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日,自爆(1 / 2)

狼人杀 00BFFF 1098 字 8个月前

第四十日,自爆

    我是个平凡的人。

    或许这句话从自己口中说出来有些奇怪,不过我就是一个如此平凡的人。

    从相貌到身材或是成绩兴趣,都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是那种走在路上不会有人多看一眼的那种人,甚至到后来我当上的村里的警察,也是摆脱不了这个标籤,毕竟我的角色充其量就是警长的跟班,一点存在感都没有。

    不过,我喜欢平凡、接受平凡,因为这就是我。

    过去曾有一个叫路恩的傢伙跑到我家的窗前,对我说:「平凡的过完一生不是很无聊吗?要不要跟我出去玩。」

    那个时候我发了好大的脾气把他赶出去,因为他否认的我的生存方式,像那种人根本就不懂平凡的好。

    后来我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他就是那个村里最有钱的家里的小孩,对于那种出生就跟平凡沾不上边的人,更没有资格去批评我的理想。

    平凡的过活,娶一个妻子,生一两个可爱的小孩,安然的度过这一生。

    这是我所追求的。

    路恩过来的那天晚上我哭了很久,像是一个心爱的玩具被踩坏的小孩,我一点都不明白平凡为什么不好。

    母亲听到哭声前来关心我,他听完后拍着我的背后轻轻地跟我说:「贝德林,我们都不伟大,甚至连路恩的父亲都不伟大,因为这个时代不需要我们伟大。」

    「而我们终于平凡,是因为爱我们的人希望我们平凡。」

    母亲的这句话一直被我小心的与我喜欢的书一起收藏在心里,爱我们的人希望我们可以自在地活着,无关平不平凡,他仍会爱着我们。

    这就是我平凡却又伟大的母亲,是我的骄傲。

    但是,在十年前的那次月圆,一切都变了样子。

    那时才刚做警察没多少个年头,却刚好遭遇了这个村庄有史以来最大的案件。

    跟随着那时担任警长的勒舒斯一同组织队伍,要讨伐危害村庄的狼人。

    这或许会是我这一生中做过最不平凡的事情。

    那天夜晚,我见到了狼人—强大、无敌、令人绝望。

    当下几乎所有人都四处逃窜,对眼前的狼人心生恐惧,除了杰罗德那个肌肉笨蛋跟疑似狼人的弟弟尼佩罗待在原地。

    其实我也没有逃跑,我僵在了那里无法动弹,所有已经逃跑的人或许都觉得我是因为过于害怕所以双脚不听使唤,跟我的警长勒舒斯一样。

    并不。

    在那刻,我竟然像着了魔般,对于眼前的狼人感到痴迷。

    像是小时候看的绘本中,有着石中剑的亚瑟王,或是有着魔法的梅林。

    在那刻,我想起了小时候,也会模仿着圆桌武士一样拿着树枝对眼前的空气空挥。

    在那刻,我发现,我并不是喜欢平凡,而是我认为自己只配平凡,而且对此深信不疑。

    我曾说过我喜欢平凡,接受平凡。

    但在那刻,我才发现,之所以用「接受」这个字眼,是因为我从没想过自己可以有力量,可以成为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