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367节(1 / 2)

……

    此时,子受惬意的回到了寿仙宫。

    武庚是不可能好好养的,交给上林苑的殷郊、殷洪行了,这俩兄弟虽然走向了正道,但他们也只是孩子,教不好武庚。

    而且上林苑宫市之中多有市井百姓,让武庚从小和这些满身陋习不通礼仪的百姓相处,长大后最起码也有个不晓礼仪的缺点。

    妲己正替子受剥着荔枝。

    这是岭南的荔枝,南征的闻仲报军情的时候顺便送来的。

    鲜嫩多汁,晶莹剔透,纹理雅致,壳薄而平,香气清远,瓤厚而莹,风味绝佳,状甚琼诡,味特甘滋,膜如紫绡。

    如果将荔枝比作成一个美女,那就肤如凝脂的大小姐,不仅……好吃好看,就是脾气大,体质纤弱,照顾稍微不注意就容易变质。

    荔枝的变质确实和大小姐脾气一样,是个大问题,幸好传来军情运输荔枝的是闻仲的坐骑墨麒麟,换做普通马匹,送来的时候肯定变了味儿。

    妲己玉指伸来,送上一颗圆润的荔枝,子受连着指头一起含下,在妲己的娇嗔中吐出荔枝核。

    康熙日射兔子三百只他是做不到了,日啖荔枝三百颗倒是能试试。

    荔枝……确实是个好东西,吃多了的话,味道倒是其次,主要是flag强,黑历史多。

    不只是那著名的唐玄宗杨贵妃一骑红尘妃子笑,还有汉武帝。

    汉武帝为了荔枝,在上林苑建造扶荔宫,大面积移植荔枝树,不过荔枝这东西是南方作物,在长安活不了,可汉武帝锲而不舍,坚持要移栽成功,最后千百荔枝树就活了一颗,还不能开花结果。

    更悲剧的是,那棵独苗在入了冬天气寒冷后,还是死了。

    此后汉武帝勃然大怒,一气之下,把数十个看守园林的守吏通通处死,放弃了移植荔枝,下令靠着驿站的使者疲于奔命,往来传递。

    这是朝贡荔枝的悲剧之始,直到汉安帝时期才有人提出邮传者疲毙于道,进而取消朝贡。

    想到荔枝的种种flag,又看到妲己不自觉晃动的大尾巴,子受食指大动。

    “朕亲自来,也给爱妃剥上几粒。”

    “陛下……”

    都是妃子服侍皇帝,哪有皇帝为妃子剥荔枝的道理?

    子受却不在乎,大大咧咧剥好荔枝,塞到妲己嘴里。

    妲己吐出核,表情似是对刚才纣王的强制行为有些不满。

    子受只是笑笑,又剥起第二颗荔枝。

    妲己想了想,也没坐着不动,而温起酒来,道:“陛下,钱大夫说荔枝有强肝健胰的效能,对增强精……精力、血液有卓越效果,可食之过多容易血气旺盛,臣妾曾自酿了一些青篙酒,能去去火气,臣妾将其温热了,陛下可尝尝。”

    子受颔首,又将剥好的荔枝塞进了妲己嘴里,高兴道:“还是爱妃考虑周全,不过暂且就这样,不必费事了。”

    两人吃着吃着,就聊了起来。

    “爱妃啊,这些贵族见牧羊有利可图,定会强行圈地,巧取豪夺,朕若是阻止,他们是否会……图谋不轨,心生反意?”

    子受决定找妲己参谋参谋,毕竟这事一直是他自己在算计,万一哪个地方又出错了怎么办?

    “陛下……”妲己思虑片刻,道:“陛下,臣妾认为,他们应是不敢的。”

    啊?不敢啊?

    听了妲己的揣测,子受不由得一阵失落。

    要是他们敢多好,在他们反叛之前就以可能会反叛的理由通通抄家,还省去了一道羊吃人抢夺土地的工序,又不会被群臣阻拦。

    随即他又问道:“那如何,才能让他们反呢?”

    妲己连连摇头:“这些贵族是经过两次反叛后的幸存者,一个个都精明着,不会冒然行事留人口舌,只要陛下在一日,他们就一日不会反,至多也只是义愤填膺,骂上一两句罢了。”

    这样啊……

    好在破口大骂也不错。

    子受又吃了两颗荔枝,郑重看向妲己,道:“来,朕问你些真心话。”

    妲己的脸色也庄重起来,纣王如此,定是有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去年淇水大刑时,朕曾遇到一女子行刺,那女子似是一只蛇妖,爱妃可知其身份?”

    “不知。”妲己摇头,天下的蛇妖多了去,她又怎么会认识。

    “不过臣妾却是知道,她行刺的缘由。”

    子受顿时来了兴趣,行刺肯定是不满自己这个君王,到底是哪里不满,扩大深入一下,不就好了吗?!

    “爱妃说来朕听听。”

    妲己叹了口气:“是狩猎。”

    “狩猎?”子受心中疑惑不已,狩猎都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杨戬还曾参与过,现在狩猎队怕是人均怪物猎人了。

    负责狩猎的应该是丁策、郭宸、董忠三兄弟,这三人老老实实,没有功绩也没不会犯错,无论是升迁到北海还是废黜去北海,都不适合。

    一直对昏庸值增长没啥帮助不说,还给过自己一刀。

    没想到一直放着不管,竟然还有这种无意之喜!

    妲己解释道:“妖族之中,分为两类,一类是如袁洪等人一般,不将未开灵智的动物当做同类,另一类,则是将同种动物当做同类,朝夕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