消耗猎物的体力,甚至有一匹狼被记录追踪一头鹿长达二十一公里。

    可是狼并不是享受狩猎,而是选择对于它这个物种来说成功率最高的办法。

    然而对于只是「突然变身」成狼人的尼佩拉来说,被狩猎的猎物不具备任何食用价值,仅仅是一具死尸。

    这也是为什么路恩的尸体并没有被吃乾抹净。

    勒舒斯腿一软,跌坐在地上。

    狼人慢慢的,慢慢地靠近,像是享受杀人的愉悦犯。

    接着它用力地朝勒舒斯脚上踢去,骨头碎裂声应声响起,勒舒斯则是被这可怕的力道轰到五米之外。

    痛觉是一道道攀爬而上的藤蔓,血管是它绽放的花,绞上心脏。

    「呃啊啊啊!」勒舒斯疯狂的哭喊,用手奋力的撑起自己的身体,血跟眼泪似转开的水龙头汩汩流出,含糊的话语混杂着哭腔,用尽全力的拖着断掉的双腿往前移动。

    如此窝囊却又拼命的逃亡,或许是狼人所乐见的。

    狼人又往勒舒斯的方向往前几步,换来他更加悽惨的尖叫。

    「死畜生!有种往我这边来啊!」

    所有人都四处逃窜的时候,只有两个人,依然坚强的站在原地,纵使他们双脚正在本能地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