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法派会把希望全都放在广序帝身上,但是,张坤不会。
不过,他也不得不承认一点。
变法需要一个招牌。
百姓,也需要一个理由,暂时稳住人心……
广序帝还真死不得。
否则,会很麻烦。
因为,这个时代的百姓,大多数都已经被洗脑……
除了皇家和朝廷叫他们做事,否则,刀架在脖子上,也不懂得反坑,反而会欣然受死。
洋人来了,是老爷。
跪地磕头就是,要杀就杀,死掉也没什么。
皇帝和官员来了,是老爷。
跪地磕头,死则死矣,人生自古谁无死,没什么。
算了,老爷举刀举得手酸,累着了怎么办,我还是不劳动他了,自己割脖子,一头撞死算了。
什么?要反抗老爷,你这反贼,去死。
这个时代的百姓,就有如此操蛋。
民智未开,你说什么都是假的。
所以,一个招牌不得不立……
广序帝在那里,就有足够的名义,让百姓听话,让百姓吃饱,让百姓读书,开智……睁开眼睛来看看这个世界。
可以把苦难的历程,缩短一些。
这才是变法的意义所在。
“皇帝虽然不能死,但是,也不能如谭维新和王五等人一样,自缚手脚。到最后,终究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望着皇宫方向,张坤眼中野火熊熊,做了一个决定。
“谭兄,如果有那么一天,要让世间血流成河,大多数百姓死无葬身之地,才能换来民智的开启,国家的强盛,你干还是不干?”
“干,忍得一时之痛,换来万世太平。若真如此,谭某就算身在地狱,也当含笑九泉。”
谭维新眼神奇异,看着张坤。
他不知道对方想做什么,又会怎么去做?
但他就是有一种很古怪的感觉,好像,这事,变得有些不一样起来。
或许,自己毕生宿愿,真的有可能成功一样。
这是不是错觉,是不是妄念,谭维新并不知道,但在眼前这黑暗无光,看不到一丝前景的情况之下,想做什么就做吧。
再怎么样,也比如今的情况要好吧。
“好,希望谭兄日后会记得这句话,变法一事,我会插手,一力推行,你放心吧。”
张坤冷笑一声。
扯开喉咙喊道:“人呢,都去哪了,跟我走一趟各国报馆。京城日报已被惩治,没道理,那些洋人报纸,就能不付出代价啊。”
皇宫的事,广序帝的事情,现在天还没黑,不太好操作。
他决定,先去洋人那里做客。
不是说,这里是地狱吗?
还说我是魔鬼。
身在地狱,身为魔鬼,又哪有可能不吃人?
“在呢,在呢,张坤你说要先打哪,是吉利国报馆,还是花旗国,我的大锤已经饥渴难耐了。”
王静雅一条胳膊断了还没好,只凭一只左臂,拎着锤子,仍然战意十足。
果然是个好战分子。
“还有我,我也去。”
田千里眼神激动,先前砍了两个书生,他简直就如得了新生似的。
此时面上红光铺满,双目瞪圆,鼻翼张合气息粗重,竟然颇有几分凛凛杀气。
果然,这人还是要历练。
这位穷苦百姓走出来的趟子手,终于成为镖师,眼见得又将成为自己手下冲锋陷阵的一员悍将。
来日可期。
“我们也去。”
常林、花蓉、余秀秀、谭黑山等人也是齐齐开口。