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扣在桌角微微变形的指腹,柔软细腻的脸颊,不太清明却波光粼粼的眼睛,甚至那颗不够警觉大脑,容千珑整个人里里外外都渡上了一层朦胧虚弱的粉红。
他如稚子一般,天真的问:“你为何喜欢打打杀杀?”
“在你之前,别人听了我志向都称赞我有勇有义。”庄泾肋莫名想去搀扶他一把,虽然他在椅子里坐的稳稳当当,“你识破了我,我确如你所说,天生嗜打杀,后天学得道理,便压抑野性,若能护国护民岂不正好?”
容千珑被他的坦诚砸懵了,片刻后他摆了摆手,宽大的袖口滑下来,露出的手腕骨也是粉红的,他说:“可是你会受伤。”
在听到这句话前,庄泾肋只是单纯觉得容千珑好看,好看的不得了,看了还想看。但他不好男-色,早早就收了侍妾和同房丫鬟,不似别的纨绔子弟男女不忌,喜好尤为纯粹。
更何况容千珑好歹是吏部尚书的过继儿子,若非如此还能试探着亲近亲近,慢慢思考自己好不好男色的问题。
也许是容千珑措不及防的关心,也许是眼中明晃晃的担忧,庄泾肋大胆的做出猜测:万一他喜欢我呢?
人一旦生出心思便自作多情起来,模糊和巧合也当做信号和佐证。
“李公子不想我受伤?”
容千珑像是很痛心的看着他,缓缓蹙起眉,痛心疾首的摇了摇头,坚定的回答:“我当然不想!”
庄泾肋借着他醉酒迟钝,放四的打量起眼前美人,看着看着便心猿意马,不由得心中自问:他声称是李尚书儿子就是李尚书儿子?乡野村夫喝醉了还敢自称皇帝老子呢!
反正尚书公子也喝到了量,即便有些逾越,明日他酒醒也未必记得。庄泾肋向来胆大,等回过神时不动声色攀上容千珑腰间的手已经被按住。
容千珑又羞又恼的瞪着他,纤细粉白的手指按着庄泾肋宽厚粗糙的手背,愠怒道:“庄公子,我是喝醉了没错,但不是喝傻了。我劝公子尊重些,彼此都好做人。”
“得罪得罪。”庄泾肋心底有些意外,看起来过于温厚好欺负的人居然还有点脾气,不过更觉得有意思了。他没有被拆穿制止后的羞愧,厚脸皮道:“酒不醉人人自醉,在下也糊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